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出租汽车公司承诺书

时间:2021-06-20 13:15:09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出租汽车公司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善出租汽车经营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文明、诚信、安全、规范,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我公司特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作出服务承诺。

出租汽车公司承诺书

一、设备完好、标志齐全、车辆整洁。

二、举止文明、礼貌待客、语言文明、热情周到、拾金不昧。

三、礼貌行车、文明驾驶,保证乘客安全、舒适。

四、按规定运价标准收费,依价付给票证,不收小费。

五、准确使用计价器,帮助乘客选择合理路线,充分尊重乘客意见。

六、诚信服务,不欺客宰客。

安溪县闽兴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经营承诺公告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溪县新增出租汽车运力指标的批复》(泉政文【2011】 237号,安政综[2011]280号)的文件精神,安溪县交通局特许100部出租汽车由我司经营。为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社会监督,我公司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经营方式及条件的承诺:100辆出租汽车由企业全资购置,实行“直接经营”的经营模式。根据批复文件要求选定的车型具备油气两用功能,并全部安装gps终端及其他规定装置,经营条件验收达到《泉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规定实施意见》规定要求。

二、招聘驾驶员的承诺:规范用工制度,驾驶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参照劳动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和医疗保险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统一胸卡徽标,持证上岗(本市户籍的退伍军人、下岗工人、失地农民、政府项目需要移民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用)。

三、服务承诺:1.服务质量要求:(1)文明礼貌,不讲脏话粗话;(2)不用车载通信设备进行与营运无关的通话;(3)按乘客要求使用空调和音响设备;(4)在车辆行驶时不得拨打和接听手持电话;(5)携带有效的营运证件,在前排乘客座位前置放驾驶员服务监督卡;(6)遵守交通规则,上、下客时按规定停车;(7)按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乘客未提要求的,应选择距离最短的路线行驶;如因故确需绕道行驶的,应如实向乘客说明情况;(8)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9)按规定操作计价器,按计价器显示的数额收取租费;(10)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统一专用发票;(11)发现乘客遗留在车上的行李物品等,应当设法归还或及时上交调度中心;(12)营运时间待租候客或受租车示意停车后,不得拒载。2.经营期间,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达到合格以上。3.承诺100辆出租汽车内张贴“服务承诺书”并在车内放置“服务承诺卡”供乘客索取。

在经营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乘客可以拒付车费:(1)不使用计价器或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2)不给当次收费票据;(3)车辆在起步价里程内发生故障或事故,无法继续营运;(4)未经乘客同意而承载其他乘客的;(5)不按规定使用空调的;(6)未亮置驾驶员本人的从业资格证卡;(7)驾驶员吸烟、说脏话,向车外吐痰、抛物。

四、各项控制目标承诺:1.年有责投诉件数少于5次/100部。2.年经营违章率少于5次/100部。3.年交通违法率少于5次/100部,即控制目标为0.05次/辆·年以下。

五、违规积分扣缴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企业违反出租汽车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泉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规定》、《泉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和《泉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规定》等规定,依据《泉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违规记分规定》等而被记分,承诺每记一分按承诺金额扣缴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六、各承诺项目未兑现扣缴履约保证金的承诺:公司未兑现所承诺的事项,承诺每项(次)按承诺金额扣缴违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以上承诺事项适用于安溪县闽兴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经营的100辆出租汽车,恳请社会各界监督指导。

监督电话:0595—23286789

安溪县闽兴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日

主管副厂长岗安全承诺书

一、 积极落实一厂安全、环保、消防责任制,把日常工作与相关要求紧密结合,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在违反相关规定情况下自愿接受公司及分厂的相关处罚。

二、 负责本人主管工作职责内的安全、生产和各项管理,向分厂、公司负责,协助分厂厂长做好安全工作。

三、 保证班前班中不饮酒,进入厂区不吸烟,并负责监督管理自己主管范围内人员,发现班中饮酒、吸烟者立即进行处罚、上报并教育。

四、 每日早例会时按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公司、分厂安全生产文件、通知,重要文件逐人签名备查。

五、 每日对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上报公司并记录。严重影响安全的指派专人进行监护。

六、 制定相关安全管理考核规定,并根据规定对所辖人员劳防用品配戴情况、持证上岗情况、巡检情况、现场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记录。

七、 组织所辖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及其它安全活动。

八、 负责所辖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检查工作,确保其有效可用。

仙桃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承诺书

仙桃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仙桃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处:

根据《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及服务作出如下承诺:

本帖最后由 仙桃文明的哥 于 2015-1-19 15:33 编辑

本帖最后由 zhang530 于 2015-8-19 09:14 编辑

近日,我市7家出租车公司联合发出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承诺书,全文如下:

全体市民及乘客朋友们:

根据《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及服务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依照出租汽车客运许可的经营区域和范围进行经营,努力为市民和乘客提供方便、舒适、快捷的乘车环境。

2、保证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安全性能合格,消防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隐患;保持车辆整洁卫生,证件齐全,标志完整,环境舒适。

3、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持证上岗,熟知环境;有车必供、有客必载;打表营运、按表收费;驾驶员仪表整洁、语言文明;不乱停乱靠、不拒载丢客、态度和蔼。

