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惠农政策指政府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给予的政策倾斜和优惠。下面百分网小编整理了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汇报篇一
鲤城街道是仙游中心城区,共有10个社区、7个村,总人口8万人。今年以来,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盛市、县关于惠民惠农的一系列政策,以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等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到群众手中,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称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1、2008年粮食综合直补及良种补贴资金落实情况。2008年第一批粮食综合直补420380元,第三批粮食综合直补66375元,分别于08年4月、8月已拨付到各个社区(村),经核实上述两笔粮食综合直补各个社区(村)基本上已发放到位,良种补贴39380元已于08年8月份拨付到各个社区(村)。
在落实粮食综合直补及良种补贴中,我们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实施方案办理,各社区和村把应补贴的农户资料、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并抄送财政所存档。财政所根据公示期限及实施方案通知各社区(村)开具票据,并经专项资金专户会计、分管领导、财政所长、主任签字后拨付资金。在资金拨付后,要及时督促各社区(村)开具补贴发放通知书,把惠民惠农资金用现金形式支付给群众,并将经过农民签字后的发放花名册复印加盖社区(村)公章后送财政所存档。
良种补贴县财政局采取预拨资金的办法,根据普查核实本办应补金额为64130元,目前已到位39380元,还差24750元尚未到位,各个社区(村)要求在资金全部到位后一并发放。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落实情况。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从2004年开展以来,我街道严格按照农村低保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各社区(村)成立低保领导小组和评议小组,成员有村两委干部、村老协会成员、村民代表等10-13人组成,然后发动村民,由困难群众申请,评议小组派人核实家庭经济情况、评议小组集中评议、确定名单、补助金额后公示,无异议后填报申请表,呈报街道统一报县民政局审批,再公示,然后由县民政局、街道民政办统一办理低保户存折,直接发放到低保户手中。我街道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多次受市、县有关部门的抽查,得到充分肯定。今年5月对农村低保重新评定,共有五保户230户,277人;其他低保户269户,835人;月发放保障金计42015元,每季度县民政局低保金一划拨,我们直接转到县信用社低保金专户,及时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关于救灾救济资金我街道也由各社区(村)呈报受灾户群众名单及补助金额,以街道办事处的文件统一安排,由社区(村)在各个居民点进行公示,然后由街道直接发放,没有存在挪用、扣押、滞留等问题。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开展情况。我街道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这一民生工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申报、登记及参保缴费的组织、动员工作;二是层层落实责任,把任务作为基层组织为民办实事的主要指标考核;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通知、走街入户进行宣传,印发宣传材料1万多份,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知道好处,参保的积极性非常高。全街道应参保的农户人数为33462人,实参保32314人,参保率达到96.6%,其中洪桥、坝垅社区由于集体经济发展较好,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社区集体经济统一缴付,群众没花一分钱即可享受医疗保险。目前我街道正在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在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中。
4、教育部门免除学费的情况。我街道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转发的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16号)文件精神,义务阶段城区学生只收劝一费制”中的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城乡只收劝一费制”中的作业本费。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收、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执行,没有再向学生收取代办其他收费项目。教育收费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没有向学生收费。
二、主要做法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我街道一直对惠民惠农的政策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执政为民的主要工作抓好落实。街道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按照中央、盛市、县的要求,切实把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不打折扣。
2、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街道办事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一是各社区(村)在银行开设专项资金帐户。国家惠民惠农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救济专项资金、向上争取专项款资金、征地款、作物赔偿等用于特定事项的资金要通过银行专户支付。二是各社区(村)银行基本户及专户公章统一使用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街道办事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保管,这样街道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就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村级财务。三是规范专项资金拨付程序。民政各项定期补助资金支付时,专项资金专户会计应根据民政局提供的相关依据进行造册,经民政办主任、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办事处主任审批;救灾救济资金,由民政办派人现场核实受灾困难(补助数额较大的需现场拍照)情况后,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挤占挪用,随意改变用途;拨付上级专项资金时,须提供相关文件,并经经办人、分管领导、财政所审核、办事处主任签字后支付。四是惠民惠农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农民种粮补贴、母猪补贴、种子补贴等)。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实施方案办理,各社区和村把应补贴的农户资料及补贴金额在村务会共栏公示,并抄送财政所存档。财政所根据公示期限及实施方案通知各社区(村)开具票据,并经专项资金专户会计、分管领导、财政所长、主任签字后拨付资金。在资金拨付后,要及时督促各社区(村)把惠民惠农资金用现金支付给群众,并将经过农民签字后的发放花名册复印加盖社区(村)公章后送财政所存档。今后,将进一步与财局、县农村信用社协调,通过“一折通”直接把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给各个农民。
3、全面推行公示制度。我们坚持对每一项惠民惠农政策坚持按照要求,全部实行公示,做到事前公示、事中跟踪、事后检查,严格把好每一个关口,增加办事的透明度,让群众共同参与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制,杜绝出现以权谋私和讲人情等现象,坚持把好事办好。
