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鱼塘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1-11-25 17:54:30 公告 我要投稿

鱼塘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洪泽县清盈尾水湿地管理有限公司鱼塘承包

鱼塘承包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洪泽县朱坝镇大魏村

(2)项目范围及规模:1号曝气塘南侧16亩、北侧13亩及东一道北侧1号兼性塘2级塘南侧6亩,总计35亩鱼塘

(3)承包期限:租期一般为3年,租金分3年缴,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3、报名条件及资料: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皆可报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报名费。

4、本项目报价最高者中标,如遇报价相同的,由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抽签决定中标人。

5、本项目最低限价800元/年亩,所有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于开标现场缴纳,由招标方财务人员现场点验。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承包合同后五日内到招标人处退还。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年承租价的10%收取,中标人须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逾期视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的具体缴纳方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01月30日至2015年02月05日的每天上午08:30至11:30和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地点: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

8、招标人:清盈尾水湿地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军  联系方式:13912052422

9、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年01月30日至2015年02月05日

10、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5年02月06日上午9:30分,地点为洪泽县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开标大厅,所有投标报价单必须密封,迟到及为密封的报价单一律拒收。

(注:投标报价格式及鱼塘承包合同书附后,不得更改投标报价格式)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15年01月31日

附件1:

投标报价单

本人已熟读洪泽县清盈尾水湿地管理有限公司鱼塘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对公告中要求已充分了解。本人对该招标公告的内容充分响应,遵守公告中的各项规定,现投标报价如下:

承包数(亩) 承包期限(年) 单价(元/亩年) 1年承包价(元)

35 1

注:单价须大于800

报价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鱼塘承包合同书

甲方:洪泽县清盈尾水湿地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为了发展经济,经研究决定,清盈尾水湿地管理有限公司就公司管理范围内三个塘口,进行发包,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1号曝气塘南侧16亩、北侧13亩及东一道北侧、1号兼性塘2级塘南侧6亩,总计35亩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

二、承包期限:从2015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额和付款方式:承包金额为每亩 元/年,每年总计    元(   ),每年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履约保证金:每年1月30日前随当年承包款一起缴纳,缴纳额为当年承包款的10%,承包结束后退还。

五、承包期间,乙方用电自己负责,甲方不提供任何实施,要注意安全,发生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

六、鱼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                      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

2、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八、乙方承包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使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暂时使用。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的`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用归甲方。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须交出鱼塘,乙方应缴的承包款则按发出通知当日减收一个月计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鱼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补偿。乙方施工的建筑物要在承包期满后10天内自行拆除,逾期不处理的则归甲方所有。如需修筑塘基的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但承包期满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九、乙方必须按合同所定期限缴纳承包款,逾期10天未缴纳的,作自动退包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鱼塘重新发包。

十、乙方在承包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10天的;

5、在承包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承包,需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完成全部承包款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终止合同。中国采招网(bi #url#%)

6、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十一、今后凡有遇到河涌水质有问题或受到污染,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交承包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二、如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鱼塘损失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有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违约金两万元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鱼塘承包招标公告 [篇2]

招标公告正文一、招标项目及标底:

直埠镇霞山村鱼塘,总计面积215.5亩。

1、象湖鱼塘:面积121亩,标底230元/亩·年;

2、下象湖鱼塘:面积30.5亩,标底120元/亩·年;

3、方家滩鱼塘:面积64亩,标底120元/亩·年。

二、承包年限:五年(农历2015年12月28日至2015年12月27日)

三、中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

四、报名时随带:1号鱼塘投标保证金13.91万元;2号鱼塘投标保证金1.83万元、3号鱼塘投标保证金3.84万元、报名费200元。投标保证金存入霞山村经济合作社帐户。

五、报名地点:直埠镇霞山村会议室。

六、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8时至12月9日下午4时。

投标时间: 2015年12月10日上午9时。

联系人: 郭伟红 7643353

李仲根 7641491 13626883578

诸暨市招投标中心直埠镇分中心

2015年12月5日

【鱼塘承包招标公告】相关文章:

招标公告范文09-03

人防工程招标公告09-03

食堂物资招标公告09-03

设备招标公告范文09-03

汽车招标公告范文09-04

绿化招标公告范文09-04

邀请招标公告范文09-04

学校招标公告范文09-04

2016食堂招标公告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