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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劳动关系的对策是什么

时间:2021-12-04 19:47:54 劳动关系 我要投稿

新常态下劳动关系的对策是什么

  新常态的劳动关系是很多人关注的内容,所以有很多的人都会想要知道劳动关系有哪些对策。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你精心推荐的劳动关系的对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常态下劳动关系的对策

  1.加强法治建设,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新时期党中央作出的重要治国方略。构建新常态下的和谐劳动关系,关键还是要依靠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预防和化解劳动矛盾。无数事实证明,凡是遵守法律、恪守法治,劳动关系就和谐稳定;凡是漠视法律、违法越界,劳动关系肯定要出问题,甚至是影响稳定的大问题。为此,一要加强立法。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理念,抓好劳动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既要出台《劳动基准法》、《劳动监察法》等规范和保护基本劳动行为的法律法规,健全劳动标准,完善劳动争议处理规程,使劳动关系运行的全过程都符合法制要求。

  同时,还要制定完善与《社会保险法》配套的涉及各险种的行政法规,以完善社会保险的运营环境,夯实劳动保障根基。二要强化恪守法治理念。根据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等受众对象的不同,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扩大劳动法律法规的知晓面和影响力,在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劳动纠纷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的同时,也让劳动关系各方懂法、守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活动。三要严格行政执法。要依法行政,推进公正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切实提高劳动监察执法的公信力,用法治的力量保障劳动关系健康运行。

  2.强化民主管理,完善劳动关系运行机制。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有利益矛盾,但这种矛盾属企业内部性质,可以通过民主管理、相互协商等方式找到双方利益的最佳结合点,从而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要积极推行企业民主管理。在我国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引入并推进民主管理,这对建立劳资权力平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产生巨大推进作用。今后,要进一步推进企业民主管理进程,广泛推广职工董事和监事制度,大力推进厂务公开,以进一步增强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企业建成劳资和谐的`共同体。二要尽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集体协商是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的一种制度。

  现阶段推行这一制度对调节劳资利益分配、维护社会平等公正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政府部门、特别是各级工会组织要大力宣传,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劳动者也要积极参与,充分认可,支持自下而上(由职工发起)的集体协商。如果能尽早建立起沟通充分、协调有序、事前协商与事后协商相互补充的中国式集体协商制度,那么类似西方国家的劳资斗争就有望得到避免,和谐劳动关系也将在政府主导、工会力推、劳资互动中得以实现。

  3.增强监督检查,提高社会监督参与度。和谐的劳动关系很难自然产生,有关各方必须增强对劳动关系的监察督促,特别是对劳动关系中的“强者”——企业,更要强化监督。一方面,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用法律来促进和谐劳动。要通过定期检查、联合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规范企业用人行为,加大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企业的打击力度,建立有利于和谐的劳动秩序。在转方式调结构的大背景下,特别是要注意规范企业因转型调整导致生产经营不正常而发生的裁员行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积极指导企业依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尽可能地减少劳资矛盾。另一方面,要强化新闻媒体和网络传媒的舆论监督作用。传统的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在稳定劳动关系方面的作用不可低估,应充分发挥其正面宣传引导作用。通过组织专题报导、推广成功经验等方式,引领企业主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同时,在网络时代,还要注重发挥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平台传播速度快、关注程度高、覆盖人群多、互动效果好的优势,重点发挥其在监督曝光方面的作用。可通过设立公众账号、举报中心等办法,引导更多的人关注劳动行为,维护自身权益,积极监督举报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让不法企业无处藏身。

  4.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劳动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劳动者权利受到损害,必然会引发劳资矛盾。调整处理劳资矛盾,需要构建多层次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一是在宏观层面上,要进一步改革完善三方协调机制。2001年以来,我们在制定劳动保障政策、开展集体协商等方面较好发挥了三方机制的作用。新形势下,需要进一步发挥好三方机制作用。要做实组织机构,以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代替三方会议;扩展工作职能,把就业、社会保障等与劳动关系联系紧密的议题列为三方机制工作内容,推动三方机制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在中观层面,要推动行业或是区域集体协商。各地区、各行业应立足各自特点,制定劳动定额,形成工资标准,签订集体合同,促进签约企业履行合约。三是在微观层面上,要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能力建设,提升劳资冲突处理效能。加强仲裁机构建设,通过补充专业人员、强化业务培训等方式,使仲裁力量和办案条件与仲裁任务相适应,不断提高仲裁效能,努力将劳动矛盾化解在基层和源头。

