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融资顾问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3 20:06:47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融资顾问合作协议

甲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地址:

融资顾问合作协议

电话:乙方:**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所开 展的约定产品业务提供信息、技术、项目资源等居间服务,向甲方报告订立合 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甲方向乙方支付其提供居间顾问服务的报 酬。经充分的协商,双方就合作事项签订如下协议。一、 居间顾问服务内容乙方以居间顾问人的身份,按甲方规定的业务范围为甲方客户之间提供订 约机会或其他推广业务。业务合作范围包括:“**”、“**”产品二、 甲方的权利义务:1、负责向乙方提供投资产品介绍等相关文件。1 2、合作客户与合作金额的确认:由甲方提供,并最终成功成为甲方的合作 客户。

3、遵守协议承诺,维护乙方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维护乙方引荐的客户资源,再次需要接洽、引进乙方资源时,需要经 过乙方确认。

(2)甲方保证给予乙方的合作条件不低于甲方给予其他相同合作内容的合 作方之条件。三、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甲方的工作目标,负责向甲方引荐客户资源,并就有关订立合同等 事项提供居间顾问服务。

2、当所引荐项目资源成功运行,乙方有权根据居间顾问服务协议的约定请 求甲方支付居间顾问服务报酬。

3、乙方在开展居间顾问业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需要在开展居间顾问业务过程中遵守协议承诺,维护甲方的利益包 括但不限于: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引进的客户资源的真实性,满足甲 方的需求。

5、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开展业务只允 许针对特定对象,禁止向社会公开宣传,禁止通过如下行为开展工作,否则甲方 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有 权机关对甲方进行的罚款、甲方向第三方进行的赔偿):2 (1)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群发短信或通过其他公开或变相公开方 式直接或间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宣传; (2)将甲方的具体产品资料在任何门户网站、论坛、公开 qq 群、个人微博 及博客等媒介上进行任何公开宣传(产品的宣传只能面向特定对象,任何不针对 特定对象的宣传只能是宣传甲方总体的理财业务,不得提及项目、融资方等具体 资料); (3) 误导客户、 提供虚假信息、 夸大宣传或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 实物、 股权等方式保证本金安全、保证最低收益、承担投资损失或者给付投资回报以及 其他违反监管法规的行为;在对外发布的承诺、说明、协议等书面或口头意思表 示等文件中,出现“推介私募产品”等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字词; (4)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展业。

如给客户现金返佣; 哄抬给渠道的介绍费率, 该费率不得超过发行方案中的最高发行费率; (5)直接以甲方的名义或以甲方员工身份进行公开宣传或其他活动; (6)直接募集或收取任何资金; (7)通过产品进行利益输送; (8)推荐人员代替客户签署文件; (9)其他可能造成任何法律风险的行为。

6、乙方对因居间顾问形成的本协议及知晓甲方任何信息负有保密业务,非 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四、居间顾问服务报酬:3 1、甲方所设立的投资产品有效成立,甲方应在每月 10 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给乙方上月产生的居间顾问服务报酬,如遇法定假日等特殊节日自动顺延至假 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双方约定的单个投资产品居间顾问服务报酬计算方式如下:

e = h× r 其中 e 为乙方应计提的居间顾问服务费(特别注明:此项居间顾问服务费为 税前服务费); 其中 h 为乙方因居间顾问服务为该投资产品引入的销售金额(特别注明:此 销售金额需按一年期产品计算); 其中 r= (4% ),r 为服务费用比率。

甲方给予乙方各类产品按月累计业绩计提居间顾问服务费。即:同一 产品销售总额按实际达成业绩计提居间顾问服务费。

3、乙方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居间顾问服务报酬,且不得请求支付 其在居间顾问服务因居间顾问活动而支出的任何费用。

4、由于投资项目会由于期限或是项目不同,顾问费也存在不同差异,此类 项目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费率。五、合同期限4 本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至 20 双方需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年月日, 到期后如需继续合作,六、协议的解除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解除:

(1) 当事人就解除协议协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 行主要义务的,无预期违约行为的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无 迟延履行行为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守约方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利益 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乙方居间顾问服务费用,视作 违约,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未付居间顾问费用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 期付款违约金。八、其他事项5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有授权书)签章之日起 生效。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可视双方业务合作的具体情况,经另一方 书面同意后提前解除本协议。

3、在确认项目资源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如《确认书》、《预约单》等有关 双方来往的文件,需经双方负责人(或接口人)签字后生效,作为合作中确认 项目资源的有效文件。

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效力。

5.本协议书内容及双方合作细节,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除非法律法规或 监管部门另有要求,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6、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青岛市市南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 (章):乙方签字(章):日期:

20年月日日期:

20年月日6

融资顾问合作协议 [篇2]

编号: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甲方的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甲方资产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项目含金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经营资金引进和中小企业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项目资金引进和中小企业融资管理顾问,全权代理负责甲方经营资金引进和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相关顾问服务和居间服务,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主要职责:

1、全力指导和支持、配合乙方引资或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2、及时提供引资或中小企业融资所需真实、有效的各项文件资料。

3、及时办理引资或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手续,承担约定付款义务。

4、遵守协议承诺,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主要职责:

1、组织资深金融投资及资产管理专家为甲方经营管理量身订做策划出个性鲜明、切实可行的短期和长期中小企业融资目标、整体资金引进和中小企业融资管理战略规划方案和实施策略;

2、对甲方项目运作进行价值分析、策划和包装,根据实际调查结果和财务数据编写权威性、规范化的引资、中小企业融资、申请文件和报告;

3、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地面向境内外银行、担保公司、基金会、风险投资商、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多层次的项目引资或中小企业融资推介;

4、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到甲方现场考察;

5、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商务谈判与沟通协调;

6、负责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起草、草签合作协议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文书,维护甲方权益;

7、负责联系办理甲方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委托交办的其他事务和手续。

8、当引资或中小企业融资进入正式程序时,双方另行签署专项引资或中小企业融资居间服务协议,经甲方核准后予以实施

四、顾问工作流程:

第一步: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委托顾问合作协议书;

第二步:甲方向乙方提供引资或中小企业融资项目有关资料、提出具体要求、合作意向并及时回复乙方专家的询问;

第三步:乙方协调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进行项目初步论证并到甲方现场调研、考察;

第四步:协助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共同草拟和编报甲方引资或中小企业融资相关文件、报告、报表;

第五步:落实招商引资方案:包括金融机构选定,引资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确定,担保及反担保措施,帐务合理调整,中小企业融资额度发放,资金到帐通知及分配等;

第六步:甲方项目正常运转后的经营监管顾问与咨询。

五、成本与费用核算:

1、乙方顾问费按:每年人民币万元(含策划启动、专家聘请、拟定引资或中小企业融资方案、项目调研、考察等)计算,由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10日内先支付一半,到半年时再支付余款,此外甲方可不再承担乙方为中小企业融资而支付的前期费用。2、当甲方引资或中小企业融资项目成功,甲方保证按引资或中小企业融资的实际资金到帐额的一定比例在资金到帐当日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条款约定金额为准)。

五、合作期限:一年,从甲乙双方正式签字日起开始计算。

六、违约责任;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毁约,擅自毁约作违约论。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七、其它;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到期无异议自动顺延;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协议书争议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甲方单位盖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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