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工作表彰决定

时间:2022-11-24 18:55:34 表彰大会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文化工作表彰决定

各乡镇文化站,县文化系统所属各单位:

文化工作表彰决定

2015年的文化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繁荣为中心,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了可喜成绩。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秋收起义80周年纪念活动

1、先进单位:文化馆、纪念馆、电影公司

2、先进个人:曾春生、张英、卢燕、陈祥林、石琪、胡翠凤、刘同英、邓文胜、王娓伟、李萍、陈丽华、万蕾

二、农村文化三项活动

1、先进单位:文化馆、永宁镇文化站、排埠镇文化站、棋坪镇文化站

2、先进个人:邓泽光、胡娟、王雷保、孙丽萍、刘茶香、陈怀秀、曾春明、叶新才、张海英、罗贤玉

三、文化市场管理

1、先进单位: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带溪乡文化站、

2、先进个人:刘曲波、陈祥林、曾春明、刘冯

二00八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文化工作   表彰先进   决定                

铜鼓县文化局人秘股             2015年5月8日印发  

共印90份

铜鼓县文化系统

二00七年度

2015年度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宜春市人民政府)

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

铜鼓县文化局

2015年度全市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宜春市文化局)

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铜鼓县文化局

文化工作先进单位

铜鼓县文化馆

秋收起义铜鼓纪念馆

铜鼓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先进个人

刘曲波  胡翠凤

秋收起义80周年纪念活动先进个人

(中共铜鼓县委  铜鼓县人民政府)

先进个人

涂光明    吴济敏    袁根莲    王现国

胡高峰    邓永忠    刘星福    熊  辉

张淑英    胡国华    刘曲波    熊  华

铜鼓县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铜鼓县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先进单位

铜鼓县文化局

宜春市纪念南昌起义、秋收起义、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创建8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

(中共宜春市委宣传部、宜春市文联、宜春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一等奖

《红色的记忆》(组照)    (作者:熊辉、胡国华)

江西省林权制度改革征文大赛

(江西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音乐作品一等奖

《那山那林》      (作曲:曾春生)

摄影作品优胜奖

《我和合影》  (作者:熊辉)

《尘封的记忆》    (作者:熊辉)

2015'中国宜春·月亮文化节“故乡月更明”

摄影书法展

(2015'中国宜春·明月山首届月亮文化节暨活动周组委会)

摄影最佳瞬间二等奖

《月亮奏鸣曲》    (作者:熊辉)

《文化工作表彰决定》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2015年度江西考区音乐考级工作

(江西省音乐家协会)

优秀指导教师

刘同英

江苏省第三届消防漫画大赛优秀奖

(江苏省漫画家协会)

优秀奖

《荣誉要紧》            (作者:石琪)

《小小烟蒂也酿成灾》    (作者:石琪)

2015年宜春摄影工作先进个人

(宜春市摄影家协会)

先进个人

熊  辉

江西省首届“看我新农村”主题摄影大赛

(江西省首届“看我新农村”摄影大赛组委会)

优秀奖

《晚年好光景》    (作者:熊辉)

201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

(中共铜鼓县直属机关工委)

先进基层党组织

文化馆支部

优秀党务工作者

吴济敏

优秀共产党员

万  蕾

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

(铜鼓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先进工作者

王现国

2015年度妇女工作先进个人

(铜鼓县妇联)

三八红旗手

万  蕾

秋收起义80周年纪念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铜鼓县文化局)

先进单位

铜鼓县文化馆

秋收起义铜鼓纪念馆

铜鼓县电影公司

先进个人

曾春生    张  英    卢  燕    陈祥林    石  琪

胡翠凤    刘同英    邓文胜    王娓伟    李  萍

陈丽华    万  蕾

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铜鼓县文化局)

先进单位

铜鼓县文化馆      永宁镇文化站

排埠镇文化站      棋坪镇文化站

先进个人

邓泽光    胡  娟    王雷保    孙丽萍    刘茶香

陈怀秀    曾春明    叶新才    张海英    罗贤玉

文化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铜鼓县文化局)

