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由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复试小组,每小组5-7人,成员应由博士生导师、教授以及能进行外语测试的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由研究生秘书记录和汇总成绩。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察考生英语听、说、阅读能力。
2、综合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可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复试成绩: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与导师共同确认复试成绩,复试小组组长和导师共同在《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业综合面试情况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在学院总指标范围内,导师同意录取人数应符合博士招生原则。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的原则
1、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中各分项权重由各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自定。
3、总成绩汇总:各学院将复试考生的各项成绩按总成绩计算办法汇总,非定向与定向考生成绩分两队,由院长或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七、录取基本办法
复试小组和导师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非定向与定向考生拟录取名单分两队,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上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省考试管理中心批准,方可录取。
八、举报电话及信箱
校纪委监察处:029-86168052
研究生院:029-86168200
电子信箱:jwb@sust.edu.cn
yjszs@sust.edu.cn
九、其他
本办法适用于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原文地址:http://yjsxy.www.sust.edu.cn/info/1074/30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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