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严禁有偿家教承诺书

时间:2021-06-19 15:07:35 承诺书 我要投稿

严禁有偿家教承诺书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严禁有偿家教承诺书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体育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推介、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学校:绣惠镇回北小学                校长:        

2015年7月

利通一小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吴忠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利通一小禁止有偿家教协议书》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二00九年   月   日

东卫二校禁止有偿家教师德承诺书

为有效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在全社会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承诺:

1、坚决不把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普通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2、决不从事有偿家教,尤其不以办班形式进行有偿家教,更不对所任班级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他人举办的有偿家教;教师之间不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为其他社会人员、组织介绍有偿家教并从中获利。

3、坚决不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4、愿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凡经查实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愿遵照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自行接受严肃处理。

承诺人:

2011、7、8

教师“拒绝有偿家教、补课”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不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四、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

五、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六、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辅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遵守以上内容,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2012年    月   日

禁止有偿家教承诺书书

为了全面贯彻《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维护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严肃教师纪律,充分展示教师的形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本人郑重承诺:

1、不占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班(含以家庭成员的名义办班、带寄宿生)

2、 不以盈利为目的,利用工作之便, 诱导、暗示、动员、强迫学生参加办学机构补课等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3、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不擅自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中兼课获利。

5、不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不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复习班、培训班。

6、不在校外固定场所进行教学活动、辅导学生、收取钱物。

7、不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收取钱物。

8、不利用学校设施设备私自收带本校学生或外来学生收取钱物。

本人将本着对学校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自觉严格履行承诺,以良好的职业形象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校校长: 承诺人(签字):

二0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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