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05 16:15:16 欧敏 招聘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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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招聘工作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7篇)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满足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人力资源需求,使招聘工作更加规范和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招聘原则

  1.公司招聘以提高企业效率、提高企业竞争力、促成企业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

  2.机会均等原则:当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内部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

  3.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

  4.坚持计划性原则。

  第四条 招聘职责划分

  1.在编制范围内,用人部门的招聘计划由行政人事经理审批。新增编制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公司的招聘工作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

  3.在招聘工作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行政人事部负责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用人部门负责考核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重要岗位及管理人员岗位需总经理亲自复试。

  第二章 招聘计划的制订

  第五条 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的各部门人员编制标准、企业当前的发展状况,以及各部门岗位的缺编状况,制订招聘计划。

  第六条 招聘计划的制订。

  1.定期招聘

  ① 行政人事部将在每年年底制订下一年度的整体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② 各用人部门于每季度末月的第一周向行政人事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计划。

  ③ 对应届毕业生的需求,要在定期招聘计划中注明。

  2.不定期招聘

  2

  ① 各部门因特殊原因急需招聘时,行政人事部可根据各部门的要求临时招聘。

  ② 为保证临时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

  第七条 制定招聘计划时,属新增设招聘职位的,用人部门应将职位概况、人员需求计划表等相关资料一并上交行政人事部。

  第三章 招聘工作的实施

  第八条 招聘渠道的选择

  1.内部招聘

  ① 通过提拔公司内部优秀人员来填补中层管理职位的空缺。

  ② 通过工作调换或工作轮换,为员工提供全面、广泛地了解公司的机会。

  ③ 重新聘用由于某种原因当前不在职的公司员工,如长期休假人员等。

  2.外部招聘

  ① 应届毕业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四季度及毕业季进行。

  ② 非应届人员的招聘和临时招聘,可根据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时间。

  ③ 外部招聘渠道遵循及时、高质量和节俭的原则,合理选用招聘渠道。

  第九条 初步筛选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收到的简历进行收集、整理,并初步筛选。

  第十条 面试流程

  1. 行政人事部按照各岗位选拔的需要,合理安排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① 中高层管理人员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个环节,具体根据实际招聘岗位的需要而定。初试由行政人事部主持,复试由公司副总或总经理参与面试。

  ② 导购

  面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环节,初试由行政人事部进行电话初试或现场初试,初试合格者,由分店店长进行复试。

  ③ 其他部门

  面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环节,初试由行政人事部进行电话初试或现场初试,

  初试合格者,由用人部门进行复试。

  2.面试结束后,参与面试人员应在应聘表的评语栏填写综合评语和录用意见,签名

  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第十一条 录用决策

  行政人事部配合各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出决策。

  第四章 录用程序

  第十二条 录用

  1.在内部候选人被决定录用后,行政人事部应及时向被录用人发出任命通知,被录用人员需办理原部门工作交接手续后,到用人部门报到,正式上岗。

  2.新员工的上岗时间由用人部门确定,行政人事部负责及时通知。

  第十三条 报到手续

  1.内部员工录用,需持有原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批准的《人员调动申请表》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行政人事部负责做好人员调动的档案管理工作。

  2.新员工根据录用通知的要求,按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各项入职手续后,由新员工所在的部门为其安排具体工作。新员工应在行政人事部办理以下手续:

  ① 员工本人亲笔详细填写《员工档案信息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寸照4张等个人资料备案;

  ② 入职体检证明报告一份,需由二级以上医院出具;

  ③ 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约定试用期期限;

  ④ 离职证明单一份,需由上家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⑤ 调转人事档案及各类保险手续;

  以上所需员工提交的材料,员工本人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发现虚报或伪造的,TATA木门有权将其辞退。

  第十四条 行政人事部需及时准备新员工所需的相关办公设备,并提前一天通知相关部门新员工入职事宜。

  第十五条 试用期规定

  1.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根据各岗位的实际需要及员工的工作表现而定。

  ① 导购

  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达到转正标准:订单达6单且个人业绩在5万以上(含5万)者,可提前申请转正;

  1

  ② 市场推广及家装

  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达到转正标准:订单1单,即可提前申请转正;

  2.试用期间,销售部和市场部领导要安排好新员工的指导人,并做好相关绩效考核记录;其他部门则由部门经理安排新员工工作内容,并做好相关月度考核。

  3.试用期满前一周,填写转正申请书,经部门主管人员签字确认,并递交每月书面绩效考评结果,经办公室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同意转正则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转正手续,并存档。

  4.未通过转正申请的,经行政人事部与员工本人沟通,可延长试用期,最长延迟期限不超过3个月;如不愿延长试用期的,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五章 离职管理

  第十六条 离职申请

  1. 合同期内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直属经理提交书面《员工离职申请表》 ;合同期满而个人又无意续签合同的员工离职,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直属部门经理提交书面《员工离职申请表》。《员工离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主管领导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员工本人和所在部门,员工接到通知后方可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对于在合同期满,而未提出离职申请的,公司视为其自愿不续签合同,在合同期满日将终止与其构成的劳动合同关系,且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事宜。

  2.由于员工工作表现不佳或公司业务调整而离职:合同期内公司提出解聘或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由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解聘审批单》,转由行政人事部跟进并经总经理最终审批后,提前三十日向员工发出《解聘通知书》或《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确保有效沟通,到期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三天告知对方。

  4.劳动者因意外死亡,或被法院宣告判刑、死亡或失踪的,公司将自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事宜。

  第十七条 离职手续办理

  1.离职当天,行政人事部需要约见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做好面谈记录,填写《离职面谈记录表》并备案。

  2.离职当日,员工需持《员工离职会签表》在各部门办理完毕所有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

  3.核心骨干人员的《员工离职会签表》需经总经理的最终审批,其他员工经主管领导审批即可。

  4.员工离职的当月薪资将由公司在双方协议的发薪日通过银行直接转入个人账号。

  5.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工作的延续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对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公司有权在该员工办好手续前暂停向其支付应得的工资补助及补偿,并视具体情况预扣一定款项弥补因此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待员工按规定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对遗留工作进行处理后,再予以发放相应款项。

  6.员工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造成了相关经济损失,企业有权追究。

  7.员工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并积极配合后续工作处理的,公司将按期发放工资、报销款、办理保险等的转出手续,并正式开具《离职证明》。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2

  一、 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规范公司的招聘流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依据《劳动法》等国家法律和有关地方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湖南省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员工的招聘管理。

  三、 原则

  3.1 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人岗匹配”、“先内后外”、“不超编”等原则,根据工作分析结果、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目前人力资源状况开展招聘工作,使用人机制更加科学、合理的原则。

  3.2 公开招聘原则:公司所有职位需求实时公布,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内聘或外聘。

  3.3 内聘优先原则:内部提拔和培养是公司用人原则,只要可以内部培养,则优先考虑内聘;

  3.4 按岗需要原则:是对招聘计划质的要求。各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需明确要求岗位需求与目标,使日常的招聘工作有的放矢,并为招聘渠道的选择提供前提。

  3.5 有效渠道及分析原则:即对所需人才可能适用的招聘方法进行分析,以取得有效的招聘成果。可供选择的招聘渠道有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校园招聘、委托劳务公司招聘、大型招聘会、互联网招聘等。

  3.6 责任分解原则:在审核应聘人的过程中,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根据各自优势在审核的内容上进行明确分工,使审核结果尽可能地真实。

  3.7 考核原则:试用期过程中严格考核,保证进入公司的员工最终素质与岗位匹配。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4.1 入职公司员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4.1.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1.2经区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4.2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

  4.2.1法律限定和政府规定不能录用者;

  4.2.2曾被公司辞退、开除者;

