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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申报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05-18 19:54:16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上海海事大学申报2017年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为了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启动我校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上海海事大学关于申报2017年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全文如下:

上海海事大学申报2017年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一、资助对象:

  1、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生,资助对象所学课程均应合格),重点资助科研能力较强,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学术活动的研究生。

  2、2016级博士生(资助对象所学课程均应合格)(不包括定向生)。

  3、已获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2016级硕士研究生,必须申报2017年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名单见附表二)。

  二、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分两类:

  1.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博士生项目);

  2.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硕士生项目)。

  三、博士生项目经费总额为3万元,项目执行期限为2.5年。

  硕士生项目经费总额为1万元,项目执行期限为1.5年。

  博士生项目启动经费为4千元,硕士生项目启动经费为2千元。

  四、项目的评选标准如下:

  1.项目选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

  3.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

  4.有望培育为市级以上优秀成果的学位论文;

  5. 能在高水平的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6. 能做出创新的科研成果(发明国家专利等);

  7.申请者科研能力突出。

  五、项目结题基本要求:

  1. 博士生项目:

  1)在项目执行期间需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的核心期刊上》(不含增刊和会议论文等)至少发表三篇论文;

  2)学位论文参加盲审;

  3)提交项目结题报告表;

  4)提交项目研究报告(至少两万字);

  5)提交博士学位论文;

  6)论文答辩顺利通过并获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2. 硕士生项目:

  1)在项目执行期间需以第一作者,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上》(最新版)至少发表一篇论文;

  2)学位论文参加盲审;

  3)提交项目结题报告表;

  4)提交项目研究报告(至少一万五千字);

  5)提交硕士学位论文;

  6)论文答辩顺利通过并获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填写《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或在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培养-学生资料下载中下载),并将填写完整并经导师签字同意的'《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请书的电子版在5月26日之前提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2.各学院在5月30日之前审核、筛选、推荐的材料,按规定的人数要求推荐至研究生院,同时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报送《申请书》的纸质和电子材料。

  3.研究生院6月上旬组织评审专家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审定公布获得资助者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