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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农资源环境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2)

时间:2018-04-13 15:55:15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华农资源环境学院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四)提交材料

  参加第一时段考试的考生于2016年11月22日—11月2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参加第二时段考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24日—2月2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或邮寄)下列材料:

  1. 报名费;(拟采用网上缴费,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2. 网报系统打印的《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3. 两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分别撰写的《专家推荐书》(由专家密封);

  4.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件;

  5. 硕士课程成绩单(应届生提供原件,往届生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6. 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 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8.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设想的撰写要求,应包括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和预期的研究进展等(不少于3000字);

  9. 符合报考条件的第三方英语成绩证明;

  10. 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 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学院初选阶段。

  (二)初选

  由学院组织,成立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的全面考核。每位考核成员根据考核要点对申请者进行独立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终初选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综合初选审核结果,以招生专业为单位,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征得招生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向学院复选资格审查组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

  第一时段进入复选的名单于2016年12月12日前在学院网页公布。第二时段具体时间视第一时段完成情况而定。

  (三)复选

  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按学科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笔试及学术报告。复选工作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

  1、笔试

  学科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专业知识和专业英语等全面考查,测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由各学科根据需要具体确定),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2、学术报告

  学院对申请者公开进行学术报告。(1)申请者以PPT形式做研究工作设想汇报(20%), 汇报时间15分钟。(2)学科专家组针对申请者的英文听说能力(20%)、科研潜质(20%)、创新能力(20%)及综合素质(20%)进行现场提问,提问时间10分钟。学科专家组根据考核要点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四)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在学院网页上公布所有进入复选的考生的初选成绩、复选成绩和总成绩。

  总成绩=初选成绩(30%)+笔试(30%)+学术报告(40%)。

  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学院复选资格审查组对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指标确认后,对提出的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复审,并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后无异议,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体检

  考生自行在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提交报考材料时提交半年内体检报告。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提交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巡视博士招生工作各个环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举报电话:020-85280066、38297260。

  举报邮箱: jjjc@scau.edu.cn、 yzb@scau.edu.cn。

  如有违规行为,经查属实,属于考生的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学院工作人员的问题,将移交学校纪委处理;涉及导师的问题将取消该导师的招生资格。

  九、其他说明

  招生专业目录见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1.学院招生实施细则的未尽事宜,请参照《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申请者材料请寄: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20-85280066;邮编:510640。

  原文地址:http://zyhjxy.scau.edu.cn/news.php?id=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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