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承诺书
根据省委关于指导员派出单位“指导员驻村、派出单位包村”的要求, (单位)与 县(市)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签定如下帮扶承诺:
派出单位:
指导员所驻县、乡、村:
帮扶内容及完成时限:
1、 2、 3、
派出单位
(盖章) 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 年 月 日
附注说明:1、承诺书由省、市、县三级指导员派出单位与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签定,可以加盖县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公章;2、承诺内容主要是派出单位对指导员所驻村的帮扶内容,各派出单位要根据指导员所驻村的实际和单位实际有针对性的确定帮扶内容,承诺内容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和确认,并明确完成时限,需要跨年度完成的帮扶事项请加以说明;3、本承诺书一式四份,派出单位留存一份,省、市、县新农队办各留存一份;4、承诺内容可另附纸。
中山区个私协会就业帮扶承诺书
为缓解区域就业压力,推动区域经济建设,加快中山区“科学发展首善区”目标的实现,中山区私营企业协会、中山区个体劳动者协会联合就业帮扶基地承诺如下:
1、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录用由中山区个体私营协会推荐就业人员。
2、凡是进入就业基地的人员,均享受与在职员工同等的待遇。
3、对于参与创业培训人员,基地将安排优秀的管理人员进行“一对一”传帮带,力求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习到更多的创业经验。
4、对于在基地学习锻炼期满的人员,愿意留在本企业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尽量安排部分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工作岗位。
6、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及时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7、在基地培训后,有意愿在中山区范围内自主创业的人员,协会免费给予办理或协助办理注册相关手续,免费提供生产经营、管理、申请专利、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缺少资金的,协会免费给予联系融资渠道;需要用工的,协会免费代为招聘。
8、对在中山区范围内自主创业的人员,涉及政府支持项目的,协会免费协助办理和争取政府支持资金。
9、对创业基地符合享受政府就业优惠政策的,协会负责准备相关资料,协助办理。
注:申请成立“就业帮扶基地”条件:企业登记时间超过五年,工商部门无违章违法记录,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能够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等基本劳动待遇的会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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