  4.2.3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行为以达到被录用者;

  4.2.4患各种疾病未治愈者;

  4.3 特殊情况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

  五、招聘职责与权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招聘职责和权限如下:

  5.1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5.2 制定和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

  5.3 确定公司招聘计划,并制定与之匹配的招聘策略。

  5.4 负责公司各岗位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规范与控制。

  5.5 根据公司薪酬政策,与用人部门协商确定拟录人员的工资待遇,报批后执行。

  5.6 跟踪、考察新招聘员工的正常工作表现,及时提出试用期转正、辞退等的处理意见。

  5.7 将新招聘人员信息备案并及时更新人事信息数据。 用人部门应积极参与本部门人员的招聘工作,同时应根据人力资源部安排,积极参与其他部门对口专业人员的招聘活动。其招聘职责如下:

  5.1.1 根据工作分析结果,不断完善本部门的`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建立岗位胜任力素质模型,为员工招聘提供基础依据。

  5.2.2 根据部门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人员需求计划,需求计划中应包含明确的岗位描述、任职资格条件及其他特殊需求。

  5.3.3 根据本部门岗位招聘需求,积极搜寻公司内、外部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推荐。

  5.4.4 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安排,选择业务能力强、对拟招聘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条件等有深入理解,并有一定面试、甄选技巧的人员参与招聘工作。

  5.5.5 对候选人专业技术水平进行测评。若有关于业务、技术能力考察的笔试内容,则须负责相关笔试试题的命题、阅卷工作。

  5.6.6 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对试用期内员工评估及员工转正申请的考核意见。

  六、招聘细则

  6.1招聘渠道

  公司的招聘可采用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渠道。为提高员工对公司的积极性、忠诚度和满意度,公司原则上采取以内部招聘为主、外部招聘为辅的政策,同时根据岗位特点、人才需求数量、新员工到位时间和招聘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

  6.1.1内部招聘 在尊重用人部门、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忠诚度较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4.1.1.1内部招聘对象的主要来源由有提升、工作轮换等员工。内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荐法(经本公司员工推荐)、公告法(使全体员工了解岗位空缺,通过竞聘选拔)等。

  4.1.1.2内部招聘公告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所需招聘岗位的名称及任职要求,拟定内部招聘公告,并通过OA系统发布招聘信息。

  4.1.1.3公司管理岗位可试行竞聘方式。经各用人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可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

  4.1.1.4筛选

  人力资源部将参考申请人和空缺职位的相应上级主管意见,根据空缺岗位的任职要求进行初步筛选。对初步筛选合格者,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进行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候选人所在部门领导及空缺岗位部门领导同意后生效。

  4.1.1.5调岗 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凭人力资源部开办的《内部调动通知书》到新部门报到。

  4.1.1.6内部招聘管理

  内部进行招聘,由人力资源负责组织、空缺岗位部门协助,如内部招聘不能满足岗位要求时进行外部招聘。

  4.1.2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有利于招聘一流人才,树立企业形象和带来新思想,但招聘成本相对较大,决策风险较大,筛选时间长,也容易影响内部员工的积极性。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4.1.2.1外部招聘渠道

  员工推荐:公司鼓励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网络招聘:通过公司指定的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电话预约面试;

  招聘会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才招聘会招聘;

  校园招聘:参与各大院校举行的校园招聘会,与院校就业办老师联系,预定宣讲会场地,或在校园内的毕业生就业网发布公司招聘信息;

  4.1.2.2外部招聘管理

  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各部门的外部招聘工作,包括整体宣传、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联系、外出招聘人员的组织等。

  6.2招聘流程

  4.2.1提报招聘需求:

  因工作、生产和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增加用人,由各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安排招聘。

  4.2.2招聘的实施

  4.2.2.1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人员需求,有针对性的统一组织并开辟招聘渠道。

  4.2.2.2招聘部门负责人以下级别人员,由其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提出要求后人力资源部部组织。

  7. 人员招聘选拔程序

  7.1 应聘资料收集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进行初选。审查求职者的个人简历和求职表,并根据收集到的求职者信息建立公司人才储备库。

  7.2 简历初选

  7.2.1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对每个人的优劣部分进行充分的评价分析,初步做出选择意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语言等是否与招聘要求一致;

  B、年龄及健康状况是否适应岗位要求;

  5.2.2 适合其他岗位的资料推荐给相关岗位的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资料送交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审核认可的应聘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初试。

  7.3 面试

  7.3.1面试时间与地点由人力资源部与各参与面试人员协商确定后统一安排。

  7.3.2招聘职位为部门负责人级以下的,初试面试官为人力资源部招聘负责人,招聘职位为部门负责人级以上(包括部门负责人级),初试面试官为人力资源部经理与用人部门分管领导。

  7.3.4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筛选和初试;合格者填写《入职申请表》;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车间人员安排至生产现场进行技能考核;复试合格的车间人员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机关部室人员还须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7.3.5考核内容: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7.4履历真实程度调查(背景调查)

  经面试合格后,主管级(含)以上员工、财务人员、采购部等重要职位在上岗报到前,应将工作履历尤其是前一家工作单位的联系电话和具体地址告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按程序进行外调工作;员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准确,如在资料审查或背景调查过程中发现情况不属实者,将不予录用或辞退;员工上岗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或暂不便进行外调时,应提前说明情况。

  背景调查时应严格注意询问的用词,尊重个人隐私。应聘人员在原单位尚未离职的,背景调查时不应向该单位谈及本公司及应聘人员相关信息,该部分背景调查可在应聘人员在原单位正式离职后进行。

  7.5面试结束后工作

  对于复试未通过的应聘者,将其资料存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复试合格人员,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沟通后,确定报到时间。

  7.6录用工作准备

  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告知入职时间、准备材料以及入职体检等相关事宜。

  8.附则

  8.1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与修订并负责解释;

  8.2本制度的制定、修订、颁布、执行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8.3本制度颁布执行后,原相关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管理规定中与本制度内容有差异的,按本制度执行;

  8.4本管理制度自2017年 3 月 19 日起执行。

  9.支持性文件

  10.1《人员需求申请表》

  10.2《入职申请表》

  10.3《内部应聘申请表》

  10.4《内部调动通知书》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招聘的管理,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总经理以下所有职工的招聘管理工作,从应聘报名到转正前均属于招聘阶段的工作。

  3.工作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修改;招聘需求的审核;招聘的组织实施。

  3.2各责任部门:负责申报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拟制《岗位描述书》、对招聘到岗人员进行跟踪及评价。

  3.3各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所管部门的招聘事项。

  3.4总经理:负责批准招聘计划,批准应招人员试用、转正、终止试用等重大事项。

  4.工作内容

  4.1招聘计划

  4.1.1提出招聘的理由

  A离职补聘:指因职工离职导致的招聘需求。

  B编内补充:指岗位现有人数少于编制人数而导致的招聘需求。

  C扩编增岗:指因增加岗位而导致的招聘需求。

  D人力储备:指因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储备性人力需求。

  E其它类型:指因其它原因导致的人力需求,如人员调动等引起的需求。

  4.1.2招聘计划的内容

  A岗位描述书: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关系、工作地点、工时制度、任职条件或资格。

  B同岗位的人员需求数量。

  C各岗位到岗时间段(最早、最迟到岗时间)。

  4.1.3招聘计划的提出及审批

  A用人部门填写《职工招聘计划书》及《岗位描述书》,并提供专业性测试笔试考卷及标准答案的电子版,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B提出招聘计划的时间要求:为了便于招聘工作的开展,招聘计划应提前提出,自招聘计划批准起至要求到岗时间止,助理级不少于60日,专员级岗位少于90日,主管及部长级的招聘时间不少于120日,高级管理岗位、稀缺技术岗位的招聘时间不少于180日。校园批量招聘不少于学生毕业前270日,校园零星招聘不少于学生毕业前150日。

