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合作医疗承诺书

时间:2021-06-15 18:26:37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合作医疗承诺书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合作医疗承诺书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承诺书(成稿)

为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经我院研究决定,制定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承诺书,条款如下:

一、医疗费用减免承诺

1、对符合报销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农牧民患者,其床位费、陪护费、治疗费、检验费、心电图、b超、脑电图、摄片、透视检查费减免5%。

2、关于收取住院起付费,在危、急、重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可采取先收住后缴费的原则,使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受到便捷的服务。

二、医疗服务承诺承诺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2、不接受药品、试剂、医疗器械等生产、销售企业或者代理、推销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3、在医疗活动中,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规范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4、对急、危重患者实行免费接住院,使参合农民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5、不进行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违规开单提成;

6、患者可持参加检验质控的二级以上医院的临床检验结果就医,避免重复检验

7、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自觉接受患者查询、监督,认真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8、诚信服务,文明行医,热情接诊,礼貌待人,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9、虚心接受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一经查实,依据上级和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阿克苏市中医院

2015年1月6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承诺书

为加快构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和增进农村居民身体健康,服务群众,方便于民,特作服务承诺如下:

一、 优质服务。接待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做到“一张微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敬,一声问候相送”。

二、 规范基金筹措,维护群众权益。新型农村合作基金实行个人缴费20.00元,中央、省、市、县补助80.00元。做到收费有据,标准透明,以镇村组为单位编制花名册,做好台处方帐、参合表、医疗证等相关手续。参合群众享有在定点服务机构择优就医、医药费报销和知情、监督的权利。

三、 严格报销标准,加强基金管理。合作医疗基金由县统筹,专款专用,严格审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使用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补大又补小,县镇村三级核实,不徇私舞弊。

四、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依法办事,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对各种审核手续实行一次性告知,做到“咨询解答快、办事手续快、联络协调快、处理问题快”对新农合处方笺,发票,补偿登记表,报表等方面的审核实行当月上报、审核、决不拖欠。

五、 树好形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六、 履职尽责。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和新农合相关制

度规定,认真履职尽责。

七、 接受监督。实行镇、村两级补偿登记表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石门乡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责任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新农合定点卫生室服务行为,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新农合资金安全运行,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责任承诺,现就我乡开展对参合农民就医的医疗服务责任承诺如下:

一、 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零利率销售。村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由乡卫生院统一调配管理、零差率销售,严禁私自购药,严禁使用基本药目录外药物。

二、 医务人员要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原则,严格控制单次处方金额(每人次费用控制在50元以内),抗生素联合使用不得超过两种。

三、 村卫生室在进行新农合结报时必须要有患者签字或患者监护人签名,并登记电话号码,凡结报单无患者签字无患者电话号码的,未按新农合结报的不予结报,发现一例扣当事人当月农合门诊补偿款,发现两次者取消本年度的定点农合资格,发现三次者报送合管办对其定点资格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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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严禁医疗证集中在村卫生室保管,一经发现,追究相关责任人,同时报区合管办取消其新农合结报资格。

五、 严格执行村卫生室每月公示新农合补偿制度,连续两月未公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六、 严格规范新农合结报制度,确保每月对卫生室进行一次报销,对延迟不报帐、报假帐、帐目不清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发现两次以上者给予当事人停职处理,同时取消其新农合结报资格。

七、 村卫生室发生骗取新农合基金费用的,予以全乡通报批评,并没收非法所得,同时给予非法所得10倍罚款,该村卫生室负债人予以免职处理,同时上报区卫生局吊销当事人执业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 对每月申报的每份补偿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违犯鹤卫发【2015】46号和鹤卫发【2015】62号文件相关规定,自原接受处理和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九、 对没有履行上述承诺,自原接受区卫生局、区农合办、乡卫生院的书面告诫、通报、网上公示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石门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各执一份。

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村卫生室 石门乡卫生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为民办实事承诺书

我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张联国,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心服务职能,增加群众满意度,开展“便民利民”实事,我代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作如下承诺:

1、 充分利用网络系统,对县域内住院病人进行实时监审,取消参合患者病历复印,减少报销环节,实行出院直补;

2、 中心已与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解放军264医院、**精协医院、山西大医院、太钢总医院、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签定直补协议,简化报销流程,参合患者出院后直接领取补偿款,方便农民群众。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直补工作需在合理、规范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从而达到全省范围内出院直补,大大方便参合农民县外就医补偿;

3、 扩大慢性病大额门诊病种范围,由去年33种增加到40种;

4、 提高乡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由去年85%提高到90%;

5、 县外住院领取补偿款时间由原来每月一天延长为每月七天;

6、 继续开展老年白内障病人免费治疗。

以上几方面便民利民实事合医中心作出郑重承诺,请全县参合农民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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