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招生工作承诺书

时间:2018-02-14 19:23:11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招生工作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不断规范高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4号)要求,现就2015年我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

招生工作承诺书

1、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的招生纪律,坚持原则,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坚决维护程序公正。

2、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不谋私利,把好录取关口,守住法律红线,切实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零点招”的工作要求,做到依法招生,严禁任何高校追加计划“点招”录取考生,严禁对“点招”考生违规投档。

4、对所有院校在我区追加的计划,一律按照考生志愿和顺序录取;对高校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完成。

5、各高校在我区投档和录取信息及时在五个地级市和部分县(区)的电子大屏和报纸同步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录取期间,我院在宁夏教育考试院(银川市新华东街67号)四楼设有考生和家长政策咨询接待室,正常上班时间安排专人值守,值班电话0951—6043519,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来电来访咨询。

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通过各种方式监督我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对群众举报的我区高校招生违规录取问题,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群众举报,一经核实,严肃处理责任人,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监督电话:

自治区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951—6043632;

自治区纪委派驻宁夏高校招生录取点纪检监督电话0951—4518420。

牡丹江医学院2015招生工作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不断规范高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2015年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向社会及考生做出郑重承诺:

1、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教育部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精细管理、精心安排、规范操作,公正实施。

2、在接受考生的招生咨询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不作任何虚假形式的宣传和违规承诺。

3、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等招生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审定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4、加强廉洁自律意识,把好录取关,做到不失密、不泄密、不营私舞弊。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做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5、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零点招”的工作要求,做到依法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杜绝追加计划“点招”录取考生。

6、招生录取期间,我院在招生就业处设有考生和家长政策咨询接待室,正常上班时间安排专人值守,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来电来访咨询。

7、我校录取信息将及时在牡丹江医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中同步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牡丹江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20日

2015陕西专升本招生工作人员承诺书

本人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为维护招生考试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专升本报名的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明确工作职责,熟悉工作流程,掌握工作方法。

二、严格执行专升本报名的政策规定,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报名现象发生。

三、如有违反招生考试政策规定的'行为,接受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高校管理规定的相应处罚。

(本承诺书生源学校留存)

承诺人(签名):

2015年  月  日

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承诺书

深圳市(       区)教育局(事务办):

为落实市政府加强人口管理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政策,依法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做好2015—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我校郑重承诺:

一、自签字之日起次日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我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简称1+5文件)、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工作。自签字之日起1周内,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政策,增强执行法律和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自签字之日起2周内,学校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操作性强的2015—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新生招生工作方案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对应急预案进行预演。

三、采取各种措施,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六公示和六承诺:

按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在招生开始前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咨询投诉电话,招生结束时公示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同时公开承诺做到不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擅自超计划招生,不进行选拔性招生,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

四、对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态度不简单生硬,而是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工作,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

五、在招生工作中,积极主动做好维稳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一旦发生群体性上访、扰乱社会治安、妨害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本着救人第一,控制事态,查清原因,稳妥善后的原则,将突发事件所带来的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六、我校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学校及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学校(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郑州市市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公开承诺书

近日,郑州市区36所民办初中学校为保障学生权益,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办人民满意教育,集体郑重向社会作出诚信招生行业自律承诺:

一、自承诺签字之日起,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1周内,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政策,增强执行法律和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2周内,学校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操作性强的2015年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方案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对应急预案进行预演。

二、严格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批准的项目办学。不擅自改变学校的名称、地点和类别,不擅自设立分校和教学区。学校名称、办学地点、收费标准、招生计划、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统一在6月14日-18日接受小学毕业生或家长的自愿报名,不私自提前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报名登记。

四、如招生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严格统一在7月6日下午或7月7日下午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严格以学生过程性评价和学业水平评价两项内容进行,过程性评价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为主,学业水平评价以《国家课程标准》为主。不把“奥数”等培训成绩与评价挂钩,不把各种竞赛、考级等成绩或证书与评价挂钩。综合素质评价为一次性评价,不多次组织进行。

五、各民办初中学校自综合素质评价结束后,7月16日前通知到每一位预录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学生和学生家长接到通知五天内到招生学校办理交费入学相关手续。

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招生行为的文件精神。不通过承诺减免或者奖励有关费用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利用其他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变相违规招生,不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

七、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招生广告备案制度,招生广告内容真实可靠,无误导、虚假和欺诈行为,不诋毁其他学校。

八、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对学生要求退费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合理给予办理。

九、采取各种措施,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三公开”:在招生开始前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和办法。学校设立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安排专人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和信息。

十、在招生工作中,积极主动做好维稳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对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态度不简单生硬,而是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工作,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一旦发生群体性上访、扰乱社会治安、妨害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我们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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