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酒吧股东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3 19:11:15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酒吧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酒吧股东合作协议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在中国酒店经营管理及品牌加盟的项目上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开发项目和范围

按甲方要求发展酒店客户加入华夏客栈酒店品牌的托管。

第二条合作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

1.双方各自承担开发项目的费用。

2.乙方对外洽谈项目,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名片,乙方无权利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有法律责任的文件。

第四条利润分配

1.利润定义:管理费收入。

2.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利润按5:5分成。

第五条免责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终止,甲乙双方不负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合作任务,若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义损害,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终止通告

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不需陈述理由,但应该在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第八条保密条款

有关本次合作,甲乙双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只能用于本次业务,甲乙双方应将对方提供的资料视为机密文件。

第九条透明化

具体合作项目进行期间,所有的交流、对话、协议、成交等均需甲乙双方进行或在对方知晓的前提下进行。在另一方不知晓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对外签订任何协议与达成任何交易。

第十条其它

未尽事宜将由本协议、甲乙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董事总经理: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

酒吧股东合作协议 [篇2]

甲 方:杭州吧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北部软件园祥茂路99号6-705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本合作协议书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双方签署盖章并生效。

甲方为吧点平台运营方,具有稳定的潜在酒吧消费用户群体,用户可通过吧点平台查看酒吧信息,以及获取酒吧最新动态,为乙方酒吧进行宣传和扩大酒吧知名度;并通过吧点预定系统引导用户进行乙方酒吧订位和消费。

乙方为实体酒吧场所,具有自己的固定经营场所,营业期间会有艺人或歌手进行现场演艺。

甲乙双方现就酒吧商户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

1 酒吧推广合作:

1.1 虚拟酒吧互动房间创建:甲方为乙方开通以酒吧名称为名的虚拟酒吧互动房间,在吧点平台“泡

吧”栏目下显示。由mc在线上主持互动房间,吸引用户进入互动房间交流互动,达到酒吧推广目的。

1.2 酒吧商户信息创建:甲方为乙方创建酒吧商户信息,显示酒吧名称、电话、地址、酒吧环境图

片。在吧点平台“酒吧”栏目下显示找到。

1.3 酒吧活动推广:乙方酒吧有重大演出或活动时,甲方可在吧点平台配合线上宣传,具体方式细

节另行商议。

2 预定合作

甲方将通过其酒吧预订系统为客人预订乙方卡座、散台、包厢等,乙方应根据客人的实际进店消费情况向甲方支付约定比例的佣金。

(注:具体预定合作细节/佣金金额/比例,详见预定合作附件。)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拥有和乙方的独家合作权。

2. 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在平台上更新和维护。

3. 乙方酒吧有重大活动或节日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吧点演艺平台的线上活动。

第四条、保密条款及其它

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

履行其所承受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五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3、如是政府行为因素产生的不可抗拒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提出方必须出示相应的政府文件,否则以违约责任论处。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七条、合作时间与合同的变更

1.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双方如无异议,协议将自动顺延;

2. 协议有效期内,如双方需要增加合作业务种类,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

第八条、其他

1. 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杭州吧点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日期:2015年 月 日 日期:2015年 月 日

预定合作补充附件

第一条、关于预订及合作

1、预订合作:甲方将通过其酒吧预订系统为客人预订乙方座位,乙方应根据客人的实际进店消费情况向甲方支付约定比例的佣金。

2、预订价格: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售价应低于乙方前台最低价格(包括促销期间的价格,下同)和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分销渠道的价格,或者至少不高于上述价格。

3、酒吧信息:乙方保证其在“酒吧信息表”中所列的信息准确无误,并承诺其提供给甲方的信息真实、完整;如其信息发生变更,则乙方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更新。

4、预订条件及操作细节

1) 预订确认:甲方通过预定系统向乙方进行预订确认。对于乙方承诺给甲方的预留座位数以内的预订;预定成功后甲方向客人发送确认预定订单。对于预留座位数以外的预订,甲方需得到乙方确认后方可向客人确认订单。

