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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加强殡葬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8-04-05 20:50:11 清明 我要投稿

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殡葬管理的通知

各行政村 :

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殡葬管理的通知

清明节是民间祭祖扫墓、缅怀故人的传统节日。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殡葬管理与服务,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扫活动,对于推进移风易俗、净化社会环境,促进生态乡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富阳市政府《富阳市“清洁城乡”三年行动计划》(富政办【2017】37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富阳生态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富政【2003】24号)的精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殡葬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要利用清明节祭扫参与人多、影响面广的时机,充分利用广播和横幅标语,广泛宣传《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和《富阳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富阳市生态墓区实施办法》;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用地,保护环境,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提高人民群众实行丧葬的科学知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实行丧葬改革的自觉性,形成促进殡葬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针对部分群众在清明期间有可能修建坟墓或将骨灰放入私建坟墓的情况,各村要加强检查力度,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情况,如发现有群众在私建坟墓、重修老坟或将骨灰乱埋乱葬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和上报。对发现私建坟墓、重修老坟或将骨灰乱埋乱葬行为的,乡民政办将会同市殡葬管理所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形成高压态势。各村党员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绝不允许党员干部顶风操办,对党员干部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的,乡纪委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各村在清明节前要对公益性墓地、生态墓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各村要落实公益性墓地等场所的值班管理,并做好对生态墓地防火补绿工作,做到定人、定责,严防发生山林火灾。鉴于各村班子分工调整实际,请各村确定一名殡改信息员于 3月31日前上报乡社会事务办,同时一并上报各村清明期间值班安排表。

附件:殡改工作宣传标语

附件:

殡改工作宣传标语

(1)加强殡葬管理,推动殡葬改革

(2)节约殡葬用地,保护土地资源

(3)禁止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4)破除封建迷信,倡导文明新风

(5)殡葬改革,利国利民

(6)坚决查处偷埋乱葬行为

(7)坚决贯彻《富阳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

(8)破除丧葬陋俗,树立丧葬新风

(9)反对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10)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殡葬改革

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殡葬管理的通知 [篇2]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对今年清明祭扫工作提出的目标要求。今年清明节是被列入国家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三个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将会更集中,人流车流将会更多,各项服务保障、交通疏导、消防安全、新闻宣传等工作更加繁重。今年的清明祭扫主题是“优质服务、阳光殡葬”,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前两年清明节工作经验,围绕今年的“优质服务、阳光殡葬”主题,抓住时机,提前安排,争取主动,特别是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引导各方媒体正面宣传殡葬改革工作,让社会了解殡葬工作的真实情况,知晓殡葬为民、惠民的政策措施。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切实担负起职责,树立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建立民政、公安、林业、消防、宣传等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密切合作,共同做好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和应急处置。要加强应急值守,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继续做好数据日报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制度;要完善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各乡镇(街道)要紧紧围绕“优质服务、阳光殡葬”的主题,主动推出一些健康文明的祭扫方式,充分体现创新、发展的时代内涵,突出环保、和谐的时代特点。在继承和保留往年好的经验和作法的同时,找准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准确把握新动向和新变化。

四、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清明服务工作有两项:一个是节日期间集中进行的祭扫服务,一个是日常的殡葬服务,两个服务互相影响、互为基础。祭扫服务做得扎实有效,可以树立殡葬工作的良好形象,改善舆-论环境,有利于促进日常工作的开展;日常服务做的好,可以为祭扫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提供足够的资源保障。民政部门和各服务单位在注重加强应急管理、合理疏导、做好迎接祭扫高峰的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也要立足当前,把扎扎实实做好日常服务工作作为清明节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在前几年出台的惠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要集中出台一些新政策、新措施,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殡葬改革的成果和实惠,引导群众认识改革、接受改革、拥护改革,努力构建和谐殡葬。

五、认真开展清明期间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各民政办要向主要领导汇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全面摸清“三沿五区”范围内私坟的分布、数量、坟主等情况,针对去年专项治理中摸底不全面,清坟不彻底、清理效果不显著等问题,严格按《顺昌县开展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方案》要求,清理“三沿五区”的新旧坟墓。各乡镇在清明节期间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联合整治行动,集中开展乱建坟墓工作。清明节后,县将对各乡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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