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例会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3 13:50:22 例会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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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例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机电例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电管理工作,总结机电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提高机电管理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明确了机电例会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电例会的管理。

第二条 组织与职责

机电动力部负责组织召开每月的机电例会会议,做好机电例会会议记录,并监督管理会议内容的落实情况。

各参会单位负责按例会会议要求总结汇报材料,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学习会议精神,并具体落实会议内容。

第三条 机电例会规定内容

(一) 机电动力部总结本月机电检查、事故发生、培训开展、检修完成、机电管理的主要情况和存在的重点问题,制定下月机电管理工作的计划。

(二) 机电动力部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下达的机电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三) 会议参加单位要按会议通知要求内容写好汇报材料,并按时上报。

(四) 参会单位提出需公司平衡解决的问题。

(五) 动力部及相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方案。

(六) 安排下月重点工作内容。

1

(七) 参会人员为各厂(矿)机电技术员及以上管理人员,各部室负责人,并认真履行会议签到制度。

(八) 对于会议的安排、部署,参会人员必须做好记录,会后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负其责,不得无故拖延。

(九) 由机电动力部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十) 煤矿、焦化厂、洗煤厂、发电厂每月自行组织召开厂、矿机电例会,动力部人员参加会议。

(十一) 由机电力部负责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考核。

第四条 监督与检查

机电动力部监督检查各单位机电例会制度执行情况,发现未按要求每月召开机电例会的单位,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罚款500元。

参会单位未按时、未按要求上报例会材料,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罚款200元。

参会人员会议安排工作落实不到位,罚款200元/次或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

参会人员无故迟到、早退罚款100元/次,无故缺席人员罚款300元。

第五条 附则

本规定由机电动力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2

机电例会管理制度 [篇2]

为了促进焦化公司设备管理工作的统一化、系统化、规范化,全面推进设备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彻底摆脱设备管理方面“坏了修、修不好换”的粗放型管理的现状,实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的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每月的第二,第四周,周四上午10:00在焦化公司一分厂调度2楼会议室召开,如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 参会人员

公司机电例会由公司机电部组织召开。

各分厂机电副厂长、车间设备副主任、检修车间正副主任。

三、会议内容

1、各分厂通报以下工作内容(各车间汇总后统一汇报):

(1)设备计划检修的完成情况。

(2)计划检修外设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3)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本单位设备的完好情况、设备台帐、记录存在的问题、设备卫生情况、设备润滑情况以及存在的其它问题。

2、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完成。

四、会议具体要求

(1)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机电例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落实会议安排的工作。

(2)机电例会安排事宜未落实或规定时间未完成,需以书

面形式说明情况,批准后方可延期执行,否则罚责任人300元。

(3)会议执行签到制度,严禁不签或代签,否则一次处罚100元。与会人员不能参加的,应向公司机电部请假,批准后可安排其他负责人参加。无故不参加例会者,一次罚款2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

(4)与会人员禁止玩手机,且手机要调成振动或静音。

(5)所有处罚分管领导将连带罚款(双倍)。

五、制度执行时间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机电部。

山西潞安焦化公司机电部 2016年6月18日

机电例会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随着红二煤矿筹建处机电安装工程的逐步展开,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加强施工节点工期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红二煤矿筹建处、地面车间运行维护单位、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院。

3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3.1机电例会的召开:

1)会议时间:每周三下午3:00

2)会议地点:红二煤矿筹建处会议室

3)主持人:红二煤矿筹建处机电负责人

4)与会人员:机电组全体成员、安全组、技术计划组、 机电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机电负责人、 设计院驻矿代表

3.2会议秩序:

1)任何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提前离会;

2)会议期间必须将手机置于静音或震动状态,任何与会人员不得随意接打电话;

3)如确因单位有急事必须离会的,可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

请,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会;同时,离会单位必须重新安排其他机电专业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4)各施工单位必须由机电负责人参与机电例会,如施工单位机电负责人确有要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先向红二煤矿筹建处机电组办理请假手续,并安排经机电组认可的人员参加会议;

5)会议期间,如确有急事需要接打电话的,在征得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离场接打电话,且通话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3.3会议程序:

1)各单位递交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格式见附表);

2)机电组通报上周会议安排事项的落实情况;

3)各单位具体介绍本周工作的完成情况,并汇报下周具体工作计划,同时提出需筹建处予以协调解决的事宜;

4)机电监理工程师总结本周各单位具体施工情况,对于各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施工节点工期控制、工程资料整理情况等进行通报;并根据各单位下周的工作安排情况提出施工要求及建议;

5)设计院驻矿代表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相关设计细节问题;

6)安全组通报本周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并对下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7)技术计划组通报本周工程资料整理情况,并对下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8)机电组对于下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协调解决各单位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同时对于本周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施工质量、节点工期控制等提出整改要求及处罚建议;

9)会议主持人总结本周的工作情况,对下周工作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并对于机电组提出的本周整改要求及处罚建议安排具体责任人,并要求机电组、机电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落实。

3.4具体要求:

1)会议实行与会人员签到的模式,并由机电组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并整理,待红二煤矿机电负责人签发后发放到与会各单位;

2)所有单位必须据实汇报本单位本周的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下周的工作任务;

3)各单位必须全力配合红二煤矿机电组所协调解决的事宜,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4)各单位必须及时落实机电例会上所安排相关事宜,对于紧急、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项目,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并由机电监理工程师负责督促落实;

5)机电监理工程师通报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的落实贯彻情况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隐蔽工程施工质量与验收情况

工程施工质量及节点工期控制情况

上周会议安排事宜的落实情况

定期(限期)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

本周施工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安全隐患

下周各项工程施工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及要求

6)设计院驻矿代表必须及时协助机电组做好机电安装工程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变更签认等工作;

7)机电组为红二煤矿机电安装工程的监督管理单位,对红二煤矿筹建处的机电安装工程负监督管理责任;

3.5考核办法:

1)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罚该单位机电负责人200元/次;

2)会议迟到、早退的,罚当事人50元/次;

3)未按要求将手机置于静音或震动状态的,会议期间手机每响一次罚款50元;

4)随意接打电话的,每次罚款100元;

5)随意安排他人参加会议的,罚该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次;

6)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接打电话超过十五分钟的,按早退进行处罚;

7)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格式提交工作计划的,罚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300元;

8)其他事项由机电组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提出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处罚建议,由机电负责人作出处罚决定;特别重大事件,由红二煤矿筹建处作出具体处罚决定;

9)所有对于个人的罚款,必须以现金形式在一周内交付红二煤矿筹建处;对于延期不交的,将从该单位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增加5%的滞纳金。

10)所有对于单位的罚款,将直接从该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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