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企业股东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3 15:08:57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企业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

企业股东合作协议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url#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企业股东合作协议 [篇2]

甲方:xx身份证号码:

乙方:xx身份证号码:

丙方:xx身份证号码:

医生:xx身份证号码:生产企业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艾凡方:xx身份证号码:

现有的盔甲yibingdinge合伙成立一个合作伙伴(选厂,全面推行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公司的决策,建立了股份制公司。经过5平方合伙人平等协商、互利的合作原则,签署这份协议,对于保存。

一、资本总额(5),贡献的出资比例出资是表格(现金或场地、设备等)、出资时间(日期)

第二,普通股票和股利分配(如:5平方占多少股份公司同意乙方的股份公司,多少净资产为业、第三方所拥有的股份公司多少净资产;d和e…yibingding同上)甲以上方以e占有股份公司的普通股票股利分配比例,享受5方实际gubenjin数量和投资比例不为基础的分配股息。如果一只股票的公司产生利润的yibingding,利润可以变成一种提取物能离开,和其余的公司作为资本填充。5党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后,其营运资金再输入一次分红,这是为了增加资金来源,扩大市场份额。

第三,在合作期限内,合作的事项达成协议

四、调味料(股东全权委托厂成立后,在公司运作的总)作为全权处理公司负责人,所有的事务中,要实现统一领导、独立处理公司的问题,比如一个主要问题,利益的关系下的主要问题的研究,这五个股东股东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成本支付超过元;

2,不断推出新产品;

三、主要促销活动;

四、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生产企业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五、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生意做大开厂)、调味料工厂基金独立监管手术治疗,而不是用一般工厂或其他部门或混合使用的经济实体,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回顾了每月的财务报表,摄影师工厂操作条件。调料都分布的产品代理为5股东,制造商对所有业务识别中,通过共享操作和谈论的工厂。无论怎样的回扣koulv所有奖金和制造商的、奖品或其他方面的优惠和治疗,股东应共同享有。

六、企业喜欢增资,然后在未来,丙方、bd、e优先权。为了消除方股东的顾虑,甲方同意乙方,当事人c、d、e加入在股票上,乙方如,xx月丙方、d、e广场b股,甲方退款要求,并完全同意在xx天回来,并且按照同样的gubenjin银行贷款利息沉降回归股票广场。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xx,xx时间xx-x广场不允许出口份额。在xx时间,如果有哪边、股东chiguquan其他股东退还所缴股款,如其他股东认购,所有不可以转回股份分享给第三方。

7次,和调味料,在此同时,作为操作的股东,为fanpin人员、调味应付工资为元每月工厂,并享有的其他权利,劳动合同。

为了更好地控制操作、灵活的钱来使用、成立后的第一个股份公司所有的现金和其它资产盔甲和会计信息yibingdinge广场和贮存和处置。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自然,独立的公司为了更好的改变分布式管理、市场营销、内部协调、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营业执照的改变。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yibingding方共同e咨询、六份、本协议一式两份,5平方见证方保留记录,从05签名、盖章后生效的公司的确认。

甲方(签名):日期生产企业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乙方(签名):日期

第三方(签名):日期

日期:d(签名)

艾凡广场(签名):日期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签署确认:

日期

企业股东合作协议 [篇3]

第一章     总则

中国cyjy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和xx市fhxys传媒有限公司,本着“创业强国、教育兴国、产业报国”的宗旨,“资源共享、优势互利、合作多赢、工创伟业”的理念和“利国、利民、利己、利合作伙伴”的原则,双方通过多次讨论,决定共同拓展中国cyjy、创业培训、创业传媒、创业金融、创业投资等事业,特签定该参股企业集团合作协议书。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参股企业集团合作协议书的各方为:

中国cyjy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由zgcs产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和繁荣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于20oo年1月0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登记、注册、成立,详见2000年0月0日签订的《合作jyqy集团合同书》;

sz市fhxys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章     合作形式和内容

第二条:甲、乙双方互相认可对方的价值、能力、思路、关系、运作等,一致认可、同意、承认对方。

甲方:以部分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契约权力类无形资产、关系类无形资产、综合类无形资产,以及整个职业教育培训、技术教育培训、cyjy培训创意、运营思路、操作和前期各种各样的投入、运营成果、运营模式以及未来运营思路、运营模式、运营管理、部分运营资金(后续运营资金由甲方融资来解决)和其他资源等作价一亿港币,占企业集团67%的份额(股份),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在完全认可2000年0月00日原股东签署的“hzjy企业集团合同书”的前提下,乙方以部分只是产权类无形资产、多年来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多年来运营企业积累下来的经验、教训、关系、网络、思路和企业集团后续运营、发展所需部分运营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运营资源等(包括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关系资源、社会资源、组织资源等)作价0000万港币,占企业集团00%的份额(股份),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在企业集团内,集团公司依据产权关系,统一行驶出资(出资、出知、出智)者所有权职能,统一投资决策,统一配置资源,统一调整结构,统一负责企业集团资产保值增值,统一任命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等。集团企业应有内在的技术、经济联系,主要围绕职业教育培训、技能教育培训,cyjy培训以及为创业者宋体工创业方面的支持等事业来运营。企业集团的整体发火咱战略和发展规划应在公司董事局领导下制定。

第四条:采用企业集团模式进行经营和管理。

第五条:参股合作开始后,甲、乙任何一方(含甲、乙任何一方的关联公司或机构)不得单独运营或单独与第三方就该合作协议书框架内的事宜再度进行合作,如确需合作者一定要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合作,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应负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任何乙方如向第三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如确需权益融资时,须经公司董事局讨论同意,然后双方同比例稀释股份,并报审批季候批准和作股东变更登记。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优先偿还甲、乙方投资

