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总结

民政工作总结讲话

时间:2017-12-23 19:51:06 民政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民政工作总结讲话

同志们:

民政工作总结讲话

今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心系群众,服务大局,攻坚克难,勤奋工作,市、县政府为民承诺十件实事得到有效落实,各项业务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均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为年终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矗为总结经验,发扬,更好的完成下半年各项工作任务,我讲几点意见:

一、上半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城乡低保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

1.农村低保工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年终市对县实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此项工作为民心工程。省市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实行分类施保,适度扩大农村低保的覆盖面。今年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目标是:农村低保覆盖面要达到我县农业人口的4.5%。围绕这一目标,上半年主要抓了三项工作:一是扩面提标。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入和群众生活水平等因素,适度扩大我县农村低保的保障范围,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扩面2200人,达到20157户、22544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5%,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50元(省负担35元,市负担7.5元,县负担7.5元),达到省市标准。二是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全部分类施保。根据申请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致贫原因、困难程度、自救能力及其收入、支出的综合因素,原则上将所有保障的农村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管理:A类为重点救助对象,指家庭中主要劳动力伤亡、重残(一至六级)、患有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的家庭。

月人均标准按70元保障,保障人数4079人,占比例20%;B类为长期救助对象,指家庭中主要劳动力伤残(七至十级)、重病,其他成员劳动能力较差,生活状况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改善的困难家庭,月人均标准50元,保障人数14386人,占比例60%;C类为一般救助对象,指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因故突发困难,需要赡养或抚养的人口多、支出大、临时帮助其渡过难关的困难家庭。月人均标准30元,保障人数4079人,占比例20%。三是复核认定。集中三个月时间,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复核认定。抽调6个检查组,到16个乡镇逐一进村入户巡回检查,严格按照程序,严把评审、公示、建档、管理等各个环节,做到:评审程序化。低保对象的确定必须经过村级初审评议、乡镇复审、民政局审批三审程序,从制度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公示规范化。确定统一公示格式文本,规范公示内容和时间,公示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必须包括保障人员名单和保障金额;资金发放社会化。低保金由县农村信用社统一代发,堵塞了监管漏洞;管理动态化。从今年开始,按照A类一年审核一次,B类半年调整一次,C类一季度调整一次进行管理。通过以上几个环节把关,共清退出3837人,新进6018人。从7月1日起按新认定对象发放农村低保金,年需发放农村低保金1350万元。

2.城市低保工作。我县城市低保对象涉及16个乡镇(1046户1379人)、县直28个单位(2859户5769人)、5个社区(119户182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021户7330人。保障线为每人每月160元,人均补差标准每人每月125元,按照分类施保,特困户人均达到160元,困难户达到120—140元,一般困难户80—110元。

上半年,我县城市低保的工作重点是对全部享受对象进行重新复核认定,对瞒报家庭收入、自然减员(包括死亡和企业退休人员)、伪造证明材料骗取低保金的`全部予以清退。重新审核公示评议低保对象,目前已清查退保123人,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从7月1日起按新认定对象发放城市低保金,年需发放低保金1000余万元。

3.敬老院建设、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展顺利

全县共有农村五保对象2835人,占农村人口的0.59%,其中集中供养1134人,散养1701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100元,年支出五保供养资金400万元。今年目标是集中供养率要达到45%。主要通过新建和扩建农村敬老院增加集中供养人数,到年底全县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1276人,实现省市确定集中供养率45%目标。

2006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做出了“用三年时间把农村敬老院全部改造一遍”的部署,经过县、乡两级的共同努力,全县农村敬老院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5所,总面积22129平方米,总投资1962万元,床位1134张,年底前达到1346张。建设了一批院区建设上规模、设施功能上档次、服务管理上水平的标准化农村敬老院。今年,按照要求新建库区中心敬老院一所,改扩建闫庄镇、纸房乡敬老院两所。三所敬老院总占地面积29.1亩,建筑面积3673平方米,总投资450万元。三所敬老院项目工程已纳入市定改扩建范围。目前,库区中心敬老院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内粉刷和配套设施建设,闫庄镇敬老院扩建工程已动工,纸房乡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已于三月份完成。通过改扩建敬老院,全县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

4.农村困难群众危土坯房、危草房、危窑洞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市、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我县的农村困难群众危土坯房、危草房、危窑洞改建任务为160户、351间,共需投入资金21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104万元,县财政投入106万元。目前,各乡镇危房改建工作正在加紧开展中,已下拨危房改造资金92万元,大部分乡镇已完成任务的85%以上,全县已竣工96户、232间,其余改建任务将于8月底全部完成。