2) 预留座位变更:乙方可以提前通知甲方变更添加预留座的数量和类型。在乙方没有空余座位可供预订的特殊情况下,乙方应至少提前两小时通知甲方进行“无座”处理。

3) 价格信息: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座位所适用的价格。乙方有权变更价格,但需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电话联系通知甲方确认。乙方应对此等价格以及该价格变化的准确性负责。

a、若乙方门市价格下调或推出低于吧点售价的特惠价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调整,以便使吧点售价始终低于乙方现行的门市价格或特惠价。

b、乙方应保证甲方客人进店当日的前台价格始终不低于其向甲方提供的售价,否则,乙方构成违约,乙方应对价格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相应损失。

4)消费订单审核:乙方应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配合甲方进行订单审核工作,审核方式为:次日通过甲方提供的预定系统确认消费金额。

第二条、甲方的业绩提成

1、由甲方带来的`预定客户来乙方酒吧进行消费,甲方获得消费总额的 %作为业绩提成。

2、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场所从事接待与销售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用户享受乙方规定的相应馈赠10%优惠的权利。

3、甲方年订位消费业绩完成 万人民币以上,乙方将按照年消费业绩的____%一次性额外奖励甲方。

第三条、甲方的赠送权限

本条件按每个酒吧给出的政策变化,后续消费部分按10%提成,但不计入年业绩考核量。

1、甲方用户可享受的VIP赠送的权限为:当天自订房(卡/台)单个消费额的10%。(限小吃,水果)甲方用户提供凭证,签字即有效。

2、散台,吧台给予甲方用户赠送的权利,限每人 (啤酒、洋酒) 支,限每天 人。

3、备注:

第三条、结算

在合同期内甲方和乙方每月15号30号核对两次业绩量,乙方每月 号发放甲方的订位消费提成,如遇到特殊情况则短暂的顺延,如乙方无故逾期支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交纳应付款金额的10%作为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三十天未付款,则乙方构成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交纳全部欠款及滞纳金,否则甲方将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有跨月份的消费,计入下月份,凡预订后未入到店消费的不计入统计。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结算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即构成违约,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甲方对接联系方式 乙方对接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酒吧股东合作协议 [篇3]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公告编号:2015-088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15年10月19日,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网互联”)与the floow limited(英国)(以下简称“the floow”)在英国伦敦签署了《车联网大数据联合运营协议》,双方就在北京成立合资企业达成初步意向,合资企业将专注于车联网大数据业务,并将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车联网数据服务提供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the floow limited(福路公司)

注册地点:英国谢菲尔德

主要业务:the floow公司,作为世界领先的数据管理商,业务范围遍及世界各地,目前与众多国际知名的保险公司合作,凭借其硬件无关预测分析技术和数字终端用户服务获得了较高的客户忠诚度。公司在基于保险及车联网大数据的综合解决方案,在数据采集、路况耦合、数据精算、数据模型成熟度方面,具有世界领先优势,其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赢得世界范围内的广泛认可。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为了服务中国市场,基于双方各方面的互补性,车网互联和the floow公司达成共同在北京建立合资企业的意向。

本次成立合资企业,车网互联和the floow之间在中国是相互独立、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双方资源共享,基于创始伙伴的影响力、技术、数据和专业知识快速占领市场,着重获得汽车保险、车队、租赁性质车辆、出租车等市场中的企业客户资源,致力于将合资企业打造成为中国领先的车联网数据服务提供商。

此意向协议仅为合作框架性协议,对协议中计划成立的合资企业相关方不产生法律权利和义务,合资企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只有在之后关于执行和交付的最终协议(即合资合同和合资企业章程)中明确界定。

四、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车网互联作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the floow共同成立合资企业,有利于车网互联共享合作方优势资源,聚焦国内车联网大数据业务,携手推动车联网与汽车后市场服务的快速发展,共同开拓车联网大数据综合服务。

五、风险提示

此意向协议仅为合作框架性协议,对协议中计划成立的合资企业相关方不产生法律权利和义务,合资企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只有在之后关于执行和交付的最终协议(即合资合同和合资企业章程)中明确界定。此协议签订后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议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备查文件:《车联网大数据联合运营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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