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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务段安全保证书

时间:2021-06-10 09:45:38 保证书 我要投稿

工务段安全保证书

甲方:北京铁路局丰台工务段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十三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工务段安全保证书

一、工程概况

手帕口1#立交桥位于京九线k1+918.43处,为6.7-9.5-9.5-6.7四孔框构,下穿京九铁路左线及右线,京九左线与规划道路中心线夹角为45°。结构总高度为7.1m,顶板厚0.8m,底板厚0.8m,边孔墙厚0.5m,主体边墙厚0.7m,中墙厚0.8m,主体全长18.76m,宽51.69m。机动车道净高4.5m,非机动车道净高2.5m,设计荷载为中-活载,结构采用c35钢筋混凝土,抗渗标号为p8。框架顶及两侧均设防水层。桥上各线均铺护轮轨。桥体设计最大顶力9363t,顶进长度为41.2m。

1、施工项目:北京铁路枢纽西黄线增建第二线工程(xhs2标段)手帕口立交桥

2、施工内容:基坑开挖、桥体预制、线路三桩、路基注浆、线路加固、桥体顶进、线路恢复、附属工程

3、施工地点:京九线k1+918.43

4、影响范围:京九线k1+868.43m-k1+968.43m

5、施工日期: 计划自2015年7月16日~201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路局批复为准)

二、工程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12]755号);

2、《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部分修改内容中的有关规定(京铁师[2015]408号);

3、北京铁路局工务处关于公布《工务系统路外单位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京工函[2015]41号)

4、《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15]177号);

5、《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15]146号);

6、路局审批同意的设计及施工方案;

7、《既有线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8、具体施工方案以路局批复的方案为准;

三、 甲方责任

1、甲方按路局审批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既有线安全、设备等方面的监护。

2、与乙方签订安全协议和监护协议,并在路局审批完乙方的施工方案后,根据乙方的申请安排监护员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护。没有监护员在现场或确认,乙方不得施工。

3、监护员要对乙方申请的影响既有线的施工全过程监护,发现施工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采取拦停列车、限速等措施保证行车安全,并及时通知乙方整修。

4、甲方发现乙方未申请就在既有线影响范围内施工时,要立即制止乙方的施工,并上报。

5、甲方要检查监督乙方备齐石碴、草袋子等防洪抢险料具;降雨时要监督乙方采取对基坑遮盖等措施保证路基的稳定;甲方监护车间定期检查线路设备。

6、发生塌方等问题时,甲方要监督乙方组织力量抢修,使运输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7、监护人员密切关注施工情况,一旦发现有任何可能影响行车的现象,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有效措施。

四、乙方责任

1、 在施工前72小时向甲方提出施工监护申请,在甲方派出监护员后方可施工,没有甲方监护员在现场或确认,乙方不准施工,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必须向路局申报营业线施工计划及邻近营业线施工计划,待批复后按计划进行施工。

3、 乙方施工必须按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不得中途变更。如确需变更时要向路局汇报,得到批复后通知甲方。

4、 对有可能影响既有线安全的.施工,乙方要安排车站驻站员和现场防护,且应有一名领导在现场协调工作。

5、 乙方要听从甲方监护员的指导,有不同意见时可向甲方主管科室或主管领导汇报解决。

6、 每天施工结束后,乙方要检查现场料具和施工作业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认没有问题后在离开,同时安排专人看护现场,防止拆盗引起侵限事件发生。

7、 要按施组备齐抢险备用料,有险情时积极组织抢修,同时通知甲方,要求甲方配合抢修,尽可能的减少损失。

8、 乙方施工完毕后要对开挖的路基定期回填,降雨时乙方提前采取对基坑遮盖等措施保证路基的稳定,汛期期间乙方单独办理汛期审批手续,同时到安全科、桥梁科备案。

9、乙方施工人员严禁进入及横越线路,紧急情况下需经甲方同意并设好防护(包括派驻站员、远方防护,并做到通讯器械良好畅通),进入线路时必须穿好防护服。

10、乙方每天17:00向甲方调度或管辖车间传当日工作情况和次日工作计划,每周五传下周作业计划。

11、乙方必须备足石碴300立方、编织袋3000个,抢险用料置于路肩(不侵入限界)以及足够的抢修人员。

12、任何靠近既有线施工均须拉警戒线防护,任何人员及机具不得跨越警戒线。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对拆除的护网及时进行封堵,如未能及时封堵,需派人24小时进行看守,并挂明显警示标志。

