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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检测监督管理制度

时间:2021-06-23 12:43:09 监督 我要投稿

支护检测监督管理制度

监督检测:

支护检测监督管理制度

一、支护工是必须经煤矿培训合格的老工人。参加各种技术培训,特别是作业规程的学习。

二、从事井巷支护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不得任意改变巷道质量和支护质量。

三、架设巷道支架棚子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有中腰线的一定按线架棚,不可偏离。坚持一棚一看线。在巷道拐弯处,应以外帮为准。即里帮距缩小,外帮棚距不得增大。

四、架棚前应先检查顶帮岩石情况,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掏柱窝时,不准坐着作业,随时观察顶板及两帮变化情况。柱窝浓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六、架设支架棚子时,如梁木弯曲,梁的弯背应向上,木腿的弯背应紧靠邦,条口要严实合缝。

七、砍料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不得用脚踏木 料,不准用斧头拉料。

八、架设支架时,先将两腿立好,然后相互呼应上梁,将梁稳住背实后方可撤手,撤手时必须互相联系。

九、楔子必须背在梁的两端和柱肩。崩的过空或托伪顶的巷道,其顶帮物需用背板(或荆条)插严,严禁用煤矸填实。如顶板碎易冒落,可打超前探板以免漏渣而产生冒落。

十、在倾角大于25℃的巷道架棚搭好脚手板,倾斜大于45℃要拴保险绳。斜巷支护时,支架间应有防倒装置,底板破碎时,应加地梁(地崩子)或穿柱鞋,根据倾角大小,支护应有一定的迎山角,以免斜巷产生压力时,防止支架变形。

十一、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修复支架时必须检查顶邦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十二、架设支架棚子时,支架间应设置牢固的撑木或拉杆、支架间与顶邦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

十三、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架前,应先加固临时支护措施。

十四、架设支架不得有高低不等、歪斜、无背板背草等现象,支架木腿张角一致。

十五、维修巷道时,必须按照单项工程的维修方案和措施规定执行,防止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十六、撤掉支护时,应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支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护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时,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十七、合理使用支架材料,不得长料短用,厉行节约,降低生产成本。

十八、服从矿井统一领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协助其它工种人员共同完成巷修任务。

支护管理:

1、支护未按规程、措施执行者,限其当班整改合格,否则扣出班工资。发现一次空顶作业罚款50~100元。

2、支护质量达不到要求,每架罚款5~10元,并责令改正。

3、支护未跟上中腰线或背帮顶不严,有空顶、凉棚现象,限其整改合格,否则扣出当班工资。

4、对当班排长、安全员不负责任,让其发现者,扣其当

班工资,并责令组织落实整改合格。

支护检测监督管理制度 [篇2]

计量管理制度

1.全中心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及其它计量法规。

2.仪器负责人负责全中心的计量仪器设备、计量容器、计量仪表等的管理。

3.强检的计量仪器设备、仪表等要有计量检定登记表,注明仪器仪表的名称、检定日期、末次检定时间、检定情况等,按检定周期及时送检。

4.非强检的`计量仪器按我中心制定的检定操作规程认真按周期自检,并有自检记录。

5.经检定的计量仪器要有明显的标志:绿色的《合格证》、黄色的《准用证》、红色的《停用证》。

6.容量瓶、移液管等玻璃器具要执行“精密玻璃仪器管理办法”,购入但未被科室请领的,在入库前要由指定科室进行校正(移液管、滴定管由化学检验室校正,容量瓶由抗生素检验室校正),不经校正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入库。经校正的玻璃容器应有标志和记录。

7.新购置的计量仪器设备必须首先送检或自检,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8.计量仪器维修后,应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9.全部检测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及自检仪器的周期记录与结果,均应装入仪器设备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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