4、突出监督与检查工作。监督工作重在经常、重在创新。我们把对惠民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比较重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街道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对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并组织纪检、财政、经管、党政办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对每一次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规使用情况进行通报批评,保证了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能扎扎实实落到群众中。
三、主要存在问题
根据文件规定,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必须采劝一折通”发放,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目前还是采取现金发放形式。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惠民惠农政策是党在农村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为此,我们必须从全局的高度,着力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确保中央、省及我市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途径,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我们务必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把它摆到重要位置,指定专人负责,抓紧抓好。
2、落实责任,阐明政策,切实把握工作总体要求。我们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惠民惠农政策群众知晓度,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做到“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六个到位,对在检查中发现顶风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力量予以查处,切实推动惠民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3、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工作。通过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惠民惠农政策管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推动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的办法和措施,落实惠民惠农政策的'张榜公示等制度,完善惠民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立惠民惠农资金监督督查制度,为惠民惠农资金运行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汇报篇二
为进一步督促强农惠农政策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更好地促进全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根据县人大棠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县人大棠委会调研组于11月22日至30日,深入到县直有关部门和部分乡镇,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形式,对我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随着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全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了各类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
近年来,全县各级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开展土地承包证的换发和补发工作。全县14个乡镇(场)、1个园区、158个村委会,1424个村小组,47758户农户,总承包面积336002.4亩,其中旱地面积3841.24亩。目前,全县共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44144份,占应签合同的92.4%;全县共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3250户,占总农户的70%。调研了解到,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都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农户与农户之间进行口头协商流转,未出现在承包期内违法收回承包地和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等情况,农村土地承包运行总体情况良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为我县农业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以来,全县强农惠农资金总计25434.384万元。其中,20xx年6949.01万元,实际拨付使用6875.79万元,尚有73.2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20xx年9269.344万元,实际拨付使用8504.3326万元,地方配套未到位194万元,农村公路资金526.6万元未下拨,结余44.4114万元为项目尚未实施;20xx年9月底9216.03万元,实际拨付使用7528.73万元,结余1687.3万元为项目尚未实施)。资金来源:20xx年中央4738.84万元,省980.86万元,市311.2万元,县918.11万元;20xx年中央6060.314万元,省2110.94万元,市260.65万元,县837.44万元;20xx年截止到9月底中央7858.368万元,省846.412万元,市149.65万元,县361.6万元。具体分类使用情况为:
1、扶贫开发资金。20xx年安排189.42万元,其中县级配套0.32万元未到位,实际拨付使用189.10万元;20xx年安排128.7万元,除账户结余1.24万元外,其余全部使用到位;20xx年实际拨付使用38.8万元,结余在财政专户142.8万元。
2、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20xx年两项资金共1282.02万元,全部发放到位;20xx年两项资金共1937.44万元,实际拨付使用1935.7556万元,结存在县粮食直补专户1.6844万元,预留用于廖坊水库移民要求增加粮食直补。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17.3303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
3、新农村建设试点直接统筹资金。20xx年160.8万元,20xx年311万元,20xx年9月底315.85万元,均全部使用到位。
4、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20xx年、20xx年分别为376.75万元、412.5万元,均已拨付使用到位,20xx年9月底为356万元,实际拨付使用100万元,结余在财政专户256万元。
5、水稻良种和油菜种植补贴资金。20xx年以来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共1107.9万元,油菜种植补贴资金3.04万元,均已全部拨付发放到位。
6、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20xx年24.38万元全部拨付发放到位。
7、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20xx年以来共安排资金518.76万元,全部拨付使用到位。
8、农村沼气项目资金。20xx年106.874万元,其中拨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用64万元,拨付农业局实施项目22.837万元,结存财政专户20.487万元;20xx年9月底为112万元,由于项目尚未实施,全部结存在财政专户。
9、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20xx年以来金蓝领工程资金共安排551.94万元,阳光工程培训资金160.5万元,除县配套7万元未到位外,其余全部拨付到位。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36.6153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
