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水利承诺书

时间:2018-01-30 20:48:37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水利承诺书

为加强全县水利系统作风建设,切实做到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利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新作为,县水利水产局就2015年度履职尽责作出如下承诺:

水利承诺书

一、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和县重大水利决策部署,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推进水利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积极实施水利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不法外设权、不越权行政、不庸政懒政、不推卸责任。继续优化水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扎实组织开展“水更绿”专项行动,加大水事纠纷调处和水事案件查处力度,全力依法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全力防汛抗旱。始终把防汛抗旱作为天大的事,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做到谋划超前、决策科学、组织有力、应对高效,统筹抓好城乡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尽最大努力把洪旱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抓好项目推进。加大水利项目实施力度,争取2015年全年完成上级部门下达我局投资计划2.2亿元。抓好在建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平阳河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和病险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车沟水库建设等项目;解决4.27万居民、0.61万学生饮水不安全问题。

四、努力改善水环境。扎实开展清江网箱拆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加强全县河道管理、涉河建筑管理、水源保护等水行政管理,保障良好的水事秩序。抓好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工作,守住“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五、打造廉洁水利。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五个严禁”、“四个不准”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执法不公不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违规插手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在管理服务中收受红包、购物卡等各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100%核查、实名反映的100%向本人反馈、查实的问题100%依纪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巴东县水利局政风行风建设承诺书

一、水利局前段时间工作情况简介:

(一)全力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完善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对全县范围15个小型水库的防汛度汛全面落实了七大责任人的监管体系;对在建工程等险区险段进行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局机关职工轮流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加强对防汛责任单位、乡镇防汛办、重点防汛单位值班情况的`指导检查督办。

(二)狠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巴东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解决全县5.93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总投资2965万元,是县十件实事之一。截止10月份,已完成全年计划的80%,完成投资2400万元。预计12月底可全面完成任务。

(三)开展农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东方红灌区项目投资281.93万元,灌区工程自2015年3月7日动工,5月15日全面结束。5月19日通过州级验收,工程达到优良标准;水流坪水库、垢坪水库两个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总投资823万元,分别于2015年、2015年开工,今年两工程已接受州级验收为合格。

(四)扎实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工作。电力产业发展规划,截止目前已对支井河、庙坪河、平阳河、万家河、蔡家河、东壤河、叶溪河、桥河等河流进行了流域规划。通过招商引资,万家河一级、桥河一级、平阳河等电站相继建成投产。目前叶溪河、万家河二级、桥河二级等电站已进入核准阶段,即将开工建设。组织力量编制"十二五"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规划于2月底编制结束,现正积极争取,力争使我县农村电气化挤进全国300个试点县行列;巴东野三关二水厂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已于去年8月开工,目前,除隧道开挖外,其余工程基本竣工;巴东新城引水工程整治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2470.9万元;沿渡河罗溪坝段河道治理工程规划总投资3000万元,国家投资2400万元,该项目前期工作基本结束,即将进入施工阶段。

(五)切实搞好"616"对口支援工作。县水利局已完成"616"对口支援的五年水利规划,规划项目22个,规划总投资10.73亿元。

(六)水行政执法取得新突破。集中全局力量用40天时间整治取缔全县非法网箱16035口,折合484.8亩,神农溪流域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政风行风建设承诺:

(一)政务公开。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和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栏、屏、网向社会公开;涉及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以及执法程序、处理依据等,在公共场所、信息网站公开,让群众知晓政策规定。

(二)热情服务。对前来办事的人员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的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完毕,不属于水利部门管理范围的,做到解释细心,并尽可能告知办理途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严格监管。加大水利水电水产的监管力度,落实 "五制"建管机制,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 《水法》、《防洪法》、《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

(五)严于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为民,廉政干事。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监督电话:4330222,4335600。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水利系统责任工作承诺书

为有效推动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市水务局就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出公开承诺。

一、基本概况

市水务局是负责全市水务监管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位于市305号,系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现局机关共有正式在编干部职工59名,其中:行政人员13名,专业技术人员15名,工作人员25名,工勤人员6名。设有行政科室三个(党政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规划计划科),两个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水务执法大队和水利建设管理站),一个总工程师办公室,一个防汛抗旱服务队,一个磅寨应急供水工程管理所,三个水管所等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二)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市水资源;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三)负责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四)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承诺内容

1、认真学法、守法,严格执法,依法行使法律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进行安全管理等。

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等。

3、坚持党务、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各层面的意见等;

4、以“诚信水务、情润万家”为主题,扎实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树立诚信、公正的良好形象等。

5、积极参与社会捐助、帮村扶贫、绿丝带志愿服务;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6、以身作责,做好资源节约和环保管理等工作。

三、措施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提高水务系统干部队伍水平和服务质量,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公开承诺事项。

以上承诺,我局自愿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水利局公开承诺书

为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结合水利工作职责,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郑重承诺:

一、大力实施民生水利工程,切实增强水利保障能力。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步伐,重点抓好257座小(二)型以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3条中小河流治理、10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2个五河治理项目解困、24万亩水土流失治理、2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小型水库保安的管理,密切监视水情,强化科学调度,确保防汛安全;加强水源统一管理和调配,保障城乡供水安全;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主动对接中央对苏区发展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更多的水利项目支持。

二、突出水利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加强水资源保护。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全面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大力推进江河源头及湖库保护工程,呵护河湖健康生命,促进绿色生态抚州;加强河道管理,大力规范采砂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大力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三、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坚持依法行政,信守服务承诺,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实行水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做到“窗口”办理,“阳光”操作。坚决做到不擅自增设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和办理环节,不额外附加、变更和提高标准。

四、推行阳光政务,建设廉洁机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凡涉及水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公开;凡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水利事项,及时予以公开;严守政治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强化干部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贯彻实施意见,努力建造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五、加强服务监督,深化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欢迎举报,对违诺直接责任人,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

我们将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群众的监督。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监督投诉电话:8283751;举报受理人:周友文。)

抚州市行政投诉中心电话:8238110

市水利局承诺书

为认真开展“转作风、惠民生、促发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步伐,不断开创水利事业新局面,让水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民生,促进发展,我代表市水利局向社会作出承诺。

一、认真履行水利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水利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水利规划、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及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管理范围内重要河流、湖泊的综合治理开发;主管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等工作。

二、扎实做好2015年的主要工作。1、完成姜圩、包兴圩等5座泵站更新改造任务。2、完成龙眠河同康桥至同安桥段、金神段河道治理工程。3、完成胡埠等12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完成吕亭镇中央财政追加的小农水项目。5、开工建设苗山等5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6、开工建设龙眠河县城下段河道整治工程、新店河防洪工程。7、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4万农村人口和2000名师生饮水安全问题。8、积极申报第五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力争立项。9、完成挂车河新安段河道治理项目勘测、初设工作。10、进一步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力争在全省、安庆市保持先进位次。11、扎实推进鲁豥山水库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三、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按照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的要求,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民服务,为经济社会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20条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埋头苦干、取信于民。更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成果。强化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水利执法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监控,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衡和约束,努力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进一步加大水利政务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树立水利行业的良好形象。

市水利局局长 张文胜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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