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

薪酬管理考核办法(3)

时间:2018-02-26 15:38:23 薪酬 我要投稿

薪酬管理考核办法

《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银监发[2017]14号)和《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7]70号)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经本单位理事会通过后生效,在实施前报省单位及属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审查。本制度如遇与新的法律、法规及银行业监管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规章存在冲突,及时调整,以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农村信用合作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执行。

薪酬管理考核办法 [篇2]

一、 目的

为了客观反映研究院员工实际工作绩效,促进员工改善工作和发挥潜能,有效保证个人工作目标和团队工作目标的实现。同时使被考核者及时找出差距,改善差距,为员工的能力提升与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 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研究院所有人员。

2. 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与管理工作。

3. 研究院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

4. 办公室负责将每月各部门员工考核结果收集汇总,并将结果

报财务部作为核算绩效工资之依据。

三、 考核原则

1. 绩效考核应该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客观实事为依据,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应使用相同的标准。

2. 要反映员工的工作实绩,尽量减少光环效应,个人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 以量化指标进行,每一考核时段只考核本时段的工作业绩,不受其他时段工作优劣的影响。

四、 绩效考核方式

所有员工按月考核,办公室发放《员工绩效考核表》、《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员工的考核由所在部门主任负责考核。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由副院长负责考核。

五、 薪酬制定与管理

1. 办公室根据员工的职务、岗位、资历、技能、工作的适合度和不可替代性等综合因素,结合研究院经营状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确定员工薪酬标准,经部门及研究院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2. 办公室每月底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员工考勤及绩效考核数据汇总。

3.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工资发放。

六、 工资计算

1. 工资以月度为计算周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2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月工作时间合计为176小时。 日工资= 当月应发工资总额÷22; 2.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 =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补贴+考核后应发绩效工资+企龄工资

实发工资 = 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3. 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代扣个人所得税,缺勤、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扣款(借、贷、罚等)等项目。

七、 工资的发放

1. 工资以银行卡形式发放。

2. 每月10日为发薪日,如恰逢节假日,则于节假日前一天发放。

3. 员工因工作岗位变动,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员工岗位薪酬调整审批单》从生效之日起按新岗位的薪酬标准发放。 

4. 试用期员工转正,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从转正之日起,按转正后薪酬标准发放。 

5. 离职人员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员工离职审批单》及考勤、考核结果,于次月发薪日发放工 资。

6. 研究院组织或同意的培训及外事活动,研究院按规定发放工资。

八、 年度工资调整

1. 根据研究院当年经营业绩,社会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及物价指数,结合员工年终考核,对员工薪酬进行重新定级。 

2. 企龄工资为100元/年,按员工入职时间为准。

九、 附则

本制度由研究院理事会批准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月度考核表

员工姓名: 

职 位: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薪酬管理考核办法 [篇3]

一、目的

为充分调动制造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把员工的薪酬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shu。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制造部副经理以下所有从事非计件制及计件制工作的员工。

三、员工薪资构成及分配办法

根据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相关规定,本部门员工薪资由职级工资、工龄工资、点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补(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职级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

1.职级工资

由各制造部制定内部员工薪资定级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岗位关键度、个人工作能力等考量因素,参照《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之2.10《各制造部岗位、职级及薪资范围表》确定。

1.1基本工资

该部分以职级工资总额的50%为限。作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之部分,只与当月员工个人出勤状况相挂钩。

1.2考核工资

以各制造部岗位性质不同,该考核工资细分为非计件制考核工资和计件制考核工资两大类,该部分不以职级工资总额的50%为限。各制造部自行制定部门内考核实施细则。

1.2.1非计件制考核工资

原则上非计件制工作岗位应依据岗位标准设立周严性关键业绩指标予以考核。

1.2.2计件制考核工资

(1)计件制岗位应在完成劳动定额基础上实施产量计件制考核。

(2)公司根据各制造部当月交库计件产品的制造工资成本对各制造部计件工资进行总额控制,并于每月底汇总当月各制造部计件工资总额。酒类资料对由于各工序计件产量与各制造部交库产量不一致造成的当月各制造部计件工资总额与应发计件工资总额不一致的情形,根据实际情况放在次月调剂。

(3)各制造部根据各工序定额、计件单价和作业员当天产量直接计算当天个人应得计件工资。计件制考核工资由生管部统计人员汇总并经过核对后交人事、财务部门办理工资发放事宜。

2.点工工资

各制造部接受暂时没有计件单价的工作及其他临时突击性工作任务的,在合理安排劳动定额前提下执行3元/小时的点工工资,此项工资在计件工资外单独报批。(此项工资从事非计件制作业的制造部员工不能享受)。

3.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与员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挂钩,

4.各项补(津)贴

4.1全勤奖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鼓励员工出满勤,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本部门员工实行全勤奖考核制度,该项津贴额度为30元/月,按公司规定每月分解为上、下两半月考核。

4.2交通补贴

对各制造部从事计件制工作员工及从事跟班的非计件制工作员工发放每月30元的乘车补贴,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奖外,按1元/天扣发本项补贴。

4.3营养补贴

该项补贴结合岗位特殊性只适用于部分计件制工作岗位,具体补贴标准为lamp线配胶员、封装作业员、display线配胶员、压pcb作业员:30 元/月;lamp线封装领班、品管、display线其他封装人员:15元/月。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奖外,须以实际缺勤天数扣发本项补贴。

注:此项补贴包含在各制造部当月交库计件产品制造工资成本总额之中,公司不另行发放。

4.4夜班补贴

该项补贴由制造部发放,适用于从事计件制工作夜班员工,补贴标准是:凌晨1点后3元/班,凌晨4点后5元/班。

4.5加班补贴

该项补贴由制造部发放,适用于需加班从事计件制工作的手动工序员工,补贴标准是:2元/小时。

4.6病假补贴

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对正常办理病假手续并能提供有效诊断证明的员工给予病假工资待遇,

4.7公假补贴

凡国家规定的各种公假,如丧假、婚假、探亲假、产假等,在履行公司规定手续后,可依据相关规定享受24元/日的公假补贴。

四、试用期员工薪资待遇规定

处于试用培训期内员工,在其通过试用考察期后,其试用期薪资级别原则上依据其个人工作能力及拟聘用岗位参照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之 2.10《各制造部岗位、职级及薪资范围表》在末 级内确定;在此期间内,除可依规定享受学历与职称津贴外,不享受任何其它形式的补(津)贴待遇,但从公司内其它部门调进本部门试用培训、此前已通过进厂试用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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