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律师业务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3 11:15:41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律师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律师业务合作协议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退伍兵培训与企业的运营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退伍兵培训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接收人员能力,实现退伍兵培训与企业的运营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退伍人员培训接收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培训退伍人员。

2、甲方为乙方所培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乙方应全面接收,并付相应的费用给甲方。

四、权力义务

乙方应按照对甲方的承诺福利待遇安排培训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如不及时协商出现任何问题有乙方负全责,甲方并带走所有培训人员。

五、付款方式:

乙方在向甲方预定培训人员时应付其全部款项的___%,如有违约应付其全部款项的____%。

五、其他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定地:签定地: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律师业务合作协议 [篇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的有关规定 , 经甲 , 乙双方友好协商 , 本着长期平等合作 , 互利互惠的原则 , 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 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达成以下协议 :

【律师解析】依据合同法   

一 。合作宗旨 :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 , 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 , 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 。合作范围 :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律师解析】硬件到网络都有

三 。合作方式及条件 :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 , 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 , 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 , 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 。 权力义务

1.属于甲, 乙双方共同策划, 共同开发的项目 , 其所有权属于甲 ,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 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 甲 , 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 , 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 以便互相促进 。

五 . 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 , 由双方协商市场价 , 按税后利益的 % 比例分成 , 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 , 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 , 甲方如有兴趣合作 , 可在双方协商后 , 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 。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 , 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

2.合作各方中 , 单方声明放弃 专利申请权的 , 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 , 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 , 该许可不得撤消 。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 , 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

5.在特殊情况下 , 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 , 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 , 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

七 。保密条款

1.甲、 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 , 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 , 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

2.甲、 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 , 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 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 , 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

3.凡涉及由甲、 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 . 其它

1.甲、 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 , 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 方:乙 方: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地 :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

律师业务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客户资源共享事宜,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如下,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积分业务合作商户,并签署本合作协议。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予乙方资格,双方由此享受相应权利并承担义务。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2-1 实际补贴率与名义补贴率:

2-1-1甲方与乙方结算时,甲方按照所兑换的1000积分对应支付乙方1元人民币(即1000积分:1元),称之为“积分实际补贴率”。

2-1-2 持卡人购买商品时,甲、乙方向持卡人宣传的积分兑换的比率,称之为“积分名义补贴率”。

2-2 甲方权利及义务:

2-2-1 甲方向乙方提供积分商户”专属标牌等宣传品,用于积分兑换业务日常合作推广。

2-2-2 甲方协助乙方在甲方持卡人中进行商品积分兑换宣传和市场推广。

2-2-3甲方利用自有宣传渠道向甲方持卡人宣传乙方的合作商户身份及其提供的积分兑换优惠服务,根据业务的阶段性要求,通过但不限于以短信、账单、网站的方式向持卡人进行宣传。

2-2-5 每日历年年度终了,甲方对甲方持卡人在乙方的年兑换量和兑换频率进行统计,甲方根据统计结果按照相关标准向乙方提供优先合作机会。

2-3 乙方权利及义务:

2-3-1 享受甲方提供相应的积分兑换业务宣传渠道资源。

2-3-2 乙方保证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的商品及服务信息准确、真实、合法。乙方保证并承诺其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销售渠道合法、售后服务优质合法,并根据需要提供优惠的折扣给甲方持卡人。

2-3-3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商品及服务范围包括:电影票,3d影片和特殊影片除外。(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2-3-4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兑换商品的全单折扣为 固定 折,其他(说明): 全额积分兑换电影票。

2-3-5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兑换商品方式一: 25000积分兑换电影票(3d影片和特殊影片除外)一张。 转换为积分名义补贴率为( / 积分: / 元),积分兑换起点为 25000 积分,最高兑换比例为全单 / %。

2-3-6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兑换商品方式二: /转换为积分名义补贴率为( / 积分: / 元),积分兑换起点为 / 积分,最高兑换比例为全单 / %。

2-3-7 根据双方合作阶段需要,乙方提供甲方持卡人以上形式的积分兑换方式。

2-3-8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除以上条款的积分商品及服务优惠除外,其他优惠及增值服务为:

2-3-9 乙方有计划向其他银行卡提供积分兑换业务,须确保甲方持卡人获得不低于他行卡积分优惠措施。

2-3-10 乙方配合甲方开展针对甲方持卡人的市场宣传活动,并利用自身资源就协议内容共同开展商品积分兑换营销活动。

2-3-11按照甲方的要求摆放及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品,确定专人对相应宣传品进行维护,保持相应宣传品的常新。将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摆放粘贴于柜台、收银台等明显位舲,主动积极利用门店pop、广播等宣传平台向甲方持卡人及非我行客户进行业务宣传,并要求促销员及收银员等主动提示客户使用甲方积分兑换商品和刷甲方卡消费,如实告知本协议项下的优惠措施。

2-3-12 乙方提供进行积分店面兑换业务宣传渠道及宣传位为:乙方配合甲方在影城显要位舲摆放合作活动物料

2-3-13乙方负责解决与其提供的商品及服务有关问题的投诉并承担相关后果。乙方与甲方持卡人间因买卖或服务而引起的任何争议由乙方和持卡人自行解决,概与甲方无关。原则上,商品一经兑换,不能进行退货,如有客户强烈要求或投诉的,经甲方审核同意,可为持卡人退还款项或积分。退还过程中,不能直接用现金或通过其他方式退还给持卡人,而只能将所退款项转入持卡人刷卡所用甲方的账号。

2-3-14 乙方有义务向自身客户推荐和介绍甲方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产品和服务。

2-3-15 乙方如自行对合作活动进行宣传,相关计划及物料须事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2-3-16 乙方应遵守甲方关于管理的相关规定。

2-3-17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积极配合甲方的定期检查并接受甲方的合理建议。

三、结算付款

每自然月月末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登录供应商服务系统,打印当月积分兑换报表和发票,交至甲方分中心积分项目经理,由甲方地区营销服务中心将所有请款资料整理齐全,一并寄至甲方。甲方自收到齐全的请款资料,且经核对无误后的15工作日内为乙方结算款项,甲方按照甲方持卡人在乙方实际兑换积分除以1000的所得数额与乙方进行结算。

请乙方提供以下账户信息,甲方将按所填写的账户信息进行付款:

开 户 名:

开户行名称:

账 号:

乙方账户如有变更,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新的付款

信息。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约定或未履行其向甲方持卡人之任何承诺(如宣传积分兑换比率与原约定比率不符或对积分兑换金额与原约定价格不符等)而导致甲方持卡人向甲方的投诉及索赔事宜,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协议变更、终止

7-1双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在提前通知对方的前提下扩大合作范围。合作协议另行签订。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提前在合作协议到期前30天内通知对方。

7-3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4 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7-5对于符合以下任意一项退出标准,甲方有权无条件撤消合作:

7-5-1被银联、卡组织、我行卡中心风险部门认定为风险商户,且建议取消受理资格的;

7-5-2出现严重违规经营,给我行品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7-5-3经认定为我行限制准入的商户类型;

7-5-4商户主动提出终止合作且无法挽留的;

7-5-5商户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或关闭的;

7-5-6商户从事其它违规违法活动的;

7-5-7商户出现其他违背我行合作意愿行为的;

7-5-8如商户经营出现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被清算。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说明):

甲方:

地址:

授权签字人:

乙方:

地址:

有权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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