  4.2 招聘方式及渠道

  4.2.1招聘方式

  A企业内部发布招聘信息,由企业内部职工申请应聘。

  B推荐应聘:企业了解人士推荐应聘者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推荐人应在《应聘人员测试意见》中签名。

  C企业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条件,通过各种渠道招聘人员,在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

  4.2.2招聘渠道

  A广告招聘: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刊登广告信息,吸引人才前来应聘。

  B人才市场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事主管部门、学校或其他单位举办的人才招聘(双选)会,甄选具备工作经验及实践能力的成熟人才。

  C高校招聘:通过到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甄选具备发展潜质及专业素质且满足公司需要的人才。

  D其他招聘:为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充分满足公司用人之需,可采用猎头招聘、介绍等方式进行招聘。

  4.2.2招聘渠道方案的确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工作的需要,编制招聘渠道建设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 应聘人员的甄别

  4.3.1 应聘登记:应聘者应到人力资源部亲笔填写《应聘登记表》、递交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

  4.3.2简历甄别:招聘助理或专员负责应聘资料的收集整理。对学历、技术资格、年龄与岗位要求不符的简历及时筛选,然后按企业人员内部应聘、重点关系推荐人员、外部人员进行分类报上级预审后,交用人部门审核,确定笔试、初试、复试。

  4.3.3 测试内容

  A素质测评:对素质技能要求较高的岗位,需要进行专业测评的,应当首先测评,再安排笔试或面试。

  B笔试:所有应聘者均应参加笔试,笔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笔试题分为通用试题和专业试题;笔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C专业操作测试:专业技术类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用人部门负责实施。

  D面试:对于笔试、专业测试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试。面试时应具备的资料有:应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资格证、通用及专业笔试卷、技能测试成绩,以及应聘者个人业绩材料等。

  E测试层级

  面试岗位

  招聘主管

  用人单位主管

  用人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长

  分管领导

  总经理

  助理级

  √

  √

  专员级

  √

  √

  √

  主管级

  √

  √

  √

  部长级及以上

  √

  √

  √

  F测试结果的确认:测试结论为试用、人才储备、不考虑三种意见。当测试人意见不一致时以上级的.意见为准,招聘主管与用人部门负责人意见不一致时,由用人部门分管领导裁定;用人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部长意见不一致时以分管人力资源副总或总经理裁定。

  4.3.4 应聘批准,对测试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报人力资源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对不合格人员的《应聘人员测试意见》由招聘主管按《应聘人员筛选表》结论,填写结论,分类处理。

  4.3.5 测试结果通知,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纳入人才储备或不试用人员一般不通知测试结果,但在测试时应告诉所有测试人员如果10个工作日内没有接到通知,表明应聘人员与公司岗位要求不吻合,请不要等候。

  4.4 试用流程

  4.4.1 身份担保:对于直接管理公司现金、物资的岗位(如出纳等)须在入职一个月内办理担保手续。具体岗位名称由人力资源部提出。

  4.4.2 报到:招聘主管组织报到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此表存入报到人员档案。

  4.4.3背景调查,即《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4.4 签订《劳动合同》。

  4.4.5人员试用,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将试用者引导至用人部门试用,同时告诉后勤部门办理相关后勤事项;用人部门接人后,由其直接上级按《岗位描述书》的内容,介绍工作职责及与其它部门的合作关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4.6 试用评价,试用评价的流程分为部门评价、综合评价、初步评价、最终评价四个阶段。评价等级为五等,分别是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需改进(55-59分)、不合格。

  A部门评价:以部门负责人意见为准;最迟应在约定试用期满前20日将试用评价通知人力资源部。按《试用职工部门评分表》、《试用职工评价单》的格式规范填写试用意见。

  B综合评价: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评价采用360度考评方式进行,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负责实施;由纪检主管、后勤主管、培训专员、招聘主管、绩效主管组成公司试用职工综合评价小组;考评小组成员采用在《试用职工综合考评评分表》上无记名打分(本表不作保存),然后由招聘主管取平均值为综合评价得分, 综合评价小组成员在《试用职工综合评价得分表》共同签名。

  D初步评价:即部门负责人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的平均分。初步评价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在《试用职工评价单》栏上填写。

  E最终评价:主管、部长由总经理评定;助理、专员由分管副总评定。最终评定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度,可以推翻初步评价,形成单独结论,并以此为准。

  F评定等级的引用,合格者按期转正,良好者、优秀者在本人申请的情况可提前1个月转正,需改进者在本人申请、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可给予延长1个月试用期的机会;不合格者终止试用。

  G试用评价结论:试用最终评价最迟应在试用期满的前日告知试用者。

  5. 附则

  5.1 本招聘管理制度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修改和解释。

  5.2 本招聘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招聘工作管理,规范招聘工作流程,明确招聘工作的权限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聘工作遵循内部优先,效率与成本兼顾,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子(分)公司。

  二、招聘的职能分工

  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为集团公司招聘工作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招聘政策与制度的制定,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及子(分)公司的招聘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及年度招聘计划的制定与落实。

  第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总部部门人员和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如何介定?)的招聘工作。(项目部人员还是集团负责)

  第六条各子(分)司人事科负责年度人力资源计划的制定与人力资源工作的总结,负责招聘的实施以满足本单位所需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的需求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公司根据本部门/公司发展规划,制定本部门的年度需求计划,每年十月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

  第十条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须在每月21日至26日向人力资源中心提交经本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批准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岗位职责,2、岗位任职资格,3、岗位考核办法,4、薪资标准(是否指部门可以承受的预算)。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在部门编制内的人员需求,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已核准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实施招聘。

  第十二条总部各部门编制外的人员需求或因新增岗位而产生的人员需求,须提供需求原因的书面报告及新增岗位的《岗位说明书》,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方能实施。

  四、招聘的实施

  第十三条招聘分为公司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在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可考虑外部招聘。

  第十四条内部招聘时,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根据岗位说明书及《人员增补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包括内部邮件和张贴告示等,内部招聘公告应尽可能传达到每一位正式员工。所有的.正式员工都可向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提出内部应聘申请。

  第十五条外部招聘时,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根据岗位特点,可采用网上招聘、媒体广告、人才交流会、校园招聘、猎头中介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负责面试的初试工作,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应聘动机、性格倾向与通用技能。

  第十七条用人部门负责面试的复试工作,复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最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综合多方因素出具录用意见。

  第十八条公司须有5人参与面试评估.

