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劳模表彰决定

时间:2022-11-24 19:54:03 表彰大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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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劳模表彰决定

2012年元月以来,全体员工在公司正确领导下,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和主人翁姿态,全面投身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充分展示了全体员工的时代精神和崭新风貌,成为公司全体员工学习的榜样。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为表彰先进劳动模范,激励广大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责、努力工作,经自主申报、工会审核,决定评出为“大鹏公司2012年五一劳模”28人,予以表彰如下:

聊城劳模表彰决定

一、 劳模名单

张欢庆(拉丝) 宁亚倩(圆织) 赵信敏(圆织) 陈青华(圆织) 李红英(圆织) 王晓茹(圆织) 孙安康(圆织) 张秀英(圆织) 阮启志(圆织) 沈文杰(彩印) 刘家放(普印) 冉玉玺(普印) 陈 霞(普印) 刘秀真(普印) 徐美侠(质检部) 朱慈彬(打包) 石亚莉(生产部) 孙秀英(配件库) 张万庆(布卷库) 杨美(成品库) 孔凡昌(销售部) 杨增粮(分厂) 张 干(分厂) 孙玉民(分厂) 卢 倩(分厂) 郑桂娟(分厂) 张桂霞(分厂) 高 玲(分厂)

二、 被评为“五一”劳模的个人给予奖励 ,发放荣誉证书。

希望受表彰的员工,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发扬勤劳勇敢、吃苦耐劳的传统美德,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劳动模范”的带头作用,再建新功,再创佳绩。希望公司广大员工要学习先进,争先创优,争当劳动模范,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更大的贡献,为大鹏公司的发展而努力。

商丘市******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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