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挖掘机进行作业,要设好防护(包括派驻站员、远方防护,并做到通讯器械良好畅通),以上人员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利用天窗点进行作业,保证不影响行车安全。使用大型机械施工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大型机械必须具备资质并手续齐全。

15、乙方施工过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施工,不得违章蛮干,要听从甲方监护人员的指导,乙方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身负责。

16、顶进施工期间应密切与线上施工人员的联系,遇有影响行车运输安全的情况,甲方有权停止施工,甲乙双方共同抢险,共同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同时有列车通过时严禁进行顶进施工。

17、乙方施工期间发现线路下沉、变形、几何尺寸超限、危及行车安全等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拦车、限速、及时找乙方整修等措施,保证行车的绝对安全。

18、线上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严禁在钢轨上、轨枕头、车底下、道心、车端部等坐卧、避风、避雨、或乘凉。

19、顶进前要进行扣轨加固施工,线路上推、拉、抬运钢轨等重物时,要人力充足,动作一致,呼唤应答,动议指挥,到达指定位置后再放下,防止主轨连电,翻动时要有专人负责,闲杂人员远离作业现场,防止撬棍脱手伤人,线上作业使用的撬棍要带绝缘套。

20、抽换枕木,木枕使用通长为150*200截面的枕木,长度要满足扣轨使用长度,扣轨采用P50钢轨,采用3-5-3形式扣设,顺线路中心线方向钢轨接头错开相应距离,扣轨端部加设临时梭头。

21、穿工字钢时,采用隔二穿一,每穿一根工字钢横梁,立即将梁底石碴捣鼓密实并将提前放置的扣件螺栓拧紧,在钢轨处安放绝缘垫板,防止钢轨联电。

22、顶进过程中的线路加固既要保证行车安全,又要保证箱体顶进时受阻最小,来车时打紧木楔,确保线路方向,水平,高低符合要求,顶进时打松木楔,使工字钢下铁滑车发挥作用,横梁与箱体之间空隙用枕木墩,木楔,铁滑车支垫,每顶一段距离设置一排,主轨下必须支垫。

23、顶进期间严格控制开挖量在0.8-1.0m以下,并要有坡度,坡度不陡于1:0.8,禁止逆坡挖土、掏窑。过车或车停在现场时停顶、停挖。

24、加固、拆加固及顶进过程中,现场防护员要及时与驻站员联系,预报有列车通过时及时下道避车,并停止一切作业,同时确保现场无工具、料具侵限,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25、严格执行“四不挖”制度,即:列车通过不挖,下雨及挖土时不挖,顶进超过偏差且无措施时不挖;两不顶制度,即:列车通过不顶,线路状态不好不顶。凡是由于乙方超范围施工以及黑施工造成影响行车的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26、乙方在汛期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汛期抢险预案,备齐石碴、编织袋、水泵等料具,同时乙方要成立汛期应急领导小组,安排足够数量的人员进行值班,一旦遇到险情立即组织人员抢修,确保线路设备安全。

27、乙方在汛期施工时如遇降雨,乙方要在车站上驻站员和现场防护员,并安排人员检查巡视线路,发现异常及时组织人员整修。

28、乙方在汛期施工时如遇降雨,不得进行任何开挖作业,同时对开挖的基坑做好遮盖措施,不得影响路基稳定。汛期施工时及时与路局、段防洪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全后交给安全科一份备案,手续不齐全严禁开工。

