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服装厂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2 18:49:52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服装厂合作协议

甲方:

服装厂合作协议

乙方:

甲方将服装订单业务交给乙方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双方长期合作一事,达成如下

协议:

一、服装订单下单方式:由甲方直接下单给乙方,按甲方的订单制作。

二、面料、辅料质量标准和要求:根据甲方客户要求

三、服装款式特点和制作要求:根据甲方订单和客户要求

四、服饰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由甲方客户验收后方为合格

五、配套及包装要求 :根据订单要求

六、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根据订单

七、交货期限、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为甲方办公地点。运费由乙

方承担。

八、异议

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饰在数量、质量、款式等方面有异议,应当

在收到该等服饰之日起15天内提出。乙方应当在10天之内作出解决

办法。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订单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五的比例

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应当根据订单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五的比例

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保守客户商业秘密,不能将甲方的客户变为自己的客户。

如乙方擅自与甲方订单客户发生业务往来,如发现甲方订单客户直接

下单给乙方,则认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甲方业务损失费每个客户

50 万元。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均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 2份,各方各执1 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服装厂合作协议 [篇2]

甲方:delfines艺术工作室(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38号加悦大厦1519室 电话:020-62861628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作为正式授权的服装定制产品代理事宜,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授权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为delfines艺术工作室服装定制产品于 高校的校园代理。

二、代理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壹年,自2015 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0日。如双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定代理合同,另行签定合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三、销售方式和价格

1、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价格可以以批发或零售的方式销售甲方服装定制产品。价格体系如下:

后加工印花价格:印花面积小于8cm*8cm的单种颜色1.5元每色,大于8cm*8cm的单种颜色2元每色。不同区域的同种颜色按不同颜色计。

3、以上供价均为甲方发站价,甲方代办托运,由甲方承担一切相关运费。

4、以上价格为甲方给予乙方基准价格,乙方可在告知甲方后于此价格上上调以出售。

四、订货、结算及退货

1、乙方对甲方的订货采用订货单订货方式,甲方于收到乙方电子发货单之后即时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告知乙方订单已接收,立即投入生产。

2、甲方在确认接收订单日计7日内完成生产并发货,并以文字信息告知乙方。

3、甲方承担发货快递费用。

4、乙方在对甲方下订货单订货时需以现金或网银向甲方支付30%订金。

5、乙方需在收到班服时与甲方结清货款,由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号中。

6、如货物出现任何对确属责任方为甲方的问题(含错印、漏印、质量问题及其他可确认为甲方责任的问题),需进行无偿更换。在更换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供货及运输方式:

1、甲方最迟在收到乙方订单的7日内发货。

2、运输方式为甲方直接采用快递方式送往乙方指定地点,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市场支持

1、甲方为乙方提供高校巡回赛比赛支付每所学校奖金700元,并对比赛前三名实行免费定制班服服务,对第四至十名实行以规定价格六折定制班服服务,对参与大赛的班级一律实行以规定价格九折定制班服服务。

2、甲方在高校巡回赛站点赛票数统计结束7日内向获奖班级颁发奖金并对定制订单发货。(有些班级着急用班服可以先定做,需先付款,赛后如果得奖再按名次退还班服款项)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印制彩色传单(500张/所学校)

4、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产品资料及样板服装(每款一件),需先交15/件定金(货到付款),开了第一单后立即返还定金。运费由甲方承担。

5、本次大赛以每个高校为单位需有15个班级以上参加活动,或订单量在500件以上(除去前3名的.免费班服)甲方才提供大赛赞助资金及优惠。

6、甲方在提供给学生的班服优惠计算。例如a班订货的价格是30/件,获得第5名,打6折优惠,就是18/件,代理的出货价是25/件,折后15/件,代理实际利润是3/件。也就是说中间会有1~2/件的差价,代理需要了解清楚。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按上述条约积极为乙方提供市场支持。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宣传及营销物资。若有重大活动需要此方面的支持,乙方需打报告申请额外支持。

3、 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关于产品及销售的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4、 甲方协助乙方在所在高校市场的宣传和产品形象的树立。

5、甲方负责按时备货、验货、向客户发货,并确保产品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对确属责任方为甲方问题的货物(含错印、漏印、质量问题及其他可确认为甲方责任的问题)进行无偿更换。更换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6、 乙方作出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侵犯及盗版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协议要求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2、 积极拓展所在高校市场,做到甲方的服装定制销售覆盖其所辖的高校。

3、 协助甲方在乙方所在高校市场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的树立。

4、 全面负责当地用户的售后服务,包括甲乙双方发展的用户。

5、积极提供用户对产品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协助甲方更好地发展市场。

6、 乙方应及时提供最终用户名单,使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及时能给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九、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十、 条款的完整性

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代理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签约日期:年 月日 日

服装厂合作协议 [篇3]

甲方:上海歌华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纳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第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服装服饰贴加工博览会”(http:// #url#)网上宣传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于2012年3月5-7日在上海世博主题馆举行的“第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服装服饰贴加工博览会”会刊上, 免费为乙方刊登彩页广告1p,会刊尺寸为 140*210(mm ) ,乙方提供电子版,并在会刊印好后免费寄赠一本,彩页内容由乙方设计,由甲方出菲林。

2. 甲方同意在“第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服装服饰贴加工博览会”的宣传资料、参展商邀请函、会刊上分别为乙方网站列为支持媒体单位。

3.甲方同意在其网站将乙方设置为友情链接单位,logo由乙方自行设计 (150*50)。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女装网” (http:// #url#)展会频道(展会信息栏)上发布甲方展会详细内容和信息,并链接到甲方提供的与此次展览会相对应的网页,从签订之日起直至展会结束时止。甲方应保证其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乙方同意在其网站#url#为甲方提供图片广告位及链接一个,尺寸( 270*80 像素 )。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从签订之日起直至展会结束时止。

3.乙方第一时间发布甲方提供的相关报道新闻

三、附则

1、甲、乙双方正在执行的内容如有变动,必须事先通知对方,进行友好协商,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予以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经双方盖章签署后具备同等法律效

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双方合作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12年3月7日

甲方:上海歌华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安娜 授权代表:

电话: 021-54389853 电话

传真: 021-54419718 传真:

地址:上海市田州路99号新安大楼1206-1208室 地址: 邮编: 200210 邮编: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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