4、招聘的出租车驾驶员必须具备c照以上、驾龄满2年并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服务监督卡》,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劣迹的合格人员方可聘用。

5、为确保出租车驾驶员的`相对稳定,所有聘用的驾驶员都必须与车主和公司签订三方聘用合同进行相互约定,聘用期限必须为1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6、对我公司所有驾驶员组织定期学习,实行服务质量跟踪管理,聘用期内如果达到3次违章,公司将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7、对其它公司因违反合同规定被解聘的驾驶员,我公司在一年内绝不聘用。

8、少数车辆需要歇业、停业或其它特殊情况的,公司事先向主管部门申报核准,并按照行业规定履行企业职责。

9、公司将对所有车主和驾驶员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配合主管部门及时处理乘客投诉和失物查询。

10、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公司质量信誉等级下降或按管理部门的意见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万和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昌隆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逸顺工贸有限公司

天马出租车有限公司

汽车旅游出租公司

洁安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江汉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甘肃省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承诺书

承诺人:

承诺出租车牌号:

我承诺:在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下列承诺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依法处理。

1、遵守有关法规规章,服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理。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为乘客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周到的运输服务。

3、使用十字文明用语(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做到语气可亲、态度和蔼、微笑服务。

4、严格执行交通、物价部门制定的运价,使用统一印制的出租汽车票据,按章收费。在营运过程中,正确使用计价器,不私自调校计价器和里程表。

5、积极学习掌握本省、本市、本地区的地理环境情况;熟悉本地道路、街巷及通往外地公路线路情况;熟知本地机场、汽车站、火车站、宾馆、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党政机关办公地点,熟知本地名胜古迹及风景区等旅游景点等。

6、做到招手即停、有客即载,乘客电话约车时要迅速答复,不无故拒载乘客,不中途甩客。

7、行车时,选择最近的路线行驶,不舍近求远或无故绕道。

8、紧急情况下,听从调度,按时完成外事、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

(印章)

年 月 日

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承诺书

按照《莆田市出租汽车新增经营权投放及旧车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莆田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客运服务质量考核规定)和《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要求,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提升港口城市形象,满足广大市民出行的需求,本公司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郑重承诺如下:

第一条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出租汽车行业相关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公司管理,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服从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

第二条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本公司在获得新增经营权3个月内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车型,全资购买新车投入营运市场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并积极做好旧车更新工作。

第三条 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经营。

接受运输管理机构对本公司及所聘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和经营行为考核和指导。

全面履行公约约定,接受市出租汽车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监督。

第四条 新增出租汽车投入营运前自愿向协会缴纳新增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每个2万元。

本公司或所属驾驶员未遵守本承诺书或公约规定的,视为本公司违约;本公司自愿按照公约约定向协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从本公司向协会缴纳的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中扣减)。

第五条 严格遵守公约约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以欺骗手段骗取出租汽车新增经营权;

(二)不随意减少管理人员、经营场所面积等,使经营资质不符合规定条件要求;

(三)未经许可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四)全资购买新增的出租汽车;

(五)无私下转让、倒买倒卖出租汽车经营权或车辆运营证;

(六)按规定使用计价器;

(七)按规定运价标准收费;

(八)驾驶员持有服务监督卡上岗;

(九)接受行业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第六条 聘用持有从业资格证书和服务监督卡的驾驶员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并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为驾驶员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 按照批准的车型购置车辆,统一本公司的出租汽车颜色,统一顶灯标识,统一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着装,统一安装gps车载终端,建立出租汽车gps安全监控系统,公布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接受投诉受理,对运输管理机构转来的投诉认真调查,按时反馈。

第八条 牢固树立“安全、优质、舒适、便捷”的营运服务理念,奉行“诚信、规范、文明、整洁”的服务宗旨,保证车容车貌整洁、卫生,为广大乘客提供规范优质的营运服务:

(一)驾驶员在上岗时着装整洁,佩证上岗,热情服务,文明用语,规范作业,接受监督;

(二)严格执行出租汽车收费标准,主动打表计费、出具规范票据;

(三)不拒载,不故意绕道,不发生欺客、宰客、抢客、倒客、甩客等不正当手段经营。

第九条 定期对出租汽车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条 定期对聘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各项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驾驶员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服务意识和道德观念。

第十一条 本公司所属出租汽车经营权被收回或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届满的,车辆无条件退出营运市场,由本公司及时办理车辆退出营运市场的相关手续,其车辆由本公司负责协调处理。

第十二条 本公司出租汽车或聘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在经营过程中遇到问题,由公司逐级反映,不出现停驶、罢运、聚众闹-事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十三条 本公司或聘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客运服务质量考核规定或本承诺书的,本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并及时派人前往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接受处理。

本公司或聘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未遵守本承诺书第五条规定之一的,除自愿接受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客运服务质量考核规定的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处理外,同时自愿接受协会按照公约约定作出的处理;未遵守本承诺书第六条至第十二条规定之一或违反公约相关规定的,自愿接受协会按照公约约定作出的处理。

承诺企业:                             

联系电话:                             

办公住址:                             

承诺方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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