  集团公司面试步骤如下:

  应聘职位后备总经理级后备科级科级以下应届生

  初试招聘处招聘处/直接主管招聘处/直接主管招聘处

  复试总经理面试组用人部门总经理用人部门总经理用人部门主管/总经理

  终试或审批人资中心总经理人资中心总经理人资中心总经理人资中心总经理

  子(分)公司面试步骤如下:

  应聘职位后备科级人员及以上科级以下应届生

  初试人事科/直接主管人事科,直接主管人事科

  复试科长面试组科长面试组用人科室的科长

  终试或审批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及对中高级人才、关键岗位员工进行背景调查,并将调查记录记入档案。

  五、员工的录用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为本公司员工:

  1.精神病史、传染病(如乙肝、肺结核、癫痫等食品行业禁忌病)或其它重疾者;

  2.有刑事(劳改、拘留、判刑等)记录者;

  3.未满18周岁者;

  4.二次进公司者;

  5.与其他公司未解约者;

  6.已签约员工的三代以内直系(旁系)亲属;

  7.品行恶劣,被其他机构或组织开除者;

  8.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9.5年内跳槽三次(含三次)以上者;

  10.应届生招聘时,同一学校且同一专业的大学生超过5人。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对拟录用人员的以下资料进行核实后方可录用:

  1.学位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身份证原件;

  2.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原单位社保证明、体检合格证明,就业证;

  3.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须将录用员工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应聘登记表》、《面试评价表》、个人

  简历进行存档。

  第二十二条 对被录用人员,负责招聘实施的人事部门须按照相关劳动管理制度为其办理录用手续。

  六、招聘评估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和子(分)公司人事科须进行年度和月度的招聘分析和评估。评估主要包含招聘成本的评估和招聘效果的评估。

  第二十四条招聘效果评估从招聘完成率、招聘及时率、招聘合格率、招聘满意度以及渠道效果分析等方面进行。

  招聘完成率=实际录用员工数÷计划招聘员工数×100%

  招聘及时率=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员工数/计划招聘员工数

  招聘合格率=通过试用期员工数/录用员工数

  招聘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得出。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按年度和月度对各子(分)公司的招聘工作进行评价。

  七、招聘的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和子(分)公司人事科有责任按照审批后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及时向需求部门(科室)推荐候选人。

  第二十七条需求部门(科室)有责任按照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的招聘安排进行面试并填写《面试评价表》,面试结果按要求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进行反馈。对于违反招聘时间安排或未按规定面试、评价及反馈者,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有权进行通报或评价。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定期对招聘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违反公司招聘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行业管理部门或子(分)公司将进行通报,并督促其整改。

  第二十九条凡未按公司要求录用的人员,须一律辞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将据情节及后果对违反招聘管理制度的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及监督执行权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试行三个月,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5

  1、招聘目的与范围

  第一条 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

  第四条 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第五条 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第六条 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

  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

  2、招聘原则和标准

  第七条 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

  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双重考查原则:所有招聘都需经过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双重考查,经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录用通知。

  第八条 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

  要求。

  3、招聘申请程序

  第九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人员需求计划,填写《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议,分管人力资源的高层领导审

  核,经公司最高领导批准后留在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第十条 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负责人应填写《用人需求申请表》,经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高层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

  门实施。

  第十一条 各分公司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需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备案;分公司完成部门负责人(含)以下人员的招聘后,须在一个月内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 分公司招聘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须事先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

  部审议,经总裁审核,由CEO批准实施。

  4、招聘组织程序

  第十三条 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用人需求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

  信息。

  2)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和自己的部门负责人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该部门的高层领导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门。

  3)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

  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4)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分管用人部

  门的高层领导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5)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一致意见后

  重新核定工资水平,分公司报总经理审批,总部报CEO审批。

  6)人力资源部门将员工的调动信息通知员工本人以及调入、调出的部门负

  责人,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其他成员,并在公司内发布公告。

  7)人力资源部门在调动信息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

  支持。

  8)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9)如应征未成功,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第十四条 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第十五条 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填写《增加人员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及增人要求及理由,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审核签字,交人力资源部门审议,报公司最高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

  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人力资源部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

  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3)人力资源部门与需求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必要的时候也可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4)面试/测试后人力资源部门和业务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面试应聘者。

  5)人力资源部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由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在《面试记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力资源部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体检事宜,同时会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确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

  6)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出正式的录用通知,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同时将上班报到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其他成员,并在公司内发布公告。

  5、招聘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每年末制定招聘费用预算,经公司审批后安排

  次年的使用,招聘费用的申请和报销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6

  一、总则

  1、制度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维持稳定,并满足业务增长所需要的人才,强化提升人员素质,特制定此办法。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人员增补之申请,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3、权责单位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工作。

  二、增补规定

  1、增补申请时机

  (1)现职人员离职,其主管业务没有人员接管。

  (2)业务增加,致使工作量加大,现有人力不足。

  (3)增加新的工种,现有企业内缺乏此工种人才或不足时。

  (4)因未来业务扩展,提早储备人才。

  2、增补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需增补人员时,应先填制《人员增补申请单》并经主管签核。

  (2)将主管签核之申请单转交人事行政部查核。

  (3)人事行政部查核后提交到总经理审批。

  3、招聘渠道

  (1)内部招聘

  公司技术、管理级以下的职位会在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内部选聘,由总经理核准。技术、管理级以上的职位不会公布(包括技术、管理级的.职位)。

  (2)外部招聘

  通过原厂、顾问的引荐、人才市场、媒体广告、互联网和大专院招聘优秀人才。

  三、注意原则

  1、增产未必须增员

  业务增加时应优先考虑是否可以通过提高效率的解决问题。

  2、因事设人,避免因人设事

  健全的组织架构,依照组织分级管理及岗位规范选用适当人选,做到人尽其才。

  3、定期定量而非随心所欲

  做好人力资源预估工作,拟订需求计划,定期定量办理。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7

  1.0 目的

  规范物业集团人员招聘工作程序,确保能及时、有效地为用人部门输送合格人才。

  2.0 范围

  适用于除物业集团各部(室)助理级以上及所属物业公司(管理处)总经理助理级以上人员的所有员工的招聘工作。

  3.0职责

  3.1 物业集团各部(室)及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制定用工计划并负责招聘工作的业务考核。

  3.2 行政管理总部是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

  3.3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3.4 物业集团副总经理负责用工计划、招聘计划及录用人员的审核,物业集团总经理负责审批。

  4.0工作内容

  4.1 物业集团各部(室)、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依据人事定编及实际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用工计划填入《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行政管理总部。

  4.2 定编内的'主管以下人员的招聘按正常手续办理。

  4.3 定编外::或定编内的主管以上人员的招聘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4.4 行政管理总部根据《物业集团定岗定编》及各单位缺编情况,每月27日前编制下月招聘计划,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4.5 行政管理总部拟定招聘方案,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4.6 行政管理总部在招聘方案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联系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4.6.1 招聘的主要渠道有:人才市场招聘、报刊杂志招聘、网络招聘、学院、部队招聘、猎头公司招聘等。

  4.6.2 招聘公告内容必须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时间、地点,报名须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它注意事项。

  4.7 物业集团业务总部、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及用人单位协助行政管理总部做好题库的建立、面试、笔试等相关工作。

  4.8 初试时::要严格审查硬件,包括核实员工的身份证、最高学历证、相关岗位技术证书、退伍证、健康证等证件。初试合格人员资料要分类整理,根据初试结果拟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在初试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到人。

  4.9 初试过程中,若发现应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4.9.1 有严重疾病史或者传染病者;

  4.9.2 组织观念极差,不服从工作安排,纪律涣散者;

  4.9.3 以往工作经历中职业道德欠佳、品行不端、自私自利者;

  4.9.4 心胸狭隘,有严重心理障碍者;

  4.9.5 性格特别内向,且与人交流沟通明显困难者;

  4.9.6 吸毒者;

  4.9.7 其他不合格的情形。

  4.10 复试由行政管理总部统一安排。复试必须经过笔试、实操测试。

  4.11 复试合格,择优进入岗前培训。进入岗前培训人员需报集团劳动人事保障中心审查。三日内未答复者,视为审查合格。

  4.12 应聘人员资料的整理与保存

  4.12.1将已录用人员、待考虑人员、不合要求人员资料分门别类存放。

  4.12.2将需要补签的已录用的人员资料送有关领导签名确认。

  4.12.3已录用人员资料待员工报到入职后,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4.12.4待考虑人员资料保存期限为一年。

  4.12.5不合要求人员资料保存期限为一个月。

  4.13 行政管理总部将招聘结果进行统计并写出招聘工作总结(招聘方式、面试的组织、招聘的结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呈物业集团总经理批阅。

