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保证书

时间:2022-11-24 01:29:15 保证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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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保证书

申请人郑重承诺如下:

工商保证书

一、向工商登记部门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及有关文(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时,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备案)登记。

三、经营范围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保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保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缴纳出资等义务。

五、严格自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承诺人盖章(签字):

日期:

注:申请设立登记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申请变更登记或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时,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其中: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分公司由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字。

315工商所公开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强力推进“治庸问责”活动的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树立和谐、规范、高效的工商形象,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升工作效能。对符合条件能即时办理的事项,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事项最大限度缩短办事时限。个体工商户登记,由 3个工作日提速到当日办结。个体年检,由 3个工作日提速至 1个工作日办结。同时,全面扩大“审核合一”、“一人办结”审批范围,最大限度简化审批环节,提升行政许可效能。

二、落实服务制度,推行特色服务,树立良好形象。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及大企业直通车、绿色通道等服务制度。自觉把“亲情服务、微笑服务”体现在工作中,彻底杜绝“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坚决不让政策在工商部门中受阻,不让时间在工商办事中拖延,不让群众在工商服务中受冷落。

三、严格商品监测,强化质量监管,净化流通领域。以食品、农资、日用生活品等为重点,着力开展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同时,以我所食品安全监测栏、市工商局网站等为载体,及时向社会公示商品质量监测结果。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环境。在执法中坚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粗暴执法、滥施检查,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良风气。同时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对作出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五、优化维权机制,打造维权品牌,助推社会和谐。   “ 12315”热线全年 365天接受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和咨询,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积极受理、认真录入、及时分派督办。日常工作做到“四个一”,即: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接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位诉求人。始终保持调解零距离,投诉零障碍。消费者投诉在 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事实清楚的 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重大复杂案件 30个工作日内得到处理。

六、积极开展行政指导、行政帮扶。个体私营协会通过组建顾问团,为会员单位提供人力、智力支持,帮助会员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难,搭建企业融资平台,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打造融资新渠道,积极将农村经纪人、农业产业合作社吸收进协会,主动为其提供服务,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为加强社会监督检查工作,更好地维护工商行政事业的发展,现将我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公布如下:

举报投诉电话: 0718-8224306

电子举报投诉信箱:

希望社会各界踊跃谏言献策,我所治庸问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收ji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类、登记,并将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告知承诺书

工商登记机关告知如下:

一、本次登记系依照现行的登记法律法规和《泉州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泉州市市场主体工商登记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办理,在申请登记前和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泉州市人民政府将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市场主体前置行政许可目录和后置行政许可目录,申请人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详细了解,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三、市场主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如果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或者损害他人合法在先权益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企业增设的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行政辖区(区、县及县级市)的,且在该经营场所不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应当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经营场所登记或者将经营场所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但在该经营场所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或者跨行政辖区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

五、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依法涉及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须向有关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申请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承 诺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声明,本申请人已明确知悉上述告知事项,并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本申请人承诺,本次申请工商登记的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涉及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有关签名(或盖章)系当事人本人签名(或本单位盖章),股东(投资人或合伙人)意思表示真实。如有虚假,本申请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上述承诺,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投资人;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合伙企业变更及其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分公司登记申请人为公司。

2、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3、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工商行政管理局承诺书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

我于2015年1月23日申请办理由本人独资的 的设立登记,本人承诺,在此之前未办理过以 为股东设立的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并承诺在该公司注销之前,也不再办理以为股东设立的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

承诺人:

(工商局)承诺保证书

1、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公司的法律法 规,明确并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诚实信用原则,保 证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证件、 文件是真实的、 有效的、 合法的, 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保证

履行以上承诺。 本承诺保证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注:以上所称“申请人”包括申请企业、全体股东、申请 企业法定代表人、承办人或委托代理人) 申请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办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

月 (盖章)

工商局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推行“马上就办”的工作部署,优化永安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市工商局郑重承诺:

一、提高服务质量

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提供热情、高效服务,窗口单位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告知补全一次清。

二、缩短办事时限

1.企业设立登记、变更、注销以及企业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申请提交材料齐全的,一律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年检验照,申请提交材料齐全的,一律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3.户外广告登记,申请提交材料齐全的,一律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4.全市申诉举报网络,工作时间无障碍投诉,非工作时间可通过网络或短信投诉。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对一般消费申诉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答复和办结。对一般举报件10个工作日内办结。

5. 个体工商户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提交材料齐全的,一律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严格责任追究

当事人违背承诺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视情节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岗位调整、辞职辞退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监督举报电话: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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