10、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xx年、20xx年分别为103.2万元、57万元,全部拨付使用到位。
11、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xx年下拨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840万元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20万元,20xx年下拨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258万元,全部拨付到位。以上资金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41.9549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20xx年现金补助80万元,20xx年现金补助75.9万元均已拨付使用到位;20xx年9月底种苗补助资金50万元,由于林业部门尚未提供种苗补助方案,全部结存在财政专户。
12、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xx年、20xx年分别为230.3万元、286万元,其中拨付各乡镇452.1万元,拨付民政局53.2万元,财政专户结存11万元,以上两年资金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169.8768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20xx年9月底339万元,实际拨付232万元(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119万元),财政专户结存107万元。
13、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资金。20xx年216万元,除省、市、县三级配套65.9万未到位外,其余150.6万元全部拨付使用到位;20xx年353万元,其中省、市、县三级配套194万元未到位,实际拨付使用159万元;20xx年9月底资金为108.9万元,全部拨付至水利局农饮工程专户,已使用49.4万元,专户结余59.5万元。
(三)建立健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配套措施情况
全县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通过建立一整套有力的配套措施,确保强农惠农各项政策得到落实。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提供有力保障。在每年的中央、省、市委一号文件下发后,县委、县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提出工作目标、政策措施和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制定贯彻措施,确保强农惠农政策在贯彻落实中不卡壳、不走样。二是广泛宣传部署,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为保证强农惠农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各地各部门采取层层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切实加强强农惠农政策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尤其是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横幅等各种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使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安全。近几年来,中央、省、市每年下达我县的强农惠资金数额大、范围广,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和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所有强农惠农资金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严格按照规定审核、拨付资金。对资金补贴给农户个人的采用“一卡通”发放,封闭运行,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上,减少中间环节,避免克扣、挪用现象的发生。同时,财政、审计部门经常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财政、审计监督,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四是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今年2月至8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活动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监督检查的各阶段工作,解决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推动了强农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20xx年以来,全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落实政策上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总体情况较好,但在落实的过程中,也遇到一定的困难,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待完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耕地承包期内30年不变。一方面,目前农村土地、人口情况变化较大,多数村组按所谓“村规民约”对土地进行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土地承包变动频繁,给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和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带来困难,也影响了规模经营和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另一方面,如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有些地方的人地矛盾又会日益凸现,产生一些家庭人多地少或地多人少等不合理现象,造成农村新的经济和社会的不和谐。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除少数承包大户签订合同外,大多是在自发、自主的原则下口头协商流转,没有依法履行签约和办理有关流转手续。
(三)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少数乡镇存在套取、截留专项资金现象,个别项目资金没有做到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的监管还存有盲点。
(四)县级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到位。上级在安排惠农项目时,都要求县财政按一定比例进行配套,由于财力有限,在实施一些项目时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使项目的实施受到一定影响。
(五)一些项目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实施难度较大。随着形势和客观条件的变化,上级下达的一些项目与实际情况不太相符,项目实施效果不甚理想。如农村沼气项目,一是农村没有实施沼气的习惯,群众接受程度低,乡村的积极性也不高;二是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多,农户牲畜养殖量少,没有实施沼气项目的条件;三是建筑成本上涨,项目经费没有增加,农户负担加重,更加没有积极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因生源不足,实施也比较困难。
(六)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还需进一步改进。通过“一卡通”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种类多,发放工作量大,导致有些工作做得不细,没有标明科目,群众看不明白,容易产生误解。少数基层信用社不支持、不配合,服务质量不高,给资金发放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同时,外出打工的农户较多,一些农户常年在外,无法联系,“一卡通”账户开不了,部分农户存折经常遗失,账号更改频繁,也给补贴资金的发放带来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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