  5.0相关文件

  无

  6.0记录表格

  6.1《人员增补申请表》(qr-6.3-01-13)

  6.2《物业集团定岗定编》(无固定格式)(qr-6.3-01-17)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8

  1、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分店的用人需求和所缺岗位任职标准起草聘请启事,报请总经理审批后,与企划部联系刊登聘请广告,或在各分店前台明示聘请广告,然后对应聘资料举行初选,并负责做好聘请预备工作

  2、通知应聘人员带齐各种证件复印件,参与初试并填写工作申请表。应注明初试看法。

  3、初试合格人员通知其参与复试。

  4、对复试合格人员,通知其参与新员工岗前培训。

  5、全部参与岗前培训的人员将开头试工期,试工期间每人天天发放20元午餐费和交通费。

  6、全部新员工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实或离职证实。

  7、试工完毕的.员工将在正式上岗前将工作证实、离职证实、外调资料、员工誓约书和新员工实习状况反馈表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8、人力资源部将按照外调资料对其举行外调。

  9、人力资源部将对外调结果举行总结,并将其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和用人单位经理。

  10、员工必需保证所提供的资料详实、精确,如在外调过程中和资料审查过程中发觉状况有虚假成分,公司将不予录取或终止试用期。

  11、如员工上岗时有特别状况而无法提供工作证实、离职证实或外调资料时,应提前说明缘由。

  12、利用试工期后,经试工单位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纳置装费,并持人力资源部填发的派遣单到用人单位报到,开头40天到3个月的试用期。

  13、试用期满,员工个人写转正申请,上交部门最高领导,并由试用单位出具新员工考核表,送交人力资源部。

  14、人力资源部经过转正考试后,依据考核看法,报总经理。符合转正条件的可按时转为正式员工,不符合条件的将延期转正或终止试用期。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9

  一、总则

  我们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与机会,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揽优秀人才。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聘用员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养与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

  二、招聘计划的制定

  1、用人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综合部提交《人员需求申报表》(附表1),由综合部审核其是否超出人员编制。

  1.1在编制范围内,如有职务空缺,则由综合部按照《人员需求申报表》制定招聘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1.2招聘计划的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

  1.2.1招聘标准:确定受聘者的各项条件,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技能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1.2.2招聘人数:制定招聘人数时,应在充分考虑到原职工潜力的情况下,合理确定,严禁出现超编人员;

  1.2.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径、方法、程序等;

  三、招聘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综合部将根据所需人员层次的不同选择招聘方式和渠道,具体方式如下:

  1.1新闻媒介(网络、报刊、电视)发布招聘信息;

  1.2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招聘;

  1.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资源处对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及初步筛选,及时反馈给各用人部门。各用人部门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由综合部通知初选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3、招聘员工根据不同的应聘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试、笔试等。

  4、主管级及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时由总经理、用人部门主管等人参与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主管级以下应聘人员由各部门主管、综合部及相关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面试。

  5、面试考核流程

  5.1由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表2),面试时应聘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各种技能证书的原始证件;

  5.2根据需要进行面试、笔试等;

  5.3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应作到以下几点:

  5.3.1面试人员需要给人一种好感,能够很快地与应职者交流意见;

  5.3.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知识点;

  5.3.3尽量避免考查有争议的问题;

  5.3.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5.4面试人员分别填写《复试意见反馈表》,待面试结束后,交综合部备案;

  6、对于未能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礼貌的回复。

  7、应聘人员如通过面试考核,由综合部汇总情况报总经理审核通过后,通知录用人员并确定到岗时间。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招聘与录用坚持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原则。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四条 各部门有人员需求时,须填报《人员需求审批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公司综合管理部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司内部不能调配的情况下,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外招聘。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综合管理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六条 招聘计划获准后,综合管理部通过职业介绍中心、媒体、互联网、员工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七条 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综合管理部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资料初选主要考察学历、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是否达到基本要求。

  第八条 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综合管理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公司各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进行阅卷工作,将考试成绩进行汇总。

  第九条 对于通过考评小组认可的笔试者,综合管理部应将其《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试卷报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条 面试一般情况下需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人事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做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一条 根据面试结果,综合管理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不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况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及证书审核、人员背景核查等工作,主要是核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原件,以及在原工作单位工作表现等。

  第十三条 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可按照公司录用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确定录用人选。

  第十四条 对于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招聘,须事先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审批表》,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对于突破编制的招聘,须报xx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 人员背景核查

  第十六条 工作内容及程序

  1、综合管理部须对应聘人员工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进行核对和查实。对财务及资金管理、审计管理、成本控制、材料设备采购、人力资源管理、网站维护及信息系统管理等特殊岗位,以及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级人员,还须对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

  2、专项背景核查原则上应在应聘人面试通过后,正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进行。应聘人已声明要求延后核查,以及在录用报批前较难核实的内容,可在试用期间补充核查,但须在转正前完成全部核查内容。

  3、专项背景核查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方法:

  (1)身份核查。包括身份证、家庭情况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联络和确认家属以及核对本人身份证等形式进行核查。

  (2)学历及相关证书的`核查。包括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及各类证书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网络核查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查。

  (3)工作经历及离职原因核查。包括工作单位、岗位、工作时间及离职原因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外调、联系其人事部门进行核对和了解,以及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其中,对于离职原因的核查,应重点考查此前两家单位的离职原因。

  (4)品行及工作表现核查。包括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以及为人处事、行为特点等,主要通过正式联系单位人事部门进行了解或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

  第十七条 第十六条中第3项所指背景核查内容中,若(1)—(3)项核查属实,第(4)项内容较难获得信息,但对应聘人的面试评价良好的,可办理录用,但须由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在试用期间重点关注其作风和品行,并继续侧面补充核查第(4)项内容。

  第十八条 第十六条中第3项所指的背景核查内容中,若核实(1)—(3)项内容有较大偏差,有虚假、伪造嫌疑,或在对第(4)内容的核查时存有重大疑问、疑点的,应暂缓录用或不予录用。

  第十九条 通过试用期补充核查,若有品行疑问,工作表现不佳,以及主要事实有偏差的,应不予转正。

  第二十条 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用人部门进行辅助核查。综合管理部主要通过《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中已提供的线索进行正面核查,并辅以其他社会关系的侧面核查,用人部门主要通过其他社会关系进行辅助核查。

  第二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对应聘人员的专项背景核查,须填写《应聘人员专项背景核查记录》,并作为录用报批的基本材料。试用期补充核查情况,应在转正报批时予以说明。

  第四章 人才录用

  第二十二条 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部门经理(含主持工作的部门副经理)的录用和任命,经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并聘任,其余人员的录用和任命直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聘任。

  2、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和任命,须经公司经营班子讨论通过,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再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第二十三条 人员录用审批流程

  综合管理部完成背景核查后,对拟录用人员,应填制《员工录用审批表》进行逐级审批。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辅导员人选、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期限及待遇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录用通知与体检

  拟录用人员审批通过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通知录用人员、并组织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通过人员及时发放《录用通知书》,确定报到时间,提醒录用人员报道时应携带的资料;对在体检中发现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员工报到

  新员工报到当日,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并配合用人单位负责人、新员工辅导员和新员工进行入职谈话。

  第二十六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在转正前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员工试用与转正

  (一)新员工试用

  1、新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应聘人员情况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2、新员工试用期间,新员工辅导员需按照《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入职辅导。

  3、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单位可建议提前转正。

  4、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单位可向综合管理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止试用。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须参加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员工转正

  1、综合管理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应及时会同综合管理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及面谈。

  2、新员工符合转正要求的,由综合管路里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在员工《员工转正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位及年薪等,并和《新员工辅导员手册》一起交由综合管理部逐级报批。

