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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间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积极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制,努力搞好群防群治,维护小区的安全。河阳郡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确定各位业主为本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现将有关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一、区域消防安全责任范围: 栋 单元 号。
二、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2.1装修期间,协助小区物管公司搞好消防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防火安全。
2.2业主须正确使用家用电器。不得超负荷使用。避免火灾隐患的发生,同时负责区域范围内的防火工作,确保本区域的安全。
2.3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消防法规。
2.4协助管理处保护好本小区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及爱护消防器材。
2.5及时进行消防检查,自备本区域消防设施,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2.6上报本区域装修工程,纠正和处理本区域违反消防法规的现象和行动。
2.7如因责任人的疏忽或故意而引起之火灾,由责任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以及造成他人损失和伤害的赔偿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易家·馨园物管处和区域防火责任人各一份。
四、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河阳郡府物管处 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期间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2]
乙方:
甲方:
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治安、消防工作,特签订本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监管方,乙方为装修施工执行方,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执法和主管部门的检查。
2、乙方应在进场施工前到甲方办理装修施工审批手续,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3、乙方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4、乙方需要加强施工期间的防火工作。
4.1 乙方需于施工前明确指定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通知甲方其具体职务及联系方式等。
4.2 乙方负责对其进场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知识教育,包括火灾报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动火程序及现场禁烟规定等。
4.3 乙方需于施工现场配备适量灭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4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5、乙方需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
5.1 乙方于施工中使用电气焊或其它动火工具,其操作人员必须执有电气焊操作证和甲方安保部审核批准后开据的动火证。
5.2 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经甲方工程部批准。
5.3 乙方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6、乙方需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6.1 乙方需严格控制稀料、汽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大厦,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安保部门批准并由乙方指定专人保管。当天施工使用剩余易燃易爆品不得在大厦内存放。
6.2 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材料应码放整齐,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7、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8、经甲方确认,乙方在施工期间无违反本责任书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且验收合格,甲方可如数退还乙方装修施工押金;如乙方在施工期间,违反本责任书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酌情扣留部分或全部装修押金作为违约金;因乙方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乙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9、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装修期间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3]
甲方:
乙方: (商家、施工单位)
消防工作“责任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邯郸市消防管理规定》的规定,特制订邯郸市邯山万合服装批发商城有限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商户法人代表为商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 商户要自觉接受装修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及条款;
二、 商户法人代表对租赁商铺内部的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加强消防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消防安全;
三、 每天装修施工结束前必须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熄灭火种、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四、 遵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和设备。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在正常状况,严禁超负荷运行、接驳,严禁设备、仪器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五、 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必须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做好安全措施。室内电路不准未经批准做出改动,因需要必须变动时,必须经过装修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六、 未经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装修过程中严禁吸烟。
七、 商户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不得擅自更改额定配电开关,不得在配电开关端口接驳电线。所有明敷电气线路内穿管到位,线路、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
八、 商户不得在其商户范围内,供电总闸制进线(供电一侧)上接驳用电;
九、 商户必须在其装修现场配备消防器材,须按建筑面积每20平方米配1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
十、 临时需要动火作业的,须向装修管理委员会申报,并提供动火作业人员操作证,动火作业现场必须做充分的防范措施,获得管理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十一、 未经消防部门认可,装修材料不采用泡沫塑料板、木工板、铝塑板等可燃高分子材料,否则无条件拆除。(可用材料为:硅铝板、金属板、中密度纤维板、纸面石膏板、水泥压力板等)
十二、 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装修管理委员会申报备案。未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三、 商户要监督装修单位了解并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十四、 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原用电、用水线路及管道,或新安装线路的,必须事先向装修管理委员会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十五、 商户及其装修单位须定期对本商铺装修期间消防工作进行
检查总结,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装修管理委员会对本商铺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十六、 装修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消防意识谈漠、装修施工消防措施不到位的商户给予警告、责令停工等处罚;
十七、 凡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事故,由肇事单位负责人或肇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法律、行政等处罚);
十八、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签署后商户一份,邯郸市邯山万合服装批发商城有限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险、安全隐患等情况,装修管理委员会有权追究责任人或按《邯郸市消防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二十、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商铺装修工作结束时为止,商户中间更换责任人须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责任人承担当然责任人责任。
甲方:邯郸市邯山万合服装批发商城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装修期间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4]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省、市有关消防的规定,为加强凤凰国际商铺的装修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明确装修施工消防责任,确保商铺安全不发生火灾,特签订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如下:
1、装修公司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
2、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律、法规和所属物业管理处制定的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进行施工。
3、每天施工时间:上午7:0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噪音施工时间:上午8:00至12:00点,下午14:00至18:00点,若超时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没收工具。
4、装修时,必须安装有专用电器柜。
5、所有敷设的暗线必须套管,同时要求所有电气的安装施工必须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如有变动,必须获得物业管理处批准。
6、施工现场未经允许,严禁施工人员生火做饭、烧水等,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7、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使用防火材料或按规定涂刷防火涂料。
8、装修材料、垃圾严禁阻碍消防通道的畅通。
9、施工单位必须符合消防安全,不得在商铺内任何部位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如煤气、汽油、酒精、雷管、炸药等易爆危险品)违反者追究一切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10、施工现场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明火。如需动火,必须向物业管理处申报,并办理《动火证》。同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方可施工。
11、施工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必须申报物业管理处审批,方可施工。
12、施工用的临时电线和电源开关,应布置有序,不得乱摆乱放、私拉乱接,商铺的电源要人走断电,人走关灯,以免造成不安全因素。
13、装修工作人员及装修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路径及通道进出。
14、不得破坏商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
15、不得使用超过2KW的电器。
1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施工现场燃点香烛、纸钱等,定期清理商铺的卫生死角,清理一切自燃危险物品。
17、装修公司在装修期间需预交水、电押金50000元整,装修完工后多退少补。 18、装修公司应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及甲方的防火检查,对指出的火险隐患必须认真整改落实。
19、装修公司必须同时遵守本商务楼其他的相关管理的规定,如有违反,引起的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所有损失由装修公司全部承担。
20、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同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法律责任。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上述条款造成火灾隐患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追究防火责任人的责任或按有关消防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生火灾,防火责任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自防火责任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装修验收合格时本责任书终止。防火责任人更换时则另行签定,更换防火责任人未重新签定责任书的,施工单位及前任防火责任人承担。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物业管理处和防火责任人各执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施工单位: 物业管理企业:康瑞物业 防火责任人: 负责人:
日 期:2015年6月29日 日 期:2015年6月29日
装修期间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5]
施工装修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特制定本责任书如下:
1. 乙方负责装修区域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责任,并保证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市场吸烟、喧哗、赌博、酗酒、偷盗、斗殴等行为。否则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 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3. 乙方施工人员、装饰材料应从指定的地点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围乱走。
4. 所有的装修材料须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须涂上防火漆,在施工期间不得动用电焊或明火施工。
5. 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灭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线路整齐规范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或电气设备。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不得临阵逃脱。
6. 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及时清理,不得留在单位内过夜,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以上工作须有专人负责。
7. 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
患,人员离开前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并向甲方安全部门报告。
8.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
9. 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同时接受消防监督机构的检查监督。
10. 发生火灾要积极组织扑救,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11. 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12.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离开现场为止。
1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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