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学区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时间:2018-02-09 20:49:44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学区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市七个县市区教育局现就规范办学行为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学区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一、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法规、文件、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

二、严格执行学生减负规定。加强对本地中小学校作息时间的监督管理,分学段、分类别、分季节制订学校作息时间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严格实行中小学校作息时间审核备案制。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切实规范考试管理,根据不同年级、学科的特点,科学安排考试科目、次数和方式,严格考试管理,义务段学校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次。严格教学用书选用,规范教辅材料使用,切实做到一生一科一辅。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加强教师师德建设,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和补习活动。

三、切实规范招生办班行为。严格执行公办小学划片招生、就近通知入学和公办初中对口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严禁跨范围、跨区域招收择校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执行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民办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三限生”招生政策,严禁在招生平台外招生和超计划、超比例招生。

四、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审批权限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禁学校收取未经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费用,禁止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故意混淆公示项目。重点治理乱订教辅资料、补课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自立项目乱收费等行为。

五、着力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认真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质量,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

六、不断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切实加强规范办学的组织领导,成立规范办学行为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集中检查、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违规办学问题及时查处和积极整改。设立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网上举报邮箱,对群众举报的违规办学问题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究。

承诺人:

姚村学区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镇各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我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六不准、八严禁”。“六不准”:不准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或工作时间带小孩上班;不准对家长和群众生冷横硬,推诿扯皮、刁难拖延;不准无故缺会、替会,中途离场;不准私自外出,擅离职守,违反请销假制度;不准参与或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剪彩、挂牌、庆典等活动;不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八严禁”:严禁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炒股、网购、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严禁上班期间出入茶社、足疗、洗浴、歌厅、棋牌室等休闲娱乐场所: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严禁婚丧嫁娶大燥大办;严禁公车私用或出人娱乐场所;严禁违反公务接待规定:严禁教师参与赌博。

二、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十条禁令”和安阳市教育局“七个严禁”。“十条禁令”:1、严禁教师违背教学大纲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无计划上课、无教案授课和私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利用节假日、星期天给学生集体补课;2、严禁教师参与有偿家教,接受、索要学生或家长的钱物和接受家长的宴请,利用职业之便托学生家长办私事、谋私利;3、严禁教师单纯按文化课成绩确定学生优劣,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排座位、列名次;4、严禁教师在课堂上吸烟和接打手机;5、严禁教师在工作日饮酒;6、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复习资料、各种报纸杂志、学习用品和其他小商品;7、严禁教师参与赌博;8、严禁教师穿着与教师职业、身份不相符的奇装异服或留怪发型;9、严禁教师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随意辞退学生;10、严禁教师参加一切邪教组织,传播邪教思想。“七个严禁”:1、严禁未经学校允许在学校以外的教育机构任教;2、严禁擅自向校外教育机构推荐学生;3、严禁随意停学生的课;4、严禁在考试中违纪、舞弊;5、严禁在科研活动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6、严禁在工作期间做上网聊天、打游戏、炒股票、看电视剧、网上购物等和工作无关的事情;7、严禁向学生变相推销各类教辅材料。

我若违反上述情形,被纪委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属实、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自愿接受“三个一律”:属学校领导的,一律就地免职;属一般教师的,一律停职停岗,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属临时聘用教师的,一律辞退。

承诺人:            

二o一五年三月

教师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基础工程,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针对当前学生中普遍存在的补课多、考试多、作业多,睡眠时间偏少的突出问题,作为一名教师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的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不单纯以升学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

三、在周一至周五坚决不安排学生上晚课。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8小时,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不多于2小时。

四、班主任不得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

五、周六、周日坚决不安排学生补课。不在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上课。 

六、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保证开齐开足全部课程。 不挤占或挪用非考试学科授课时间。

七、公平对待每一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八、不乱订资料、不收受学生和家长钱物、不做其他利用职业之便谋利的行为。

九、不举办或与校外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不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

十、大力开展高效课堂活动,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切实改进教法和学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实现减负增效。

十一、如果出现违规行为,本人自觉接受学校问责。

以上承诺恳请学校领导、同志和社会各界监督。

学校监督电话:0538---3790051 校长签字: 承诺教师:

二〇一二年九月

老庄小学教师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应尽的责任。针对存在的办学不规范行为,作为一名教师我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信息和言论。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教学行为。

二、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向学生乱收费,不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报刊和商品,不指定地点或暗示学生购买资料和商品。

三、全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关心、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工作岗位上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不以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学生进行排名、排座位和奖惩。

四、严肃教学纪律,专心本职工作。不利用工作之便动员组织、参与或暗示学生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习活动,不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擅自外出代课、兼课、兼职。

五、以人为本,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和宴请,谋取个人私利。

六、严格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和工作安排。不擅自调课、缺课或无教案上课。严格按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安排家庭作业。

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文明健康。不在工作时间赌博、酣酒、玩游戏、炒股,不在课堂接、打手机、吸烟和接待客人。

八、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在科研、职称评定、成果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剿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如出现违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问责和处分。

校长签名:

承诺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基〔2012〕4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以试点改革引领中小学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和闽政办〔2015〕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郑重承诺: 

1.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 

2.加强师德建设。深入推进 “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引导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廉洁从教,关爱学生,不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推行素质教育。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按规定开课设节,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文体活动时间和睡眠时间,杜绝增减、挤占、挪用学科课时现象。 

4.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晋江市市直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组织招生。 

5.规范编班行为。严格按规定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开设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和兴趣班。 

6.禁止违规补课。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补习培训班、提高班,不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不组织包括毕业班在内的学生成建制补课或变相成建制补课。坚决制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违规办班补课以及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严禁在职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为社会办学机构提供生源或参与招生中介活动。 

7.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后及时开票。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不强制学生在校购买保险、征订教辅资料、订购校服等,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8.抓好安全卫生。建立健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卫生工作责任。学校食堂和商店建立食品安全台帐,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学校危爆化学药品的存放管理。认真落实突发安全事故的预案及演练,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9.推行校务公开。认真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及时、全面、规范地向社会公开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学校基建、学校四费(接待费、会议费、学习考察费、交通费)支出等重要信息,定期向教师公开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10.优化教育环境。热情接待信访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坚决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主动争取社会支持。     

以上承诺恳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凡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可通过电话、信箱向校长室反映。欢迎家长实名举报,学校对举报者资料将绝对保密。

承诺单位: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

监督举报电话:0595-85932015

监督举报邮箱:#url#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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