先进单位

铜鼓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带溪乡文化站

先进个人

刘曲波    陈祥林    曾春明    刘  冯

文化工作表彰决定 [篇2]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文化工作表彰决定》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以来,乡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发展乡村文化事业,努力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果。

在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的过程中,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进一步激励先进、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充分调动全乡干部群众开展文化活动、享受先进文化生活的积极性,乡党委、政府决定,对乡综合文化站等5名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王敏等11名文化工作先进个人、松林村等3名农家书屋管理先进村进行表彰奖励,希望全乡干部群众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创新工作,积极进取,依托乡综合文化站和村农家书屋等载体,以牛灯、喔山号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为重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农村文化活动,努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建设和谐美丽新幸福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二年七月一日

附: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名单

一、文化工作先进集体

乡综合文化站、松林村、金川公司、幸福学校、杨柳村

二、文化工作先进个人

王敏、张明星、税容芳、廖椿能、吴福伦、魏进萍

陈文康、周大春、张朝云、杨再斌、陈室霖

三、农家书屋管理先进村

松林村、茅坪村、火岩村

文化工作表彰决定 [篇3]

2015年,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定位目标,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基本遵循,以改革创新、狠抓基层为实施路径,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有力有效发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价值引领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涌现出一批做法新颖、特色鲜明、值得借鉴、有益推广的先进经验。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创造活力,形成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和激励机制,推动我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出特色、出亮点、出经验,按照2015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经市委宣传部研究,决定授予清水县等四个县区“2015年度全市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县区”称号,授予“发挥名人效应,打造秦州樱桃国际红外宣品牌”等15项工作为2015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特色创新奖”。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部门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和发扬开拓创新的精神,在全面推进宣传思想文化创新发展中再创佳绩。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积极探索实践,深化改革创新,打造特色,做响品牌,不断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开创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2015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县区名单

2015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特色创新奖”获奖名单

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

2016年2月29日

附件:

2015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县区

清水县  秦州区  秦安县  甘谷县

2015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特色创新奖”获奖名单

1、项    目:发挥名人效应,打造“秦州樱桃国际红”外宣品牌

获奖单位:秦州区委宣传部

2、项    目:“李广杯”国际传统射箭邀请赛

获奖单位:秦州区委宣传部

3、项    目:借力品牌赛事  扩大外宣影响

获奖单位:麦积区委宣传部

4、项    目:“相约桃乡秦安.感受美丽田园”旅游采风活动

获奖单位:秦安县委宣传部

5、项    目:大像山文化产业园建设

获奖单位:甘谷县委宣传部

6、项    目:成立甘谷全国中书协书法等级考试工作站

获奖单位:甘谷县委宣传部

7、项    目:乡村大舞台及文艺队伍建设

获奖单位:武山县委宣传部

8、项    目:万名“清水好人”评选

获奖单位:清水县委宣传部

9、项    目:宗教场所文化书屋建设

获奖单位:张家川县委宣传部

10、项    目:“天水新八景”评选

获奖单位:天水日报社

11、项    目:《张家川人闯世界》新闻大型采访活动

获奖单位:天水广播电视台

12、项    目:天水市“羲皇杯”舞蹈大赛

获奖单位:天水市文联

13、项    目:“中华魂·天水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文艺演出

获奖单位: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14、项    目:“家庭·家教·家风”微电影展播

获奖单位:天水市妇联

15、项    目:校园文化艺术节

获奖单位:共青团天水市委

【文化工作表彰决定】相关文章:

文化工作者表彰决定11-24

公司表彰决定03-08

军训表彰决定03-12

[精选]军训表彰决定03-13

关于 的表彰决定11-24

表彰 先进 决定11-24

部门表彰决定11-24

优秀表彰决定11-24

关于表彰决定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