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劳动合同标准版本

时间:2022-08-03 23:24:28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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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劳动合同标准版本

  在劳动合同真凭实据期限内,企业可通过发挥人力资源的能力或潜能收回其对人力资源的投资。最新劳动合同标准版本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推荐给大家的新员工劳动合同,供大家参考。

新员工劳动合同标准版本

  新员工劳动合同篇一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乙方具体的工作内容及岗位要求详见相关职务说明。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深圳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和职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和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业务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按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每月薪资待遇详见《定薪通知单》,具体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约定执行。 (三)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货币形式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可适当调整。

  (四)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1、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将工资支付到乙方提供的帐号上。

  2、因乙方提供银行账号有误,致使甲方依法支付的工资乙方无法收到,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公司实行个人薪资保密制度,任何员工薪资不仅属个人隐私而且也属于公司的.保密资料,禁止员工打听他人的薪资待遇或泄露自己的薪资待遇。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属于乙方承担的部分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依法制定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性文件的要求为乙方提供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条件。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将通过甲方oa系统或宣传栏进行公示或通过文件方式下发乙方所在部门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应严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界定为商业秘密的客户资料、信息、拟投资项目等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条款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批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获得批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其他约定

  1、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以下情形的,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

  (1)提供虚假应征资料(如:假学历、假资历、假证件或填写不真实人事资料等)、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未与其他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与甲方同行业企业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且在竞业限制期内的;

  (2)隐瞒了重要的且应当告知的个人信息(如:隐瞒病史或受过刑事处罚等)的; (3)不能按岗位职责或岗位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 (4)患有传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它严重疾病的; (5)拒绝接受甲方管理人员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的; (6)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的; (7)试用期间受到警告或者警告以上处分的; (8)试用期评估未达标的;

  (9)因甲方行业特点决定甲方各项目的工作地点分散,所以若因甲方与合作方的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导致甲方撤离服务现场的,乙方同意甲方重新分配乙方到甲方其它服务项目所在地工作。如乙方没有在甲方指定期间前往甲方重新分配的工作地点报到,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并有权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10)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它情形。

  2、乙方在聘用期内具有以下情形的,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1)谎报个人身份或档案资料的。

  新员工劳动合同篇二

  甲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    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24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  至  周岁,并具有   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

  工种     人数     每人月工资(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 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 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劳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新员工劳动合同篇三

  用人单位(甲方):住 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乙方):

  住址: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使 用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劳动者(乙方)亲自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需填写的空栏,盖上“此处空白”印章。

  四、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中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

  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五、劳动合同解除、期满终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必须将有关的职工用工或终止登记表报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七、本合同适用于全日制用工形式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八、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九、本合同中关于数字的填写均应适用中文大写。

  十、本合同签证或免签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十二、劳动合同订立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将由劳动者本人签名确认的《劳

  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在便于职工阅览的场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 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个月(天),从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的工作地点是: ;如甲方

  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

  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3)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休息日加班的,应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

  2、不定时工作制: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且在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前提下,在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公式工作制: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且在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相关 规定的前提下,在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 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三)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 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 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甲方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五)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 。

  (七)甲乙双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付清乙方工 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甲方因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 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公负伤或者因公死亡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 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 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 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少于三十日的,从其规定)以书面形 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 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为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以欺诈、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 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 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经公示或告知乙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禁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 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在合同期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计划外生育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 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 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 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 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 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 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一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 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 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八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 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条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 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九、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一)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本合同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证机构(盖章):

  签证人: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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