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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高等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通知(2)

时间:2018-05-07 08:16:43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武汉大学高等研究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通知

  四、综合考核内容及要求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培养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检查等。

  (一)学术水平考查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考核小组通过与考生对话形式进行测试。

  2.科研素质。考生须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PPT形式),并作15-20分钟汇报。综合考核小组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准确评判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对考生进行认真评价。

  3.综合素质面试。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提问,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专业思想、性格意志、身心素质等综合素质,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判。

  4.综合考核小组须详细记录考核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性格意志等方面。综合考核过程中,综合考核小组、导师等可与考生面谈进行考察了解。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 = 学术素养×30% + 外语水平×20% + 培养潜质×50%。专家考核组将根据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拟初录人选。

  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是录取与否的基本依据。

  六、调剂

  (一)院系间调剂

  按与我院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符合学校相关调剂要求。

  (二)院系内调剂

  我院内导师或专业生源不平衡的情况下,可进行院系内调剂,调剂后的合格线上生源一般不超过专业或导师指标的200%。

  (三)按照国家政策,不接收外校调剂。

  (四)凡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审批表》经调入、调出两位导师同意,调入、调出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然后交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外语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调剂。《调剂综合考核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意见后于5月5日前交至高等研究院。

  七、信息公开与公示

  本院相关招生信息都会在学院网上发布,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高等研究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高等研究院:027-68758199,allen-xie@whu.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027-68754920,wdyzjc@whu.edu.cn

  原文地址:http://gdyjy.whu.edu.cn/Home/News/show/id/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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