第七条:企业集团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1.      提取20%作为企业集团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2.      在三年内,分三次还清甲、乙方的投入资本;

3.      提取办法:前两次各提取30%,后一次提取40%;

4.      除上述1/2/3外,企业集团还要根据实际运营情况,灵活机动地拿出企业集团利润的10%至30%奖励有功人员或团队,余下利润按甲、乙方投资(投资、投知、投智)比例进行分配;

5.      企业集团按每个公历进行财务结算。

第五章     董事局

第八条:企业集团设董事局,董事局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企业集团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决定企业集团和属下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企业集团总体发展战略的制定;决定企业集团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赛、决定企业集团利润的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裁、副总裁、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一切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励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九条:董事局由董事5人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三名,乙方委派二名;首届董事局主席由甲方ddd担任,董事局副主席由乙fpp担任;董事局主席、副主席和董事任期5年,届满可公开选拔或委派产生,可连选连任;视其发展需要可增加董事局成员。

第十条:董事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由董事局主席召集并主持,董事局主席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委托董事局副主席或其他懂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局主席可召开董事局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由参会懂事签字后由企业集团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召开董事局会议须有三分之二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十二条:董事局主席时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局主席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董事局副主席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企业集团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集团的日常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总裁一人,副总裁一人,首届总裁由甲方推荐担任,推荐的人为周春荣;副总裁由乙方推荐担任,推荐的人为:       ;总裁、副总裁均由董事局聘请,任期5年;以后根据实际运营需要可向社会公开招聘,甲、乙方推荐的总裁和副总裁如果营运能力转强也可连任。

第十四条:总裁的职责是执行董事局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企业集团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

第十五条:总裁每半年向董事局报告企业集团的经营情况一次,一年向董事局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十六条:总裁、副总裁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时,经董事局会议做出决定,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企业集团造成的'损失,应负赔偿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十七条:企业集团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一人,负责企业集团的会计和出纳工作;各个(地方)分支机构分别建立帐目,设立会计师和出纳员一人,负责分支机构的财务工作。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向社会公开招聘,董事局负责聘请。

第十八条:企业集团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到时报董事局会议通过。

第十九条:企业集团设计监事、审计专员各一人,由甲、乙双方推荐,董事会聘任。监事、审计专员参加企业集团的董事局会议,但无表决权,有发言建议权。

第八章     协议修改、补充、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条: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订立、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两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给有关部门批准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协议第九章不可抗力的规定,造成一切严重损失,或因企业连续亏损,致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经企业集团董事局会议特别会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提前终止或接触协议。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章程规定,造成企业集团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经营的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另一方有权向违约乙方索赔,并有权按协议规定与违约方终止协议。如经双方协商,维持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的经营权,违约方扔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的第二条所列条款中,甲乙双方如未按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逾期一月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按二十一条规定与违约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二十四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另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系两方过失,根据实际情况各自承担过失违约责任。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五条: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结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一方遇有上述情况,应立即通报另外一方,并应在15天时间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提供协议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双方同意解除协议,或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凡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果,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xh行政区有关部门仲裁。仲裁的裁决时终止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的订立、修改、解释、效力、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保护和管理。

第十二章          文字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用中文写成,按中文辞义-解释。

第十三章          协议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九条:按照本协议规定原则所订立的公司章程、补充协议、委托代理协议、项目合作协议、销售代理合同等等,均为本协议的附属文件。

第三十条:企业集团章程及企业集团签署的各项合同和协议及文本均为本协议和“hzjy企业集团合同书”的附件,具有和本协议和原合同的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的工作联络方式均以书面通知、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电话记录为准。

凡涉及各方权力、义务的重大事项均用书面通知,并有接收方人员签字。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上述合同和协议,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有关法规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企业集团董事局归档保管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于200年 00月 00日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深圳签字。签字生效后立即到hj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变更“中国cyhhhh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情况。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00年   月   日

企业股东合作协议 [篇4]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五条 各方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

第六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必须遵循股东考核制度,对于考核不合格和不能履行职责的股东,根据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对其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可分为部分回购和全部回购;当董事会有2/3的票数通过时,回购方案实施,回购价格为公司当月的财务估值每股净资产。

第十二条 股东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人出席公司重要会议,以及迟到四次以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公司有权通过董事会决议,决定是否回购其股票,收购具体方案同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 股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董事会安排的事情,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公司有权根据第十一条规定回购其所持股份。

第十四条 股东应该为公司利益着想,不能做违背公司利益的事情,如果出现,股东应该给予公司相应的赔偿,同时公司有权通过第十一条回购其所持有的股票。

第十五条 股东在职位上连续出现两次重大错误和在职位上没能真正的履行自己职责,应该根据董事会的安排调到一个适合自己的职位上去。如果仍然不能履行自己的职能,则公司有权通过第十一条对其股票进行回购。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在换届的时候,必须是整体出售股票,大股东必须在确保小股东权益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才能出售股票。如果违反,小股东有权按照股票最近一个月的估值将股票卖给大股东。大股东必须无条件的购买。

附则:

公司进行新的项目融资时,必须通知每一位股东,每位股东都享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决定投资的份额,股东自行决定是否投资,投资根据具体的项目而定。在公司将项目进行收购时,收购是否进行由董事会投票决定,有三分之二的董事同意则进行收购,收购以后,未投资的股东股份应该根据相应的估值进行稀释。

股东会

第十七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融资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二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四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职满期之前,股东会不得无故更换董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七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八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九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三十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三十一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二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6名股东和3名独立董事)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三)对公司股东进行考核,对于不合格的股东,经董事会2/3票通过,公司对其股票进行部分或者全部收购。收购每股价格价为近期公司估值的每股净资产

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董事长设一个月选举一次。

股东签字:

签字日期: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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