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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高等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通知

时间:2018-05-07 08:16:43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武汉大学高等研究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通知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高等研究院2017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现通知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武汉大学高等研究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通知,全文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切实提高招生工作质量。

  (二)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审核评议和提名推荐,对考生的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资格确定

  (一)外语合格分数线:50分(免试除外)。

  (二)考核资格人选。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招生计划:9人(“申请-考核”)

  三、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体检

  时间:在参加综合考核之前进行,暂定5月4日上午8:00-11: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校医院

  要求: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校医院体检,体检时需携带1寸登记照1张。

  2.发放体检表截止时间:5月4日9:00,请考生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前往。

  3.体检不需空腹。

  4.体检结束后,请注意加盖体检结果章。

  5.考生体检结束后,到高等研究院报到时,上交体检表。

  6.若考生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标准,学院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若因资格审核延误体检,也可在5月5日上午8:00-11:30体检(信息学部校医院)

  (二)现场确认

  时间:暂定5月4日上午9:00-11: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三楼

  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的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学院综合考核与录取。

  (三)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5月5日上午9:00-11:00

  地点: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教学实验大楼4楼高等研究院会议室

  要求:考生向学院出具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交验本人身份证与《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学院将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综合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每位考生须缴纳综合考核费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