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材料供货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2 12:48:07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材料供货合作协议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材料供货合作协议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控制材料品质,提高工程质量,加强管理,简化操作流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商定 ,确定为甲方的合格长期供货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签定本协议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具体业务联系人的法人委托书。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具体品种规格详见附件清单,并须提供给甲方实样和样本,以及如何验收所供材料的方法和标准。)

2.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应:

(1) 符合国家和上海市地方所有的行业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

(2) 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乙方免费提供,由甲方保管,作为检验的依

据。

第二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 甲方提前明所需材料品牌、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送货时间、送货地点、现场收货人联系电话。

2. 交货方法与期限: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或传真形式的送货通知单,次日起天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3. 运输方式:

4.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四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产品的价格:。(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详见附件报价单;) 乙方必须同时提供对甲方的供货价和正确的市场零售价作为本合同附件,在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对外加工材料或整体分包项目,乙方应提供材料及单价的组成清单或甲方要求的详细图纸。如材料价格有变动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认可后进行调价。乙方所报市场零售价不得高于实际市场零售价,如遇市场零售价下调时,甲方按约定的让利标准相应下调。

2. 产品货款的结算:

为了便于管理和操作,长期供货商的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帐形式,乙方必须在每月的25日这天内把月内的结帐单(结帐单要附送货单,送货单上必须由甲方工地收货人员的签字认可)按项目分摊好,送至甲方配套部,甲方对乙方的结帐单进行审核,确认准确无误后,在下个月5号前安排付款。

第五条 验收方法:按照封样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同时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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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供产品应符合《室内建筑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证明,货到工地现场后,由甲方负责验收。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的,由上海室内装饰质量监督检验站执行仲裁。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货到现场的验收中,只能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包装等的外观验收,如果发生在安装后产品因内在质量所引起的质量问题,也视作质量不合格。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

4.

第七条

1.

2.

3.

4.

5.

6.

7.

第八条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处理意见。 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投诉或后果,乙方须配合甲方处理,经乙方技术部门检验后,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换货和退货,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经乙方技术部门检验后无质量问题,客户仍有异议,经有关权威机构验证为合格产品的,甲方或客户承担相关检测费用,反之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并负责换货或退货及承担相关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收到(材料请购单)无法按时向甲方交货,必须在收到(材料请购单)的两日内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否则甲方视乙方行为为故意拖延交货时间,由此所发生的误工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所交产品品牌、等级、质量等不符合规定的(以3.15装饰行业材料验收标准环保质量标准),甲方都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所送材料金额3倍的违约金给甲方;如果乙方所送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发生问题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无条件调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甲方损失费用;如果甲方已经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而引起问题的,乙方应负责返修和重新生产,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甲方损失费用。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交货货款的3%每天,直到交货完成)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所有损失费用。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交货。 甲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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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产品保修期限:一般装饰材料的质量保证期限为贰年,防水和水电材料的质量保证为五

年。如乙方所供应的材料在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由此所造成的返

工等所有损失和责任将由乙方全权承担和负责。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订

材料供货合作协议 [篇2]

甲方:云南三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更好地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双赢互利,进一步强化品牌效应及扩大市场份额,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达成装饰装修材料品牌战略合作供应商(以下简称品牌战略合作),合作经营采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品牌:

第二条、合作期限

为 期 一 年,自_2011_年___ 月___ 日起至______ 年___ 月_____ 日止。

第三条、品牌战略合作方式

3.1、甲、乙双方公司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3.2、战略合作年费:每年元(大写: 叁万元整 )。

3.3、甲、乙双方签定合同,甲方默认乙方为相同材料的主推品牌合作商,并提供指定区域给乙方。

3.3、甲方回报:甲、乙双方约定以以下5种形式对战略合作品牌商进行回报。

3.3.1甲方把对乙方的品牌进行业务推荐作为相关制度对内部设计师进行规范执行。

3.3.2甲方给予乙方每年五次在甲方公司内部的针对设计师进行相关产品推介机会。

3.3.3甲方承诺每年投放的广告版面上给予乙方品牌与其它类别品牌同等的广告位置(具体以甲

方最终统一设计版面为准)。

3.3.4甲方所推广小区的广告位及宣传单页上给予乙方品牌与其它类别品牌同等的广告位置(具

体以甲方最终统一设计版面为准)。

3.3.5甲方允许乙方在公司内部宣传资料栏上放置乙方材料品牌资料及宣传品供客户取阅参考。

第四条:关于材料质量保证

4.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应给甲方的材料质量,乙方提供材料的同时,应当向甲方出示相关材料的组成部分原料的相关资料,并确保供应给甲方的材料为环保合格产品。

4.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采购的材料明细单,提供给甲方同一品牌、等级、规格、数量的材料,乙方不得以其它品牌、等级、规格的产品冒充甲方所采购的材料。出现此类情况的,乙方必须及时更换, 给甲方造成误工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4.3、乙方供应的材料,应当由双方组织代表进行验收,数量不够的,乙方应当采全额补足的办法,及时供应给甲方,给甲方造成相关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4.4、乙方不再经营甲方预订采购的材料,或该品牌材料或该规格材料的,乙方应当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让甲方有足够时间更换材料或调整材料的品牌与规格。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给甲方造成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甲方相应的补偿。

第五条、产品价格及返利比例

5.1、乙方必须要规范市场价格体系,保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在同一地区内以统一的最低售价(市场最低折扣______折),乙方如有价格变动需提前一周时间通知甲方材料部负责人,同时将该

