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绿化联营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3 11:14:44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绿化联营合作协议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绿化联营合作协议

法人:                                                  法人(自然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为响应北京政府倡导垃圾分类,低碳生态,节能减排与绿色北京建设的号召,为员工创造一个生态,环保,绿色,洁净的办公环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为乙方办公室净化空气绿化环境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系列产品_阳台小菜园 绿植 花卉 金鱼鱼缸_放置在公司办公区。

2、合作方式:甲方为乙方提供                       共__套产品,乙方无需交纳保证金,但必须维护好物品的安全免被损坏。

3、乙方验收甲方提供产品质量数量等完好并填好相关收货确认单。

4、乙方在甲乙双方约定之时日内定期向甲方交纳可回收物资用来换取环保积分抵扣产品,

5、乙方承诺在______(月或天)向甲方提供______个环保积分。

6、在约定期限内根据垃圾置换记录单完成积分数量,甲方将提供产品所有权交给乙方所有。

7、甲方定期会派员工代表对乙方进行农业种植售后服务与维护,并上门按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回收并填写垃圾置换记录单。

8、根据乙方财务需要甲方加盖财务专用章收据做为乙方的支付凭证。

9、如乙方因搬迁与变更地址等其它因素需要提前通知甲方续签或中止合同并按上述之规定收回甲方产品。

10、合同期限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之复印件,是自然人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人:(盖章):                              签约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绿化联营合作协议 [篇2]

委 托 方(甲方):昆明普朗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承 接 方(乙方):云南省滇派园林研究院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本着自愿、平等、友好的原则,双方同意就《河口县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规划》项目内容,建立技术合作关系。

一、合作项目名称及内容

合作项目名称:河口县部分区域景观绿化、灯光亮化及城市雕塑规划

合作项目内容:①河口县政府市民广场景观概念规划(面积约28000平方米);②河口主口岸两侧绿地改造概念规划(面积约10200平方米);③中国建设银行河口分行大楼、中国农业银行分行大楼、街心花园、滨河道路灯光亮化工程意向规划;④部分区域城市雕塑意向设计

二、合作主要条款

1、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并享有本项目的合同经济收益和技术成果;

2、乙方作为甲方的专业技术力量,根据甲方要求,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相关技术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协作费;

三、双方的责权和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承担项目的管理、联络、协调和费用收取工作;

2、乙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技术工作,进行相关的规划设计、制图打印、文本编制、汇报修改等技术性工作,并具有独立开展工作权力;

3、甲方承担本项目的所有运作费用,并根据项目实施的深度、工作量和具体实际,支付乙方相应技术服务人工协作费,具体支付情况和费用标准为:

①若河口方未能支付任何费用时,针对该项目概念规划阶段分项内容的支付标准为:县政府市民广场概念规划技术费用20000.00元(贰万元整);口岸绿地改造概念规划技术费用15000.00元(壹万伍千元整);灯光亮化意向规划技术费用5000.00元(伍千元整);城市雕塑(10个以内)意向设计技术费用10000.00元(壹万元整),以上四项工作内容规划技术费用合计50000.00元(伍万元整);(以上内容不含详细规划设计阶段及以后的设计费用,且因河口方不同人员评审,形成相互矛盾评审修改意见而造成方案多次反复修改时,甲方应按本款第⑤条约定再行追加补偿费用)

②若河口方未能支付任何费用,但甲方获得河口方工程建设实施权时,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进行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时,需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书;针对该项目的详细规划设计直至施工图设计的支付标准为:绿化规划设计类不少于5元/平方米;灯光亮化设计类不少于12元/平方米(三维面);城市雕塑和市容市貌整治规划设计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再定;

③若河口方未能支付任何费用,但甲方获得河口方工程建设实施权时,如甲方不继续委托乙方进行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时,需另行补偿乙方前期概念规划费用10万元;

④若河口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2002年3月1日施行)支付设计费用时,且甲方继续委托乙方进行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按设计费用的70%支付乙方技术服务协作费;若不按《规定》支付设计费用时,双方再行协商技术服务协作费用支付额度;

⑤在方案规划阶段,甲方需在方案评审后及时向河口方索要书面修改意见,且与河口方交涉清晰修改意见中可能存在的相互矛盾之处,乙方保障两次的正常修改和汇报,如超过两次以上(不含两次)的修改,甲方需要根据修改量另行支付修改补偿费用,支付标准按修改图纸每张每次200元、新增图纸每张800元计算。

4、乙方保障选派高水平专业人士进行规划设计,并按国家相关规划设计类规范进行设计制图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仅承担规划设计的设计创造、制图编排、文本编制、电子文件等纯技术人工成本的费用;其中,因乙方在规划设计过程中需要的草图、文字草稿等自用性打印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6、本协议的费用支付均由甲方采用现金支付按两次支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收款收据;支付数额为本协议签订后一个工作日支付3万元,第二次评审工作(如出现)结束后一个工作日支付2万元;三次及以后修改补偿费用按修改次数分别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为每次修改评审后一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

四、主要工作成果及时间

1.政府广场景观概念性规划

现状分析图1张、规划平面图1张、功能分区图1张、竖向控制及排水图1张、植物规划图1张、给水规划图1张、灯光规划图1张、主要景点效果图不少于5张、剖面分析图3张、鸟瞰图1张、全景夜景效果图1张、局部夜景效果图2张、景观设施意向图1张、铺装材料意向图1张、植物意向图1张、规划文本(含投资估算)一份;提交时间为3月13日前。

2.口岸广场景观概念性规划

现状分析图1张、规划平面图1张、竖向控制及排水图1张、植物规划图1张、管线综合规划图1张、主要景点效果图不少于3张、剖面分析图3张、鸟瞰图2张(分段)、全景夜景效果图2张(分段)、景观设施意向图1张、铺装材料意向图1张、植物意向图1张、规划文本(含投资估算)一份;提交时间为3月13日前。

3. 灯光亮化工程意向规划

中国建设银行河口分行大楼;采用实景照片处理夜景效果图1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中国农业银行分行大楼:采用实景照片处理夜景效果图1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滨河道路灯光亮化工程:采用实景照片处理夜景效果图6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街心花园亮化工程:采用实景照片处理夜景效果图2张、位置陈设示意图1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提交时间为3月20日前。

4、城市雕塑意向设计

高速公路段入城景观雕塑1个(组):手绘方案效果图2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滨河道路和街心花园景观雕塑9个(组):手绘方案效果图9张、位置陈设示意图1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提交时间为3月20日前。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主体针对合作项目内容约定的四个部分概念性(意向性)规划;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经协商可进行书面补充,并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可提交相关仲裁部门进行裁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项目合作内容工作结束后失效,但可作为以后双方继续合作的基本范本;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昆明普朗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省滇派园林研究院

(签章)(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绿化联营合作协议】相关文章:

建筑联营合作协议05-19

联营合作协议范本05-19

酒店联营合作协议05-20

煤炭联营合作协议05-20

皮具联营合作协议05-21

品牌联营合作协议05-21

企业联营合作协议05-21

商场联营合作协议05-22

商业联营合作协议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