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考察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2-11-25 18:23:45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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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考察安全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外出艺术考察期间,遵守以下规定:

外出考察安全承诺书

1.遵守学校关于外出实践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集体利益为重、团结协作、服从大局、服从带队教师安排,树立良好的“广州大学学生生”形象。

2.保质保量地完成带队老师布置的各项实践教学任务。

3.随时保持与班主任或辅导员的信息联系,若因本人原因出现遗误评优评奖、等级考试及各项正常考试等各种情况,责任自负。

4.听从带队教师指挥,对自己私自行动或不当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写生或考察结束后,按时返校,并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到。

承诺人: 专业 年级 班

(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外出艺术考察安全协议书

甲方: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工程系广告教研室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 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艺术考察的顺利进行,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圆满完成艺术考察课程,经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艺术考察前,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

2、甲方在艺术考察期间派出两位指导老师对乙方进行指导,对考察地点的各项事宜进行协调沟通,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院纪院规、交通规则,尊重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

2、乙方应认真履行艺术考察期间的各项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带队老师的各项安排,一切在带队老师指导之下活动,严禁独自行动,确保安全。

3、乙方在考察期间,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严禁一切危险、违法活动;严禁进网吧、歌厅等场所,谨慎交友,注意自身防范。

4、乙方在考察期间,不得独自离开去找同学、朋友。

5、乙方在考察期间,不得与人发生口角,注重礼貌待人,体现工院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学生)在考察期内,不能遵守带队老师的指导,独自离开,如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

2、如果乙方(学生)考察期间因违反本协议,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学生)考察期间,确需暂时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带队老师的同意批准,并跟学校取得联系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其它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学生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工程系(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外出考察学习安全责任书1

为保证本次外出考察学习顺利进行,确保职工人身安全,本次外出考察学习活动领导组和职工本人就安全责任签订以下责任书:

1、此次考察学习由外出考察学习组统一组织,职工自愿参加,单位提供补助资金,若发生意外责任由职工个人自负。

2、职工在外出前应考虑自身身体状况,确保外出期间无重大疾病,不影响考察学习,若发生自身健康方面疾病,由个人自行承担。

3、职工在外出考察学习期间,要服从带队领导的安排和统一指挥,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注意饮食及自身交通行路安全。

4、外出考察学习期间要注意保护好个人财物,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5、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组织纪律,团结互助,不做有损单位形象的事。在考察学习地点,自觉遵守当地风土人情,不得与当地群众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做到宽容与谦让。若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将按单位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6、旅游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本旅游团队。如确因需要离开时,须经带队领导批准,并及时告知去向。

7、职工所带家属,系个人自愿与旅游公司协商达成旅游相关协议,在旅游-行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由本人与旅游公司协商解决,与崇信县住建局外出考察学习活动领导组 (崇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任何责任关系。

职 工:

崇信县住建局外出考察学习活动领导组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学生外出专业考察安全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院有关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艺术设计系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实践性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同时为提高学生的自防、自卫、自治、自救能力,创建安全、稳定的外出写生秩序,现结合艺术设计系实际情况,由艺术设计系与参加外出写生的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外出写生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艺术设计系关于〈专业考察〉课程外出写生的管理规定》。凡因违反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设施损坏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二、遵守当地的地方法规,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做有损学校和个人名誉的任何事情;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切实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按照带队老师安排在具体的写生点进行写生,不得擅自离队,尤其女生更应提高警惕,不得独自离队活动,有特殊情况应经带队老师批准。擅自离队的一切安全责任自负,并按违纪从严给予处分。

四、逃避写生擅自回家者,由学生家长负责督促催回。否则学院将追究违纪学生的责任,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由此引发的意外事故,概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增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注意食品卫生和医疗安全。

六、学生擅自到江河湖塘洗澡、游泳、捉鱼等,或者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七、禁止进入娱乐场所饮酒、跳舞、玩游戏机、赌博、k歌等活动;晚间十时前所有学生必须返回集体住所,凡违反此规定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与治安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和系(部)按纪律规定进行处分,违反国家法纪法规的由公安、司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因其他原因不参加统一外出写生的同学需经系(部)批准,在本地选择相应地点完成规定写生作业,期间的安全责任按以上有关条文执行。

九、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系部、学生各持一份。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系主任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系(部)盖章: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0学生外出学习安全协议书

甲方:南涧县乐秋乡中学 联系人(校长): 联系电话:

乙方:学生: 学生家长: 联系电话:

乙方详细通讯地址: 我校九年级组根据年级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结合年级教学的具体情况与学生学习的需要,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开拓学生的视野,促进他们朝着更高更远的目标努力、奋斗、拼搏,特意安排了本次外出到州属重点高中学校参观学习。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本次活动是我校九年级中成绩优异的同学自愿申请参加的;

2.在学生自愿基础上,由家长同意,并非学校派出,同时自愿承担活动所需的一切费用(部分车旅及餐饮和住宿费);

3.学生在外出参观学习的整个过程中,一切愿听从和服从学校带队老师的安排和管理,不自作主张单独行动,愿自觉遵守参观学习活动所在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4.在学生外出参观学习期间,由于学生不服从安排管理等因个人原因而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责任自担,后果自负,与学校无关;

5.学生外出参观学习结束后必须立即返校,不能逗留玩耍;

6.通过本次参观学习活动,学生要做到:一确立奋斗目标(高分目标),二模范带头学习(树立榜样),三高标准严要求刻苦学习(持之以恒);

7.学生在外参观学习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礼貌,自觉维护我校形象;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学生活动结束返校时止;

9.凡同意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在签字盖章后协议有效。

甲方:南涧县乐秋乡中学(盖章)

甲方代表:(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乙方代表:(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南涧县乐秋乡中学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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