29、遇有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乙方严禁进行施工作业,防止因刮风造成机具、材料等备品刮入限界影响行车安全。

五、责任赔偿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行车、设备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损失;由于乙方造成路基塌方、污染道床等问题,甲方配合抢修、清筛道床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建立双方联系机制

主管科室:安 全 科 负责人: 田思明51851755

桥 梁 科 负责人: 段有强51851527

主管车间:北京西线路车间 负责人: 姜 华51861073

丰台桥梁车间 负责人: 高建新 51854548

甲方调度: 51851255 51851455(传真)

乙方主管领导:张大虎 电话:13910103388

现场负责人: 张胜文 电话:13910239675

项目经办人:靳小强 电话:13436618861

七、以上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同意后生效。

甲方:北京铁路局丰台工务段(盖章) 乙方: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

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十三

项目部(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务段安全协议

甲方:北京铁路局天津工务段(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铁十七局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负责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有两个墩台临近乙方管内的津霸铁路既有线,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运输及线路设备安全,严格执行京铁师2015[435]号文件相关规定,本着共同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承台、墩台基础及桥梁跨线施工

2、施工地点:津霸线上下行k13+580-k13+630

3、施工时间:自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6月30日。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在施工期间,每项具体施工项目凡影响既有线设备时,自影响之日起,包括施工范围前后一百米线路设备的行车安全,均由施工单位负责,直至双方验收交接完成。

三、安全防范内容及措施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各项施工安全协议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该项施工的设计文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等相关资料,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签订安全协议。

2、待安全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自己的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和影响范围确定要点计划并要点。在正式施工开始前72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施工请求,并说明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

范围。甲方视乙方的要求,按时派员对其施工进行监护。

3、甲方施工前两日十点前到车站登记。当天在施工前一小时派驻站员去车站进行要点登记,并按施工和站方要求签妥手续,乙方应同时派驻站员协助甲方。

4、乙方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执行有关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工程质量。

5、甲乙双方要根据自己的施工范围和允许的施工条件,按规定要求设置各种防护信号,确保运输安全,具体项目双方协商后确定。

6、施工完成后,线路设备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甲方现场监护领导确认后,双方驻站员方可消点开通线路。

7、乙方在施工期间,每天要坚持同甲方保持通信联络,保证信息畅通。

8、施工期间涉及到慢行及封闭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安规》和北京铁路局京铁师2015[435]号文件及线上施工有关安全规定要求,设置相应信号标志,确保安全。

四、安全责任界定

1、乙方是施工安全的主体,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对因施工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包括因护栏拆除和移设造成的人身和行车问题)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列车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对未经甲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负全面责任。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对不接受甲方监督造成的行车事故负全面责任。甲方监护人员发现有影响线路安全的问题时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整修,按京铁师2015[435]号文件开具《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如不听从甲方监护人员的指挥进行整修则按京铁师2015[435]号文件开具《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并停止施工。

4、架梁期间甲方监护员昼夜值班,发现不良情况,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修。乙方接到监护人员的通知后要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整修,施工中监护人员有权停止影响行车安全的一切施工,由于乙方不服从甲方监护人员监督造成的后果自负。一旦出现险情,双方都应积极抢修,保证行车安全。

5、甲方委派有经验的监护人员对乙方施工进行日常监护,并做好监护记录。如发生监护不到位问题,按路局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五、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

1、甲方发现乙方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要责令乙方立即纠正。乙方若对甲方监护人员的建议和要求置之不理而造成严重后果或危及行车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除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以外并填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按路局京铁师【2015】435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因甲方监护不到位发生问题,按京铁师【2015】435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六、其它有关事项

1、根据北京铁路局京铁师【2015】435号文件有关规定,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办理安全责任交接。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 约方必须承担其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异议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充分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仲裁。

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5、安全抵押金已交完。

6、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北京铁路局 乙方:中铁十七局京沪高速铁路 天津工务段(章) 土建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章)

负责人: 负责人:

代表: 代表: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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