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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第八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时间:2017-06-23 19:01:54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2017年枣庄市第八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依据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枣庄八中编制人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薛城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高层次人才充实枣庄八中(东校)教师队伍。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2017年枣庄市第八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全文如下:

2017年枣庄市第八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日以后出生),教育部或省直属师范大学和国家原985、211大学等全日制2017年应届及往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硕前本科学制为省属及以上重点院校全日制四年)。

  (四)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五)身心健康,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在薛城区政府的网站、薛城教育局网站和枣庄八中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枣庄八中(东校)教师招聘办公室或网上报名

  学校地址:枣庄新城区祁连山路北首

  咨询电话:0632-8050867、8050891 15063272789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可以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科。现场报名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若不能及时提供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面试时需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填写上交《2017年枣庄八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网上报名的,7月6日下午5:00前把以上证件和资料的扫描文件(JPG格式)压缩后发送到zzbzdxbgs@163.com,文件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应试人员需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需对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留存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入综合测试。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区人社局、区教育局依据资格条件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四)招聘方式:

  根据此次招聘的特点,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采取综合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1.面试时间:2017年7月9日,具体面试分组、场次和面试地点在报名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2.综合面试采取先说课后答辩方式。由专家组对其说课、答辩情况当场综合评判,计分采用百分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根据综合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3.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体检

  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本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六)公示聘用

  对综合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和事业单位编制,相关手续履行后即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工资标准。

  四、聘后管理和待遇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和事业单位编制,确立正式人事关系;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632--4480889。对弄虚作假、徇私作弊、提供虚假的证件(证明)、违反考试纪律者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处理。

  原文地址:http://yjs.qfnu.edu.cn/info/1042/37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