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甲方(以传真件为准),如乙方市场价格体系变动未及时通知甲方并影响甲方利益的,甲方所受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2、甲方客户不管是甲方工作人员或电话通知带到乙方展厅,或自行到乙方展厅购买材料都享受在甲方给客户的最低优惠价位,一旦销售成功,经核实是和甲方有关的客户,乙方应根据最后成交价格按协议给甲方进行返利,乙方不得低于市场最低价位出售,一经发现,甲方将向乙方索取违约金伍千(¥5000)元。

5.3、甲、乙双方如有特殊客户要下浮售价,必须经双方协商为最终标准,双方材料相关负责人签字,为最终确认。

5.4、甲、乙双方约定返利比例为最后成交价总额的% 作为甲方的销售回报,成交价格超过双方约定最低折扣 折多余部分所得归甲方所有。以第六条约定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详细备注说明:)

第六条:关于付款方式

6.1、材料结算:甲、乙双方约定以__为单位对采购材料进行货款结算;

6.2、返点结算:甲、乙双方约定以__为单位对代销售材料的返利进行结算;

6.3、乙方应当在每月28号之前把甲方本月采购并配有甲方指定采购人员签字的采购对账单及返利结算清单一并送至甲方公司财务部,财务部为乙方出具相应材料单收据;

6.4、甲方财务部应在接到乙方材料结算单及返利结算清单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及核算工作,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材料结款。

第七条:约束条款

甲方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取消与甲方合作资格;触犯法律时,乙方将追究甲方相应法律责任:

7.1、故意毁损乙方声誉形象的;

7.2、未经客户同意私下不优先销售乙方产品的;

7.3、对乙方有欺骗、欺诈行为的;

乙方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作资格;触犯法律时,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7.4、故意毁损甲方声誉形象的;

7.5、对消费者态度蛮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7.6、对甲方有欺骗、欺诈行为的;

第八条:其它补充条款

8.1、甲方承诺乙方将其乙方产品每年500000元(大写:伍拾万)总销量。甲方做到按以下约定方式乙方给以甲方奖励

失的金额。

8.3、如甲方未达到其承诺销量金额的80%,甲方退乙方合作年费50%。如未达到其承诺销售金额的50%,甲方全额退乙方合作年费。

第九条:协议生效及持续合作

9.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9.2、自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之日起生效。

9.3、合作期满,双方可续签协议以继续合作,续签新协议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9.4、合作期满,双方不再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如发生销售(采购)行为的,仍可采用本协议内容。双方另有协议的例外。

第十条:关于纠纷

10.1、若双方合作当中产生各种纠纷,应当由双方代表人协商解决。

10.2、若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公司章):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日 乙方(签公司章):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日 月 月

材料供货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就甲方装饰所需材料(产品)与乙方建立供需合作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a.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指定乙方为建筑结构材料供应商,品种和种类另附;

2.甲方根据公司整体工程材料计划,定期向乙方提供材料需求信息;

3.甲方负责安排采购人员在指定门店内选择乙方材料(产品);

4.甲方负责协助甲方规范统一形象、统一服务,以达到甲方规定要求;

5.甲方负责向公司设计师、项目经理及客户推荐乙方材料(产品);

6.甲方负责乙方办理结算,协调乙方与客户、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b.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不同规格材料,并且应按甲方要求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以保证该材料是具有有效资质的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乙方提供的此类材料,经有关部门认定确有质量问题,乙方应调换合格材料,如由此影响甲方工期,严重者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向生产商索取环保论证依据交甲方备案。如发生环保真实性方面的问题,乙方将负责甲方投诉或起诉;

3.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进料通知单24小时内,按时按量按品牌、规格要求将其所需材料送到指定地点。或约定交货时间。交通管制、天气等不可抗力,向后顺延或另行约定(乙方负责人书面告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

4.乙方所有材料价格均以乙方提供的报价单为准,如遇到材料行业价格调价,在配送材料价格变更前24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调整价格在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5.乙方应具备足够的营业场地及较强的资信实力;

6.乙方保证甲方所需材料(产品)的存放量,满足甲方需要;

7.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统一制挂材料标牌(注明:材料名称、产地、材质产品合格证书等);

8.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做质量等各方面的保障,须无条件对有质量问题的材料退、换货;

9.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供材料的详细施工工艺手册及使用说明,并定期对设计师及施工队进行相关培训。

二、乙方所供材料(产品)种类、价格:

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价格、品种、规格、数量等必须符合施工预算与设计要求。

三、验收及质量保障:

1.乙方按照甲方统一制定的“材料计划单”及相关程序,安排所供材料;

2.乙方对所供材料必须提供下列质量保障:

a)甲方及施工队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当场退换;

b)施工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承担所发生相关费用;

c)工程交付使用后半年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承担所需费用。

3.发生质量问题纠纷时,根据甲方材料质量手册及国家相关材料标准解决。

四、结算

1.乙方凭甲方负责人签字的“材料计划单”到工程部审核,财务结算。

2.每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周一上午9:00-10:00),付款以现金形式或转账支付。

3.协议存续期间,如甲乙任何乙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赔偿对方相应赔偿金。

4.结算时,乙方按结算总价的5%折让给甲方。

五、其他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双方随时根据市场情况,对材料价格进行信息交流协商调整、否则不予价格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定,并以附件形式纳入本协议;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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