  3、经批准后,综合管理部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招聘员工本着以用人所长、容人所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二、招聘流程

  第一阶段申请

  各部门根据用人需求情况,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招聘申请书》,提前一个月交到院办室,由院办室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阶段调查审批

  院办室调查和评估岗位空缺需求后填写《空缺岗位需求调查表》连同《员工招聘申请书》报院长批准后统一组织招聘。

  第三阶段招聘阶段

  1、医院内部有可以转岗或提拔的员工,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院长批准、并由空缺岗位部门主管和院办主管对该员工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由院办室下发《人事调动通知单》,员工带通知单到院办室办理转岗手续,手续办完后进入岗前培训和考评阶段,考评合格后正式上岗。

  2、对于需要向外部招聘的岗位,在院长同意后正式进入新员工招聘阶段,通常新员工招聘有以下几种渠道选择:

  1:中介机构

  2:人才市场

  3:门口招聘

  4:员工推荐

  5:校园招聘

  6:报纸招聘7:猎头公司8:其他招聘方式

  第四阶段面试阶段

  1:由院办室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并交给各用人部门主管。用人部门主管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填写《面试通知单》,并将应聘人员资料及《面试通知单》送交院办室,由院办室通知面试人员。

  2:前来面试的人员需要填写《员工履历表》和测试题(测试题根据不同岗位做不同测试题)后进入面试,面试主要由院办室负责人主持,会同人员需求部门主管进行面试(院办负责人主要向参加初试的应聘人员介绍医院的企业理念(配宣传资料),介绍医院的用人政策及待遇问题),面试中院办负责人和需求部门主管需对有意向加入医院的应聘人员进行价值观、职业性向、个性品质、能力等相关信息进行面谈、提问、测试并填写《新员工面试记录表》。

  3:用人部门主管和院办部门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名单确定后由院办室报院长批准,院长批准后由院办室发放《录用通知》通知被录用的人员到医院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录用一星期必须签订试用期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有品行不良或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试用不满一个月不给工资。

  三、员工岗前培训

  1、员工岗前培训在新进员工报到后,全体新进员工进行一天时间的集中培训。

  2、由医院院办室主持岗前培训,制定职前培训计划,并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3、各部门应配合院办室对新进员工的培训工作。凡涉及介绍本部门职责、功能的,均应认真准备。

  4、新员工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为期一或二天,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

  理论培训内容

  1)欢迎新进员工,致欢迎词;2)培训计划简介;

  3)医院简介(概况,医院历史、医院精神、经营理念、未来前景、医院组织说明);

  4)医院人事规章和福利(作息、打卡、门卫检查、用餐、服饰、礼仪、休假、加班、奖惩)

  5)《员工守则》和《办公室员工行为规范》说明;

  6)介绍各级主管、员工自我介绍

  7)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规程

  8)其他事项

  实践培训内容

  1:参观有关医院现场;

  2:引领到本人岗位工作场所,并与同事见面,熟悉工作环境;

  3:其他培训管理事项

  4:转岗员工培训内容: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

  理论培训内容: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规程、其他事项

  实践培训内容:引领到本人岗位工作场所,并与同事见面熟悉工作环境,其他工作事项

  5: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培训完毕,将其培训成绩记录在案

  6:培训完毕,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到新部门报到上班。

  7:对在培训中表现极差的`,医院可以予以辞退。

  四、员工招聘评估

  在员工到新岗位工作三个月后,院办室进行员工招聘评估,招聘评估包括成本评估和对录用人员的评估。

  五:员工报道手续

  1:填写员工登记表

  2:交小=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医护人员交执业证书原件及资格证书原件

  5:无证人员交毕业证书原件

  6:个人简历一份

  六: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及学历条件;

  4、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招聘与录用遵循“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五条 各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用人需求,由各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内部调配。内部应聘人与外部应聘人应经过同样的面试流程。年度计划外但在公司人员编制范围内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单位/部门填报《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复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年度计划外且超出公司人员编制范围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新增人员编制的审批手续,再按年度计划外的用人需求办理报批手续。

  第六条 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技术类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七条 招聘计划获准后,人力资源部通过媒介、人才交流会、内部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八条 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完成评卷和成绩汇总工作。笔试时应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十一条 对于笔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简历及试卷交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二条 面试一般情况下应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三条 根据初试结果,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进行复试。对于不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核查,主要是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特殊岗位的,还须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具体按《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在核定编制内招聘人员,原则上由各公司自行组织,但招聘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时,须提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分管领导共同参与面试和综合测评。

  第十六条 突破核定编制的人员招聘,须事先报公司批准。

  第三章 人才录用

  第十七条 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录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 对拟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限及待遇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为3个月。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用人单位(部门)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用人单位(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项。

  第二十条 新员工在上岗前,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及本单位(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到岗一周内,用人单位(部门)应选定经验较为丰富且熟悉公司情况的老员工担任新员工辅导员。

  第二十二条 在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单位(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部门),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后,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签署试用期考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 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人力资源部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级及年薪等,并负责办理逐级报批手续。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第二十四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终)止试用。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确保员工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核部门员工招聘计划,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订立劳动合同及组织岗前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经营业务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计划。负责应聘人员试用期考察及应聘上岗后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备、人岗适用”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仅注重应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注重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忠实程度。

  第五条员工招聘分为一般员工招聘、管理人员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临时工招聘四种。

  第六条需要招聘一般员工的部门,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员时,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制作岗位职务说明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需要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时,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经理总经理签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招聘事宜。

  第九条需要聘用临时工的部门,填报《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转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区别不同类型人员,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招聘岗位员工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实施具体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未经公司领导特批,任何部门不得招用从公司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

  第十二条招聘员工的渠道可以采取:内部招聘、外部招聘、媒体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网络招聘及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招聘等方法进行。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事前办理申报批准手续。未经报批手续自行招聘人员的,所招聘人员作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章一般员工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门店营业员、营销员、仓库管理员、物流配送员、批发开单员、售后服务接待员、办公室文员、后勤服务员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装维修工,属于一般员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和发布招聘广告,公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以及相对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报名起止时间等事项。并负责处理应聘报名相关事项;

  2.应聘者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户口册》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汇总整理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联系用人部门,确定初选名单,通知初选人参加面试;

  4.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征得应聘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门,给予5至10天的适应选择期;

  5.选择期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一是职业道德,二是岗位职责);

  6.岗前培训结束后,组织笔试,笔试合格者,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适应选择期内任何一方认为不具备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可以说明原因,友好辞谢。适应选择期满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应聘者在适应选择期的实际上班天数发给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适应选择期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适应选择期计算为应聘人员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直属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内门店负责人、涉外门店负责人及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必须配备的各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或技术职称的人员。譬如项目设计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员、安装维修技工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约谈和面试。

  2.应聘人员与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就劳动报酬及相关工作职责、职权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应聘人员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及相关应聘资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

  5.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涉及公司机密岗位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的同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临时工招聘程序

  第十九条聘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报经批准后,由部门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章试有期

  第二十条员工的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愿在公司继续工作,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员工试用期间,发现聘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者;

  4.违反国家法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或者在外兼职影响正常工作者;

  6.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满后,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审核定级手续,从批准定级的下月起调整工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新员工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一般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享受提成工资待遇。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被正式录用后,按其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和变动员工的工作。调整变动工作后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随之相应变动。

  第二十八条为稳定员工队伍,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发给工龄工资;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发给年度特殊贡献奖;对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和病、事假的员工发给全勤奖。

  第二十九条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公司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个人原因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公司按规定发给社会保险补贴。

  第八章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

  第三十条公司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上班工作时间制度:

  (1)定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三十一条每个员工执行那种工作时间制,根据其所任职岗位的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二条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出勤与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有事有病请假批准,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规定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员工出勤登记表,每月5日前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个季度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在执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14

  第一条

  目的

  规范招聘工作,提高招聘效率和保证招聘工作质量。

  第二条

  招聘原则及岗位标准

  1.招聘原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2.岗位标准:详见《岗位描述》。

  第三条

  管理范围

  本制度主要对招聘过程中的如下几个环节:①招聘申请和审批,②招聘实施,③薪资/录用的确定,④体检,⑤聘用入司等作出规定。流程从申请开始,到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结束。

  第四条

  招聘申请和审批

  1.部门须依据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在要求到岗日前4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力资源申请表》(见附件二),人力资源部直接批准并负责实施。

  2.在年度人力预算外的紧急招人,用人部门需填写《人力资源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经理级及以上职位的招聘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各部门内的组织结构调整,须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后的方案重新调整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需新增职位系列,则要附《职位说明书》。

  第五条

  招聘实施

  1.招聘信息发布: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批准后的部门用人计划及时发布招聘

  2.信息:对内采用网络邮件方式公布,根据用人条件员工可推荐或自荐。

  3.招聘形式:由人力资源部确定。若需要通过猎头公司进行招聘,则须经总经理批准。

  4.人员初选:对所收到的应聘材料,须先经公司行政/人事专员初选后,再转交用人部门进行再次筛选。

  5.面试:对初选合格者可以通知面试,面试分为二次进行,第一次为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次面试,按《面试大纲》(附件三)的要求,重点把握求职者的气质、仪表、谈吐、综合素质、文化修养及敬业程度等问题;第二次为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进行的面试,根据所需岗位特点,重点把握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问题。

  如果求职者应聘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职位,第二次面试应由总经理及公司主管领导进行面试。

  6.面试程序:

  1)登记:应聘者应认真填写《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四),对不认真填写者,招聘人员可做出提示,否则应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查阅《应聘登记表》的填写是否符合基本要求。

  3)询问个人情况及家庭背景,所学专业及工作履历,对应聘工作岗位的看法。面试人员应注明意见(录用或不录用)。尤其是用人部门的面试人员一定要认真把关,加注意见(附件五《初试意见表》)。

  4)人力资源部录用与否都要依据用人部门的意见。

  7.面试原则:尊重应聘者,保护其隐私,体现公平性和公正性;为体现公司的良好形象,招聘人员要着装得体,言行大方。要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应聘的人员,耐心的解答应聘人员的求职提问,但对涉及公司机密的问题应委婉拒答。严格按约定时间进行面试;面试资料准备充分。

  8.笔试/机试:如需要,可由用人部门增加笔试或机试(各部门有关试题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进一步了解考察应聘人员的价值取向和专业知识,使应聘人员更符合公司的用人要求。

  9.复试:对通过初试或笔试、机试的应聘者进行复试,与其沟通薪酬、工作职责、工作安排等内容;经理级及以上职位,在行政/人事专员完成背景调查后,须由公司总经理复试;面试负责人需填写《复试评估表》(见附件六)。

  10.对复试没有通过的应聘者,由公司行政/人事专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辞谢通知》(见附件七),表示公司已将其简历纳入公司人才库作为公司的储备人才。

  第六条

  背景调查

  在正式录用之前,由公司行政/人事专员对经理级以上人员、或涉及公司机密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以加强录用的准确性。

  第七条

  录用及薪酬确定

  1.录用确定:由用人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2.薪资确定:按确定录用的岗位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3.录用通知:对确定录用的新员工,由公司行政/人事专员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发《录用通知》(见附件八)。

  4.通过面试录用后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求职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的原件审查后交还本人,复印件留档。

  3)近期一寸照片壹张。

  求职者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真实、可靠。

  第八条

  体检

  拟录用的招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专员安排新员工于入司前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一般不可录用。

  第九条

  入司

  1.体检合格的你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专员与其商定《试用合同书》(见《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附件3)的各项条款,尤其是岗位和工资待遇以及试用期的各项要求等,达成一致后双方签署《试用合同书》并填写《员工登记表》(见《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附件5)。

  2.签署《试用合同书》的新员工方可试用,签约后的新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到用人部门试用,用人部门须按《新员工试用期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安排,做好新员工试用期的各项工作,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要大力协助

  3.公司用人部门应提前做好新员工入司准备工作,如安排位置、申领办公用品、名片、电话、内部信箱、胸卡等,并安排好试用期的工作内容。

  4.上述所有的公司新入职员工从面试到签订《试用合同书》的全部资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并予以签发或传递;原件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一条

  招聘工作的责任分工

  招聘管理程序

  责任部门/人

  工作文件

  根据部门工作计划提出年度部门人力资源规划

  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规划表

  对部门人力资源规划进行审核、沟通、确认

  总经理

  公司人力资源规划

  报批年度招聘费用预算

  人力资源部

  申请报告

  发布内部招聘信息,并确定招聘渠道

  总经理

  人力资源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

  招聘广告

  初步筛选简历

  公司行政/人事专员

  约见应聘人员

  公司行政/人事专员

  初试

  公司面试负责人

  应聘登记表、面试提纲、初试评估表

  笔试(智力/EQ/IQ测验等)、机试

  公司面试负责人

  问卷、试题

  对复试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学历、工作经历及表现)

  公司行政/人事专员

  人力资源调查表

  复试通知

  公司行政/人事专员

  复试

  公司面试负责人

  复试评估表

  新员工入职

  公司行政/人事专员

  应聘人员所有资料分类归档

  公司行政/人事专员/人力资源部

  应聘人员分类档案

  第一一条

  人事档案的转移

  调档有三种选择:

  1)本人可选择立即调档或试用期后调档,公司行政/人事专员负责出具调档通知单给相关的委托存档机构。

  2)特殊情况可协商调档时间。新员工可暂时不调档,但须同时填写“不调档自愿书”。任何由于个人原因所导致的人事档案不能迁入,责任由员工个人承担。

  3)在外地的员工,须由公司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办理暂住证、务工卡等证件。

  第一二条

  试用期管理见《新员工试用期管理规定》。

  第一三条

  保存和销毁应聘材料

  无价值的应聘简历可定期销毁。销毁前应得到部门总经理的确认。有价值的材料应分门别类存入公司人才库。

  第一四条

  招聘费用

  1.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费用的预算、报销签字。公司总经理负责预算的审批。人力资源部对全年费用的执行负责。

  2.招聘费用包括:

  1)参加招聘会的展位费、餐饮费、展台制作费

  2)猎头费

  3)人才推荐费

  4)招聘广告费

  5)体检费

  6)违约补偿费(支付给原雇主)

  7)一次性安家费

  8)异地员工应聘差旅费(适用于参加复试的经理级以上人员)

  9)异地招聘差旅费

  10)招聘许可证办理费

  11)资料费(招聘宣传材料)

  12)礼品费

  13)经总经理签字确认的其他费用。

  第一五条

  违约补偿费

  1.公司不负担由于新员工违约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原雇主索赔(如培训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2.凡由公司支付违约补偿费的,必须签订专项协议,并规定服务期及违约金缴纳比例。

  第一六条

  推荐与奖励

  1.推荐:公司鼓励员工积极推荐外部人才。推荐者应向公司提供个人简历,并详细介绍外部人才的经历,包括学历、经验、能力、个性品质及与本人关系等特征,以帮助招聘部门有效评估。

