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从业人员诚信承诺书

时间:2021-06-19 16:19:17 承诺书 我要投稿

从业人员诚信承诺书

保险以诚信为本,作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我郑重的作出以下承诺:

从业人员诚信承诺书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行规行约,遵循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守则》。

2、自觉遵守《xx市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行业管理规定》

(1)如实告知客户保险权益,不夸大保险利益或保险责任、不误导客户。

(2)正确指导客户填写和签署投保书,不代替客户在保险合同文书上签字。

(3)尊重客户的保险权利,不强迫、不诱骗客户投保、退保或转换保险人。

(4)爱司敬业,不侵害所属保险公司及客户利益,不利用保险工作职场和客户资源从事其他直(传销)活动。

(5)规范从业行为,不向客户返还佣金或代理手续费,不擅自超越保险代理合同规定的代理权限。

(6)正当竞争,不诋毁、不贬低被代理保险公司或同业其他保险公司及其他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7)遵纪守法,不截留、不侵占、不挪用保险费及保险给付金或保险理赔金。

(8)严守保险公司商业机密,不泄露客户提供的任何信息资料。

3、自觉服从xx市保险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我若违反《xx市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行业管理规定》,同意依照该管理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4、同意我所代理的保险公司通过xx市保险行业协会,将本人的基本信息及保险执业信用信息纳入《xx市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并供社会查询。

5、我对以下事项的真实性作出保证:

姓名:      性别:  年龄 :   学历:     开始从事保险代理工作时间:

现户口所在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现被代理保险公司 :                    被代理保险公司电话:

食品从业人员诚信承诺书

为推进食品加工和流通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诚信意识,营造行业诚信环境,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人庄严承诺:

1、主动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验,做到持健康上岗。

2、保极参加岗位培训,熟记本岗位卫生知识及应知应应会的'内容,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3、如遇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时主动报告,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重新上岗。

4、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八操作间时,自觉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做到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鉳品,不随地吐痰,不穿背心和拖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

5、操作时手部保持清洁。入厕前换下工作服,出厕后洗净双手,重新换上工作服进入食品操作场所。

6、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立即解决或主动向负责人报告。

7、不出售有毒有豁口、“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承诺人:

2015.3

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承诺书

区(县)财政局:

本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承诺如下,并对下述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1.在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专职从业;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不做假账;遵守《上海市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规范》;自觉接受贵局的监督管理。

2.保证自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劳动社会保险关系”调转到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3.在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注: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的书面承诺至少应包括上述内容。

承诺人(签名):

承 诺 日 期:         年   月   日

会计从业人员专职承诺书

东莞市财政局:

本人(身份证号码:),承诺如下,并对下述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1、在(机构名称)专职从业;遵守《会计法》;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不做假账;遵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自觉接受贵局的监督管理。

2、保证自(机构名称)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劳动社会保险关系”调转到(机构名称),与(机构名称)签署劳动合同。

3、在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保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信息(包括机构名称、从业人员、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后30日内向贵局备案。

5、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之日起,保证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能在较长时间(1年以上)内合法使用该场所。

6、保证与(代理记账机构名称)解除劳关系后,妥善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承诺人(签章):

承诺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诚信服务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自愿加入留学中介服务行业,为加强行业自律,特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自费出国留学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五号、第六号颁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2、遵守《上海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及《上海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服务准则》。

3、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钻研业务,掌握从业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忠于职守,敬业勤业,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声誉。

4、维护职业信誉,遵守社会公德,注重职业道德,保持清正廉洁,不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受客户的馈赠和请吃。保守商业秘密,凡属规定不应公开的内容和客户的资料、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

5、客观、全面、真实地向客户提供出国留学信息、咨询。如实介绍留学前往国家和院校的情况(包括学校规模、办学层次、地理位置、学制、课程设置、学校收费及退费规定、申请入学条件等详情),如实讲清前往国签证申请必备条件、周期及相关注意事项。

6、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遵守处事规则和其它有关程序性的规定。与客户签约时,向客户讲明《上海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提高客户对不同申办阶段应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认识。

7、不违规操作,不隐瞒与中介服务项目有关的重要事项,不指导客户提供虚假文件,不提供不实信息,不夸大业绩,不用虚假宣传手段促成签约。

8、不私下与客户约定或用中介服务机构名义而不按规定进行业务活动。不私自收费,不从与留学有关的活动中谋取非法利益(换汇等)。

9、在外事活动中,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的尊严、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的利益。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共同提高从业水平,不得互相贬低,给客户以不良影响。

10、 接受客户监督,欢迎客户提出批评意见,认真履行《服务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降低客户投诉率。如果与客户发生争议或纠纷,不与客户争执,耐心听取意见,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理问题,并及时向部门或企业负责人如实反映情况。

11、 本人如有违约、违规、违法行为,无论何时被发现,承诺依照本人与留

学中介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上海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行业的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并同意将此情况向有关管理部门、上海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筹)及同业公司公布。

特此承诺!

承诺人:

从业所在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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