5.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效果显著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每年交纳120元医疗保险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抚对象每人每年交纳60元医疗保险金,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住院费用按新农合在医院报销后,可以二次到县人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每年县财政还拿出30万元进行大病医前救助,2008年7月-2009年6月底共大病医前救助284件30万元,城镇住院30件51796.89元,农村住院1984件166.27万元,总计2298件171.46万元。

(二)救灾救济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救灾款物,妥善安排群众生活。上半年共向上争取救灾资金100.5万元,争取救灾资金在全市处于领先位置。按照专款专用、突出重点、合理使用的原则和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村委审查、报乡批准等民主程序对全县17642户27321人分别给予临时救济。

二是及时下拨救灾款物。上半年共下拨救灾款105万元,其中春荒救助款48.5万元,救灾面粉10万斤,对全县4310户21620人基本生活进行了妥善安置。下发棉被3000条,棉衣3500件,食用油300升,大米600斤,对农村部分困难群众进行了春节慰问和款物救助。

三是县、乡、村救灾信息网络初步建立,为应对自然灾害的发生、处置、适时救灾提供了保证。全县16个乡镇318个行政村都有灾情信息员,一旦灾情发生,能够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灾情,为领导决策、指导救灾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是及时查灾报灾。在今年的旱灾和暴、冰雹等多种自然灾害中,严格按照《河南省灾害应急救助规程》的要求,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出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灾区第一线,调查了解灾情,收集灾情资料和数据,并通过文字、报表和网络及时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为上级及时了解我县灾情,正确决策救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决策依据。

五是加强专项救灾资金管理。对各乡镇下拨的救灾专款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并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救灾资金发放到灾情最重、困难最大、不救不活的特重灾民手里。规范了专项救灾资金的管理,完善了各类手续,实现了专项救灾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优抚和退伍安置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优抚工作的重点是做好各类优抚对象的定补抚恤金足额按时发放,全县共有各类优抚对象2811人,按照政策规定,前两个季度足额发放了抚恤定补金。出台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医疗难,确保医疗待遇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做好涉军稳定工作,对重点对象、重点人员层层落实监控责任制,密切关注其动向,并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县涉军情况基本稳定。

退伍安置工作。今年退伍安置的重点是2008年城镇退伍的士兵,全县共计87人。安置政策按照一是政府指令性安排;二是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1.婚姻登记工作。全县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773对,离婚187余对,婚姻登记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使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社会满意率达到100%,并建成了全市首个一流婚姻档案室。2007年至2008年分别被市妇联会命名为巾帼文明岗,被省民政厅命名为“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

2.区划地名和勘界工作。一是完成县城原有道路和

二、三期开发地段的调查摸底和地名标志设置规划,原有道路中有路8条、街8条、巷4条,已于1997年5月21日经县九届人大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下文批准了命名方案,而且已被全县各届所认可,因此,不再更名或重新命名。路牌损坏的需更换。县城

二、三期开发地段新规划道路中,有路4条、街6条、里4条、巷5条、公园2个、游园1个、桥梁2座。需进行命名和完成路标设置任务;二是完成大章乡撤乡建镇工作任务,各类资料已上报省政府;三是按照市里要求,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行政区划图的编印工作,目前正在向县政府争取编印资金;四是对我县涉及的洛阳-南阳、洛阳-平顶山两条市级界线和与栾川、汝阳、伊川、宜阳、洛宁5条县级边界线,全长535公里,并对19个界桩进行维护和联合检查。

3.流浪乞讨人员和社会弃婴救助工作。认真履行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职能,上半年与公安局联合对县城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4次集中清理,清理流浪乞讨人员17人。共救助流浪乞讨、求助、弃婴等人员38人次,其中,流浪乞讨和其它求助人员32人,采取购买车票、食物、亲自护送回家等形式,全部给予妥善救助,对6名弃婴全部送往市儿童福利院,进行了妥善安置。

4.基层政权、社团管理工作。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继2007年我县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实验县”后,按照盛市要求,200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民政局与纪检委配合完成了全县318个行政村的党务村务公开大台历制作工作。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三公开(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三民主(理财、决策、监督民主),做到两个统一(时间、版面统一)、三个规范(内容、程序、档案规范)、四个高标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高标准),为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序开展、规范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矗上半年配合组织部门对全县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新当选的572名村委会干部进行岗前培训。同时,完成了全县13个社会团体单位年检工作。

5.殡葬改革工作。殡改工作,按照市下殡改工作目标任务,继续开展平坟扩耕工作,实现全县区域内公路沿线、耕地、林地无坟头,火化率达到100%。火化率按全县总人口6‰,全县每年应火化3276人。截止6月底,共火化1382具,其中强制火化24具,火化率90%。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县民政局组织16个乡镇,出动17辆殡改宣传车到全县各乡镇、村进行宣传,印发殡改宣传单3000余份,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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