  2.奖励:被荐人一经录用且试用合格后,推荐人将获得奖励(人力资源部员工、总监级以上人员不享受)。

  1)推荐部门经理、高级工程师或高级销售人员或以上职位的,奖600元。

  2)推荐主管级、研发工程师职位的,奖400元。

  3)推荐其他的管理或技术型人才的,奖200元。

  4)其他如每年多次推荐人选,可酌情奖励。

  5)被荐人在试用期评比获“优”者,推荐人将被授予“伯乐奖”证书。

  第一七条

  颁布和解释

  本程序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2011年9月28日颁布(修订)

  附件

  1.《招聘流程》

  2.《人力资源申请表》

  3.《面试大纲》

  4.《应聘人员登记表》

  5.《初试评估表》

  6.《复试评估表》

  7.《辞谢通知》

  8.《录用通知》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15

  1、现场招聘

  与人才服务机构合作。

  ①优选人才服务机构长期合作或者参与其组织的大中型招聘会;委托人才服务机构宣传并发布招聘信息;②参与现场招聘会。

  2、网络招聘

  (1) 公司优选人才网站合作,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并查阅应聘人员简历;

  (2) 由人力资源部门初步筛选复核条件的人员并发通知。

  3、猎头

  (1) :适用对象中高级人才或市场稀缺的.其他人才;

  (2) 各部门及时提出需求,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与猎头公司洽谈合作事宜。

  4、校园招聘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每年参加专项的校园招聘会,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

  5、内部招聘

  在公司内部发布岗位需求。

  6、内部举荐

  鼓励员工为公司推荐人才、有突出表现者,由所在部门记优良记录或给予其他奖励。凡内部推荐的,应有推荐人提供推荐信,并对推荐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7、宣传吸引

  公司统一设计宣传资料或者宣传广告,吸引人才来公司应聘。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16

  1. 招聘目的与范围

  第一条 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

  第四条 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第五条 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第六条 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

  2. 招聘原则和标准

  第七条 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 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 双重考查原则:所有招聘都需经过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双重考查,经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录用通知。

  第八条 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3. 招聘申请程序

  第九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人员需求计划,填写《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议,分管人力资源的高层领导审核,经公司最高领导批准后留在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第十条 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负责人应填写《用人需求申请表》,经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高层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 各分公司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需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备案;分公司完成部门负责人(含)以下人员的招聘后,须在一个月内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 分公司招聘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须事先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审议,经总裁审核,由CEO批准实施。

  4. 招聘组织程序

  第十三条 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用人需求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 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和自己的部门负责人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该部门的高层领导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门。

  3) 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4) 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5) 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一致意见后重新核定工资水平,分公司报总经理审批,总部报CEO审批。

  6) 人力资源部门将员工的调动信息通知员工本人以及调入、调出的部门负责人,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其他成员,并在公司内发布公告。

  7) 人力资源部门在调动信息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8) 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9) 如应征未成功,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第十四条 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第十五条 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填写《增加人员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及增人要求及理由,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审核签字,交人力资源部门审议,报公司最高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 人力资源部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3) 人力资源部门与需求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必要的时候也可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4) 面试/测试后人力资源部门和业务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面试应聘者。

  5) 人力资源部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由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在《面试记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力资源部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体检事宜,同时会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确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

  6) 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出正式的录用通知,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同时将上班报到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其他成员,并在公司内发布公告。

  5. 招聘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每年末制定招聘费用预算,经公司审批后安排次年的使用,招聘费用的申请和报销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集团的人员招聘录用工作,为集团聘用员工确定合理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全体员工。

  第三条、职责权限:人力资源总部负责集团本部全体人员及各下属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上级别人员的招聘录用管理工作,同时负责下属企业运营部对本企业部门经理以下级人员的招聘录用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各公司运营部负责本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的招聘录用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中部门主管领导在集团为总部总经理,在下属公司为部门总监或部门经理。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在集团为人力资源总部,下属公司为运营部。

  第二章定期招聘计划的制定

  第五条、为使集团人员招聘工作有计划的进行,各部门主管领导须于每月25日前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递交人力资源招聘月报表。下属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由各公司运营部报人力资源总部。逾期未递交报表计划申请的,允许补交申请。

  第六条、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对增补计划逐项审定,综合平衡,编制××月度人员增补计划表,明确预期招聘计划完成时间,开展招聘工作,并报公司总裁批准后上报。

  第七条、对于新增设的职位或比较特殊的职位,各部门主管领导和各公司负责人在填写增员计划申请的同时,应附上标准格式的职位说明书。

  第八条、确实需要紧急进行招聘的人员,经所在公司总裁特批后,各部门主管领导填写岗位需求增补申报表和相应的职位说明书,按职责划分交相应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办理招聘事宜。

  第三章招聘渠道

  第九条、招聘的主要渠道有:1、网上招聘2、招聘会招聘3、广告招聘4、关系介绍5、内部职工应聘、猎头公司、自主猎头等。

  第十条、集团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推荐优秀人才的义务,各部门和下属各公司领导更有推荐优秀人才的责任,集团根据被推荐人员的职位、试用情况将予以适当奖励,但符合第三条规定的'人员招聘必须通过人力资源总部统一安排进行,并由人力资源总部按照正常招聘程序进行考察。

  第四章招聘实施程序

  第十一条、员工的招聘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招聘准备

  1.确定招聘方式和招聘费用预算。

  2.招聘启示或广告稿的拟定。

  3.试题准备及面试日程安排(包括上级主管面试的安排)

  4.场地安排。

  二、招聘信息发布:

  1.外部招聘:通过专业招聘网站、报纸、招聘会、联谊会等多种渠道进行招聘。

  2.内部推荐:以电子邮件、公告栏、通知等的形式在集团内部发布。

  三、应征信处理:

  1.发出招聘消息后,会收到应征材料,经审核后,对合格的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电子邮件或直接联系。

  2.不合格者的材料,给予销毁,并发送致谦信。

  四、甄选考试:新进人员甄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前要求出示相关学历、证书等简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原件。

  1.笔试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测试(由申请部门和下属各公司部门主管领导拟定专业试题和

  标准答案);

  (2)素质测评(由集团统一的相关测评工具对高级经理以上干部进行测评,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安排)。

  1.面试:

  (1)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招聘人员进行初次面谈,必要时引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面试,将面试结果随时记录于面试记录表。

  (2)初次面试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并安排复试,安排复试人数原则上为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具体视不同职位要求调整。届时由申请部门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共同进行复试,重要岗位可安排公司领导进行第三次面试。

  1.背景及材料调查:经甄选考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和材料调查,确保其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

  五、评定

  1.经最终面试同意录用的人员,由各部门主管领导完成签批面试记录,完成人员录用审批手续。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报到,并安排新员工培训等有关准备工作。

  2.评定未录取的人员,对比较优秀但暂时无合适岗位的,发送致谦信,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保留两个月,以备其它时候需要。

  3.应征材料的处理及背景材料调查时应尊重应征者的个人隐私权,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章人员录用

  第十二条、新员工录用原则上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按转正后70%-80%的标准发放,具体比例视人员情况灵活掌握。公司内部人员应聘成功的,不再设试用期。

  第十三条、员工到岗前2天,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通知用人部门或所在公司做好相关接待准备工作(电脑、办公用品、办公地点等的准备)。

  第十四条、人员到岗后,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为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填写入职登记表、入职承诺书,介绍其所属部门人员,查阅员工手册。详细接待程序见附件新进员工入职导引。

  第十五条、为下属各公司招聘的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人力资源总部向用人单位填发派遣通知书,用人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按照通知书中所确定的岗位进行安排。在试用期满后,由集团下发职务任命书,若对员工的岗位进行重新调整,必须提前与人力资源总部协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并由人力资源总部下派遣书。对试用期的员工岗位,除有重大贡献者外,一般不作调整。新员工持人力资源总部填发的派遣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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