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商部门的建议

时间:2022-08-03 02:39:28 建议书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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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商部门的建议

随着网络市场日益成长为一个多元经营化、高度信息化的综合交易体系,各种网络违法行为也纷至沓来。作为被赋予行使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职责的工商部门,实施有效监管成为摆在面前的难题。临安推广告公司通过分析网络违法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结合工商部门实施网络监管的难点,对如何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提出一些建议。

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1.网络市场主体鱼目混珠

目前国内的网络交易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由信息发布、中介服务、在线支付、物资递送等环节构成的运行机制。网络市场的特性决定了其主体的多样性:除部分合法经营的外,不少是直接绕开监管进入互联网,打着网络交易的幌子从事非法活动的违法经营者。

2.违法网络广告漫天飞扬

临安网络广告传播主体具备多元化、虚拟化的特性,因此网络广告不但易发布、易修改、易消除,还容易通过弹出式、浮游式、嵌入式等方式对消费者进行强制接受。目前,由于中国没有形成完善的网络广告监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网络广告从发布、收费到内容的无序发展以及不实广告、侵权广告、色情广告等违法行为的屡屡发生。

3.违法商品销售层出不穷

因为无法看到实物,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通常是以“图片+文字”来对商品进行认知。于是很多网络经营者就对“三无”商品进行改头换面,通过图片和文字的美化诱使消费者进行交易,一旦成交,再用假冒伪劣的商品加以搪塞。更有甚者,不少经营者竟然在网络上经营违禁商品和走私物品。

4.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屡见不鲜

基于网络市场覆盖面大、受众群体广,经营主体易伪装和逃匿等特点,不少违法经营者把侵权的目光瞄向了网络,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和信息的不易追查性等“便利”条件,逃脱政府监管,从事诸如误导消费、诋毁商家信誉、侵犯知识产权等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

5.传销和非法直销“潜伏”网络

近年来,国家通过各项专项整治和综合执法行动,不断加大对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打击力度,传销和非法直销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违法分子为逃避打击,开始逐步将活动转为更加隐蔽的状态。而网络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高隐蔽、低成本的特点,正被其充分利用和拓展。

工商实施网络监管的难点

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工商部门责无旁贷。近年来,工商部门也在网络交易监管方面进行了大量有效的尝试,但还是存在以下难点。

1.监管对象复杂

从事网络交易的经营主体具有总量大、身份模糊的特点。除了在淘宝、易趣等大型交易平台上开店的,还存在自己建网站经营,挂其他网站经营等多种情形。庞大的监管对象、各门类的经营方式、越来越多的经营品种,给工商部门实施有效监管带来难题。

2.监管依据不足

目前工商部门主要依靠2010年7月1日实施的《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网络商品交易进行监管。对于违法发布广告、销售侵权商品、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网络经营活动,还主要依靠《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管,这些法律法规在制定时没有考虑网络监管因素,未在巡查、教育、制止、处罚等环节增加网络要素,已不能满足网络监管的要求。

3.监管力量薄弱

当前各基层工商部门,四十岁以上的工商干部是主力军。不少单位,五十岁以上的达到甚至超过30%的比例。网络是个新兴事物,网络监管更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撑,年长的工商干部需要一个知识技术翻新的适应阶段,而刚进工商队伍的年轻干部也不能很快满足网络监管的要求。

4.监管手段落后

当下,部分基层工商部门已经通过自我摸索逐渐积累一定的网络监管经验,掌握一定的网络监管技术。但大多数基层部门还是存在着监管手段落后或是无监管手段的现象。至于网络交易中的实时监管、网络交易行为的追踪侦查、网络交易对象的甄别这样的高层次需求,更因为缺少系统的网络监管平台、高效的监管软件,基本难以实现。

工商网络监管职能深化的措施

对网络市场的监管,是新时期工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建立和完善长效的网络市场监管机制,创新监控手段,解决执法难题,将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去探索网络市场监管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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