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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2)

时间:2017-06-12 17:16:37 翻译资格 我要投稿

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共6项,第1-5项为必须提供。

  其中,第1-2项采用纸质版报送,第3-6项资格材料提供电子扫描件(保存为1个.pdf格式文件)。各申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扫描件进行审核,并填写《电子材料审核表》(附件二),由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每人一式2份。

  该表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发。如个人制作电子版评审表,需严格按照本表原件内容制作。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目要求有申报人员近三年以来各年度业务考核结果即考核等级,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2寸蓝底证件照1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申报语种、级别。

  3、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5、现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或一级翻译考试成绩通知单扫描件。

  6、近三年参加翻译资格考试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业绩材料

  共7项。第1-2项提供电子扫描件(每项保存为1个.pdf格式文件),第1项《评审简表》需在单位盖章后再扫描;第3-6项材料采用电子版方式报送;第7项材料采用纸质版方式报送。

  呈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代表本人翻译水平的'译文原稿”进行审核确认为申报人本人所译,对“中文《个人业务自传》”和“外文《个人业务自传》”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电子材料审核表》相关位置加盖公章。

  1、《评审简表》(附件三)

  格式要求:字体仿宋_GB2312 、行距单倍。扫描件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为“***评审简表”。

  2、代表本人翻译水平的译文原稿节选

  中译外和外译中各1份。中外对照,每份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以原语字数计算),超过2000字的将由我办随机节取2000字作为评审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为“***译文节选”。

  3、中文《个人业务自传》

  业务自传主要内容为:限3000字内,简述个人业务成长经过;近5年来的主要业务成就。

  格式要求:字体仿宋_GB2312 、字号大小三号、行距1.5倍,文件命名为“***中文自传”。

  4、外文《个人业务自传》

  格式要求:限3000字内,字体Times New Roman 、字号大小16号、行距1.5倍,文件命名为“***外文自传”。

  5、外文口语录音或口译现场录音

  限10分钟以内。格式要求: mp3 或wav;文件命名为“***口语”。

  6、翻译从业心得体会

  限3000字以内,中文或外文撰写均可。

  电子版格式要求:中文字体仿宋_GB2312 、字号大小三号;外文字体Times New Roman 、字号大小16号;行距1.5倍;文件命名为“***心得体会”。

  7、业绩成果

  须为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作品,中外对照,按照原文在前,译文在后的顺序装订。与人合译的要注明本人所译章节。

  申报资深翻译、译审人员需提供下列一项业绩成果的材料:

  (1)审定稿量在30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

  (2)审定稿量在30万字以上的单位证明及译文3篇;

  (3)在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有统一书号(ISBN)的、各不少于10万字的译著或者翻译理论研究著作2部(对书中未注明参评人撰写章节的译著,须由该出版社出具有关证明,注明参评人所译章节);

  (4)在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期刊上或者在国际统一刊号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的独立完成的译文,累计不少于20万字;

  (5)承担重要谈判或者国际会议等口译任务30场以上的场次目录和服务方证明,及不少于2场的现场录音材料。提供此项材料者不提供材料5。

  申报一级翻译人员需提供下列一项业绩成果的材料:

  (1)不少于20万字的笔译工作量的证明;

  (2)由服务方出具的在正式场合不少于100场次的口译工作量证明。

  申报副译审人员需提供下列一项业绩成果的材料:

  (1)代表译著(稿)1-3部;

  (2)代表译文3-5篇 。

  申报翻译人员提供译文1-3篇。

  申报人提供的上述译著、译文如未公开发表,须由人事部门审核,证明为本人所著、所译,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注意事项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要求申报人员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电子版材料须刻录到一张光盘或一个新U盘上,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请确保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清晰、可复制。

  申报人应严格按本通知中所要求的数量提供材料,超过数量的由中国外文局职改办随机节选作为参评材料。

  (二)申报材料由委托单位或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至中国外文局职改办;确需个人报送的,单位人事部门须将装有申报材料的档案袋(信封)加印密封,并为报送人开具介绍信。材料一经报送,不能再进行修改或更换。

  (三)报送时间为8月15日—9月30日。

  (四)报送材料原则上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相关表格可到下列网站下载:

  中国外文局网 www.cipg.org.cn

  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考试网 www.catti.net.cn

  (五)我办将通过官方微信平台第一时间推送评审相关信息,请申报人员添加关注。

  微信:cipg68992959 微信名:外文局职改办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江平

  咨询电话:010-68992959(工作日10:00-11:30)

  材料报送:中国外文局职改办(主楼235房间)

  外地材料可邮递:

  联系人:赵庆

  地址: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105室综合处

  邮编:100037

  咨询电话:010-68995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