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保险公司履职承诺书

时间:2018-02-20 16:10:25 承诺书 我要投稿

保险公司履职承诺书

为进一步促进履职尽责,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效能、规范服务行为,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行业形象,根据市人社系统2015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作出以下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保险公司履职承诺书

1、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上下班出勤纪律和执行请销假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

2、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按规定办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3、坚持政务公开。做到服务、审批事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政策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办事时限公开,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虚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4、坚持优质高效服务。严格执行文明办公及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以转变作风、规范服务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建立方便、快捷、为民的工作机制。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做到言行文明、态度诚恳、服务热情,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行为。

5、坚持廉洁从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央、省、州、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服务对象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吃、拿、卡、要”,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6、坚持质效第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简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灵活、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7、坚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广泛深入地征求社会各界、履职尽责检查督查员和参保对象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18-8230577

2015年6月25日

枣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准确履职尽责,规范单位行政行为,提升业务经办水平和服务质量,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加强业务学习。深入开展以“学理论、学业务、学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力求理论基础更扎实,业务技能更熟练,政策法规更熟悉,更好的履职尽责,服务群众。 

二、严格退休审批。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社会保险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确保退休待遇审批准确率达100%。

三、严格追究责任。落实“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不让办事的人员受冷落,不让工作事项受延误,不让参保人的利益受损害。对工作中出现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一经核实,坚决问责,决不姑息。

四、诚恳接受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政务。公开办理事项必备手续和办理程序等,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和办公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以上承诺,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衷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监督电话:6329788。

荆门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

一、强化扩面征缴确保“参保不难”。完善一个制度四个层次“菜单式、通道式”医保政策体系,形成城乡覆盖无盲点、政策衔接无缝隙、转移接续无障碍、管理服务均等化的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全覆盖。

二、深化付费改革力争“看病不贵”。不断调整完善总额控制结算办法,引入价格谈判机制,全面推进单病种限费管理。加大医保反欺诈力度,启动阳光医保智能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三、实施门诊统筹力争“就医不累”。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门诊统筹,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引导参保人员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分流住院人次,减轻个人就医负担。

四、推进联网结算力争“转诊不繁”。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稳步推进全市范围内“就医一卡-通”,实现省内50家异地定点医院之间医疗联网即时结算,减轻参保患者资金垫付压力,避免跑路报销奔波之苦。

五、完善大病保险力争“因病不贫”。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不分病种,不设封顶线,与基本医保一站同步即时结算,确保大病保险更加惠民。

监督电话:0724—8885630

崇阳县人社局履职尽责社会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人社系统作风建设,打造“合力人社、效率人社、魅力人社”机关,提高依法履职、优质服务、高效行政、廉洁从政能力,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崇阳县人社局现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在人才流动、职称评聘、人事招考、工资审批、社保参保等工作上严按政策办事,工伤认定、劳动人事仲裁、劳动监察等执法行为做到公正文明、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正当。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农民工工资清欠、规范用工行动等专项治理活动,重点强化司法衔接机制,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违规执法、徇私枉法的行为严查严究,快查快办,接受社会监督。

二、落实民生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加大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助推我县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坚持“凡进必考”,为县内重点领域引进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升民生福祉。

三、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深化“窗口”建设,建立权力清单公开制度,进一步精简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人社窗口办事流程,裁除冗杂环节,优化空间布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对工作中出现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服务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推诿扯皮以及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当之利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坚决问责,决不姑息。

四、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和县委若干意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对出现领导不力、措施不力、不抓不管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五、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社会监督和群众诉求渠道,通过设立意见箱、基层调研、调查问卷、发放宣传册(单)、信访接待多位一体的.沟通平台,深入开展纠风正纪工作,为群众的投诉和监督提供方便。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一查到底,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以上承诺,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15-3395462

举报信箱:崇阳县人社局门口

地址:崇阳县崇阳大道171号

竹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我局履职尽责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水平,提升社保形象,现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并诚恳接受监督:

一、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把为参保群众和企业离退休人员搞好服务作为我们的宗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不推诿、拖拉、扯皮、刁难,遵守规定和承诺的时限,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二、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办理社保业务,不准违反法规、政策和程序规定为部门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依法保障广大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下大力气解决工作人员纪律松弛、作风涣散、执行力不强等问题;坚决杜绝“庸、懒、散、软”和“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等现象。

四、强化廉洁自律。大力推行社保干部廉政公开承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五、自觉开门纳谏。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多渠道、多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合法诉求不解决的不放过,对突出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不放过。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19-2726362           

竹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0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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