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岗的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银监会关于全面开展“落实案件防控”专项治理工作,以纠正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问题,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加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我营业室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明确了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现将自查情况组织汇报如下:

一、 员工对相关政策进行学习,恪守规章制度,完善事后内部监控。
我营业室员工认真领会银监会有关案件防控的文件精神,加强了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案防责任,将轮岗、对账、内审工作职责。组织学习了银监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案件防控,落实轮岗、对账及内审有关要求的工作意见》和《严禁柜台违规行为防范案件风险的工作意见》。
我营业室根据银监会《两个意见》的指导分针,对照现有的内控制度进行了清理,对重要岗位工作年限、轮岗方式和轮岗率和银监会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比照,我行授权经理轮岗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基层机构负责人的轮岗期限不超过3年,实施了离任审计,柜员轮岗制。轮岗期限未超过一年。严格按照银监会的制度执行。在内审方面,我营业室将案件风险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了营业机构的风险评估,积极确保操作风险和案件风险符合年度监管重点要求,同时将案件风险审计作为一项重要风险融入信贷、会计、重要岗位人员履职、出纳业务审计及其他日常监督活动中。
在柜面风险防控中,我营业室严格落实授权卡、印鉴密押、空白凭证、开户、账户管理、业务授权等环节的相关规定。
我营业室室要强化内部监控,经常性的进行案防工作的自查活动,以确保合规化操作和风险防控落实到实处。
二、 我营业室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在整个自查工作中,针对我行工作经过层层复查,未发现不合理行为,切实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唯一不足的地方是,在对账方面,对账率不是很高。我行员工应在如何提高对账率上多下功夫,确保在2012年内有所改进和突破。
三 、保持成果,不断完善。
此次的自查活动切实有效,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虽然我营业室未发现不规范的行为,但在一些环节如对账方面,还应该想出切实有行的办法,提高对账率。仍建议经常性的进行类似的自查与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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