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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时间:2018-01-19 15:59:26 汇报材料 我要投稿

宗教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为确保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各项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方案》和《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春节、元宵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安全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全区宗教系统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领导,成立了以社会事务局局长彭建辉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社会事务局主任科员林文奕担任,成员由社会事务局干部张燕林、民间信仰场所系统负责人林自弟、佛教系统负责人曾亚尾、基-督教系统负责人黄靖、三一教系统负责人郑文钦、道教系统负责人郑金永组成。

二、加强宣传,普及安全意识

春节、元宵节日时间跨度长,宗教活动场所举行活动比较多,针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例如:组织观看全国火灾典型事故 1

案例(消防部门发放的光盘)、张贴消防安全教育图片、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三、开展排查,扎实做好重点防范工作

(一)、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排查整改范围

1、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2、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工作。

3、大型宗教活动安全工作。

4、宗教活动场所翻扩建安全工作。

5、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工作。

6、宗教节日期间安全工作。

7、宗教旅游景点安全工作。

8、其他安全事项。

(二)、有针对性的做好重点防范工作

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原则上不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确实要举行活动的,要求尽量控制规模、人数和时间,并要求按程序进行报批,事前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以防发生意外。严格按照《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方案》和《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文件要求,重点对用电用气和明火等消防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安全管理,确保“两节”期间各宗教活动场所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补缺补漏,做好安全隐患整治和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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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求必须进行补缺补漏,对于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求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以迎接区、市两级安全工作抽查。

四、存在不足之处

我区地处沿海,受几千年封建思想影响,信徒数量居多,宗教活动场所规模数量庞大,其中在册登记的有101座(佛教41座、道教25座、基-督教5座、三一教29座、民间信仰场所1座),还有大量未登记场所,由于地处农村偏远地带,信徒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宗教场所开展各种活动频繁,再加大量外地返乡人员回家过年,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活动时规模相对较大,参加人员较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我区机构尚未健全,人员较少,平时日常检查督促较少,个别宗教活动场所重视不够。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我们相信,在市民宗局直接领导和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下,加大宣传,突出重点,普及知识、增强意识、规范管理、整治整改、群防群治、检查督促、总结交流,坚持以防为主、防控结合,重点做好各项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我们相信能够确保春节、元宵两节期间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平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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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篇2]

山阳区辖9个街道办事处、19个行政村、31个社区。共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四大教种,教职人员46人,信教群众8000余人。市局《通知》下发后,区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安排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行动,精心组织。一是思想重视。及时向区主要领导汇报市局工作要求,成立了山阳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并由分管副区长召集各街道办事处、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卫生、公安、民宗等部门召开安全检查动员会,安排全区安全排查工作,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做到早排查、早整改、早销号,达到“有人员行动、有情况反馈、有工作预案、有应急保障”的“四有”工作标准,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组织周密细致、活动秩序井然、食品卫生达标、消防安全到位,确保全区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二是重点突出。制定下发了《山阳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结合辖区宗教活动场所的地理位置、环境差异、教徒分布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就辖区内教堂的房屋隐患、火灾隐患、食品安全、疏散通道、水电煤气使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等六个方面的重点问

题,细化责任分工,做到了时间明确、任务明确、标准明确。三是强化责任。按照区、街道办事处、宗教活动场所“三位一体”的责任目标,明确了区政府牵头协调、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做好日常排查的同时,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重点对元旦、春节前事故高发期,加强防范,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严格排查,积极整改。一是领导巡查。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分管副区长多次带队深入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有效地增强了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安全意识。二是部门排查。区民宗局联合消防、卫生、公安等部门,就各自职责分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和场所,逐一整改,做到了不漏死角、不误时机;在六个重点防范的总体要求下,指导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措施,建立应急机制和岗位责任制,做到有专人负责、专人检查;同时,按照“四结合、四为主”要求,定期对场所建筑安全情况、防盗设施、用电、用水、用气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宗教场所安全隐患及时消除。行动后,消防部门及时为各宗教活动场所更换了过期灭火器,对场所内的电源、线路和用电器进行全面检查,有效提高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指数。三是专项督查。区民宗局

积极与区政府督查室结合,坚持每天巡查指导,对领导巡查和部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抽调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定点督办,逐一分析研究,逐一跟踪指导,逐一检查验收,有效推进了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监管,确保稳定。一是实行日报告制度。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按照上级《通知》要求,每天上报宗教活动场所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经区民宗局统一汇总后,向区领导汇报工作进度。二是严防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区民宗局依托各教堂负责人和信教群众,联合公安部门深入排查、有效防范,做到时刻关注、提前介入、提前化解,严厉打击节日前后出现的各类非法传教、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社会稳定、制造混乱等违法犯罪问题。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求相关单位和各宗教活动场所在近期排查整顿的基础上,做到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把安全工作长抓不懈,为今后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以上是我区为确保全区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所做的一些具体工作。当然在工作中还不免存在疏漏或继续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敬请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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