  5.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贫困带不来和谐。只有让劳动者获得合理的收入,让他们过上富足的生活,才有助于减少劳动纷争。当前,要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形成科学合理、富有成效的分配机制,让劳动者公平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初次分配阶段,在注重效率的前提下,建立健全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努力使一线职工工资增幅适当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增幅,逐步缩小不同行业、不同岗位间的收入差距。再分配阶段,更加突出公平,综合利用财政、税收等手段,调节过高收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让全体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尽早解决因收入差距过大所带来的各种问题。

  新常态下劳动关系的特点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劳动关系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总体和谐与局部矛盾并存。总的来看,当前我国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的、稳定的。绝大多数企业用工比较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社会保险的缴纳率较高,职工收入稳步增长,职工福利不断提高,劳动条件日趋完善,职工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障。广大职工热爱企业,勤奋工作。但是,随着经济下行趋势,局部的劳动关系矛盾开始出现激化现象。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侵害职工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纠纷频发。特别是拖欠工资现象愈演愈烈,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恶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二是传统模式与时尚潮流并存。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用工模式呈现多样化趋势。劳务外包用工数量大幅上升,多重劳动关系开始流行,弹性工作制、小时工作制和居家工作制等新型用工方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与此同时,新生代职工的特点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他们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强的自我维权能力;他们不仅更注重物质待遇的提高,更注重精神文化生活的改善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因此,劳动关系的性质也随之也发生相应变化。传统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发展的需要。

  三是对经济的促进与拖累作用并存。劳动关系是重要的社会经济关系,是企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基础。和谐的劳动关系有效稳定了职工队伍,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技能水平,为企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从而促进企业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但是,目前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经营困难,市场遇阻,用工成本压力巨大,用工管理难度加大,招工难问题也开始显现,这些劳动关系的局部矛盾严重妨碍了企业发展。

  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方法

  当前中国的确到了应该高度重视劳动关系的时刻。正如《意见》所明确的,中国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有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较突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近年来,因为人口结构变化等因素导致的劳动力市场格局的变化,新一代劳动者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变得更高了,这就要求劳动关系能够与新的现实相适应,同时新一代劳动者也具备了更好的条件来成为更公平、和谐的劳动关系的主体。

  要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切实维护职工的根本权益。但是要达到这个目标,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应该经历不断的调整与重塑,改变一方力量过强的不均衡局面,走向职工与企业利益的协调和统一。《意见》要求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还要求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形成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集体协商能够改变单个职工面对企业时的力量弱势以及信息不对称的局面,能够带来一种更为公正的劳动关系。基于这一精神,应该进一步把工会的功能发挥出来,同时对于那些职工自发依法组建的协会等组织,也应该被纳入劳动关系的博弈之中。

  当前中国的劳动者群体正在日益复杂和多元化,不同群体往往在熟练程度、薪酬水平、思维观念等方面差异较大,甚至有的群体形成一定的亚文化,这就需要保障所有群体都享有充分自由来表达诉求。比如农民工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欠薪,而很多非体力劳动者面临的问题是休假等权利得不到保障。《意见》充分尊重了这些差异性,规定了保障不同群体权益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应该在现实中得到严格落实。

  现在中国有完备的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已经有条件将劳动关系从建立、运行到监督、调处的整个过程都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将能创造一个企业与职工平等博弈的大环境。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也关系着经济向着适应新常态的转型。新常态就是要重视经济增长的质量,而不只是经济增长的速度,过去那种依靠劳动力等要素投入的增长模式必须要终结了。只有保障劳动者的权利,重视对劳动者的培训等,劳动者的创新力才能被激发出来,全要素生产率才能提高,产业才能升级转型,中国经济增长才能有一个更为稳固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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