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公交广告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3 10:09:42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公交广告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燕城医院

公交广告合作协议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提供公交车座椅后背给乙方作广告宣传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公交车座椅后背做车套广告,租赁广告车辆为 共计

二、租赁时限为一年,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每部车每年费用计 元,合计费用 元整,合同期满, 如有续约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租凭费用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先支付总金额的50%,剩余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陆拾天内付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发布的广告需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在广告发布期间有权保护好广告的完整和整洁,如果车套在发布期间发现脏乱现象甲方可以随时联系乙方做好保洁或更换的准备,不得擅自丢弃会撤换,如有掉落甲方有义务帮忙套好,乙方将每季度换洗一次。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授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交广告合作协议 [篇2]

合作协议书

甲方:**县城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繁荣**县公交事业,方便乙方业主的实际需求,根据相关广告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内容:

1、乙方在甲方所属的'位于县汽车总站旁***超市门前的公共汽车其中一块站亭投放车身广告, 该块站亭:长 m× m前后侧各一幅,双方的合作期暂定 年(即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价格在原基础上每年递增10%。。

2、乙方以每年 元/辆的价格(含制作发布费及税费),使用甲方位于上述地点的其中一块站亭投放广告。广告的内容和形式要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所定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张贴。在广告发布期内,乙方需要更换形象画面内容,由乙方支付制作费和人工费,每辆1200元/次。

3、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即付合同总额的50%广告发布费5500元人民币,六个月后付清余款5500元人民币。

4、广告发布期内,双方有义务维护其广告画面及站亭的干净,定期进行维护,以保广告发布效果。

5、甲、乙双方各自经营的业务与对方无关,需各自履行相关的义务与责任。

6.如国家政策全部不允许发布广告,本协议可以自动终止,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月份数结款,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违约方将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三、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平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县城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公交广告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日期:项目名称:公交车车体广告

甲 方:和林星空快讯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编号: 法人身份证号码: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编号: 法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就甲方与乙方公交车车体发布广告事宜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性质:

1.1 甲方拥有公交车车体广告发布使用权,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

1.2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双方各自对所提供的授权和服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合作内容、合作期限

2.1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的公交车车体广告全权负责(设计、制作、安装),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2.2 乙方一共拥有公交车 40 辆, 40 辆公交车车体广告交由甲方使用。

2.3 乙方授权甲方: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拥有2.2条款中 40辆 公交车车体广告位的代理权,乙方可以开展广告招商业务,但制作权必须归甲方所有。

2.4 双方合作有效期从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合同到期时甲方有优先承包合作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有义务做好由乙方征订的广告客户的解释、协调关系等工作。

3.2 甲方不得将此协议授权用于其他方面。

3.3 甲方必须保证广告的表现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本协议所涉及权力的所有相关法律证明文件。

4.2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监督、建议权。

第五条:利润分配:

5.1 双方合作期间车体广告利润五五分。

5.2 收费由甲方统一收取,乙方不得收取。

第六条:保密责任:

6.1 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合作期间所了解的对方所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本条款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满后仍适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7.1 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协议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车体广告利润的3倍赔偿对方。

7.2 合作协议期满终止。若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8.2 本协议的执行中,如有运输部门或其他执行部门干涉,不许做车体广告,或收取其它费用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来承担。

8.3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名) (签名)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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