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条款共部分条具有很强的通用性,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人将数量补齐,七施工合同有关合同价款的规定一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基础部分讲稿 (第五章)
第五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施工合同文本的组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
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
附件二是“发包人供应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协议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开、竣工日期、质量等级及合同价款等最基本的合同权利与义务条款,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具有最高合同效力。
“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修改、补充或取消外,双方都必须遵守。 “通用条款”共11部分,47条,具有很强的通用性。
因每个建设项目的具体条件不同,“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于所有的工程项目,因此附加“专用条款”对之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专用条款”的条款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且“专用条款” 的效力高于“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附件则是对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进一步明确,便于合同双方执行。
2.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工期顺延。
五、施工合同质量控制条款 (三)材料设备供应的质量控制
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时的质量控制
P16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种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与一览表约定不符时,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承包人开箱时须请发包人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发包人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人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常
1
5.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日期,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七、施工合同有关合同价款的规定 (一)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
成本价酬金合同 (二)建安合同价的类型分析
一般分为:
总价合同:固定总价、调值总价【工期较长建设单位承受通货膨胀的风险】 单价合同:估算工程量单价、纯单价、单价包干与包干混合式合同。 成本价酬金合同(P170)。
(三)08计价规范对合同价款的约定要求
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的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
4、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白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本规范执行。
a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和抵扣方式;
b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c工程量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d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e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f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方法; g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h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
i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八、工程中涉及的其他费用 (三)发现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延误的工期顺延。 九、施工合同监督管理
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和金融机构,以及工程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法定活动。
施工合同监督管理,既包括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金融机构对施工合同的监督,也包括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可将这些监督管理划分为以下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国家机关及金融机构对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第二层次则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及监理单位对 2
施工合同的管理。
10、索赔的概念(p172)
【1】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
【2】承包商提出索赔有两种情况:一是业主违约,未履行合同责任;二是业主未违反合同,而由于其他原因。
10、索赔的内容(p173)
费用索赔是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工期索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费用索赔,它通常以赔(补)偿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为原则。
11、不可抗力事件(p174)
在很多情况下,由不可抗力事件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应由业主承担。包括:
【1】自然灾害(如风、雨、地震等)超过了合同规定的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标准;(05单-36)
【2】社会动乱、暴乱等;
【3】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
【4】物价大幅度上涨,造成材料价格、人工工资大幅度上涨;
【5】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进行计划修改和调整。
12、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p175)
【1】由于特殊恶劣天气等原因,承包商可以要求延长工期,但不能要求索赔。
【2】有些延误时间并不影响关键线路的施工,承包商可能得不到延长工期的承诺,但如果承包商能提出证明其延误造成损失,就可能有权获得这些损失的赔偿。
【3】有时两种索赔可能混在一起,既可以要求延长工期,又可以获得对其损失的赔偿。
【4】可以要求延长工期的延误包括:场地条件的变更,设计文件的缺陷;由于业主或建筑师的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处理不合理的施工图纸而造成的耽搁;由于业主供应的设备和材料推迟到货;该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承包商的干扰;场地的准备工作不顺利;和业主代表取得一致意见的工作变更;业主代表关于工程施工方面的变更等。以上延误,承包商具有要求费用补偿和工期适当延长的合法的权利。
【5】战争、罢工、异常恶劣气候等造成的工期拖延,应给承包商以适当推迟工期的权力,一般不能给承包商以收回损失费用的权力。
13、索赔的证据要求(p177)
【1】具备真实性;【2】具备关联性;【3】具备及时性;【4】具备可靠性。
14、索赔的处理方法(p178-179)
【1】协商谈判【2】邀请中间人调解【3】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15、索赔费用的确定(p179)
* 索赔费用均以赔偿或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实际损失可作为费用索赔值。 * 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造价员考试基础部分讲稿 (第五章)
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节施工合同
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掌握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建安合同价的类型
掌握08清单计价规范对工程合同价款约定的要求
了解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
三、施工合同的订立
(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
1.施工合同文本的组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并附有三个附件:
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
附件二是“发包人供应设备一览表”、
1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协议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开、竣工日期、质量等级及合同价款等最基本的合同权利与义务条款,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具有最高合同效力。
“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修改、补充或取消外,双方都必须遵守。 “通用条款”共11部分,47条,具有很强的通用性。
因每个建设项目的具体条件不同,“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于所有的工程项目,因此附加“专用条款”对之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专用条款”的条款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且“专用条款” 的效力高于“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附件则是对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进一步明确,便于合同双方执 2
行。
2.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四、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三)工程师
1.产生
工程师包括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3.工程师的职权
(2)工程师发布指令和通知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
延误工期顺延。
五、施工合同质量控制条款
(三)材料设备供应的质量控制
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时的质量控制
P16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种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与一览表约定不符时,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承包人开箱时须请发包人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发包人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人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 4
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常
5.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日期,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七、施工合同有关合同价款的规定
(一)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
成本价酬金合同
(二)建安合同价的类型分析 一般分为:
总价合同:固定总价、调值总价 单价合同:估算工程量单价、纯单价、单价包干与包干混合式合同。
成本价酬金合同(P170)。 (三)08计价规范对合同价款的约定要求
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5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的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
4、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白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本规范执行。
a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和抵扣方式;
b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c工程量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d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6
e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f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方法; g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h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
i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八、工程中涉及的其他费用
(三)发现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延误的工期顺延。
九、施工合同监督管理
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和金融机构,以及工程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施工合同纠
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法定活动。
施工合同监督管理,既包括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金融机构对施工合同的监督,也包括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可将这些监督管理划分为以下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国家机关及金融机构对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第二层次则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及监理单位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第二节工程索赔与索赔费用的确
定熟悉索赔的概念和内容
了解常见的施工索赔
熟悉费用索赔的确定原则
一、索赔的概念
索赔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但在承包工程中,对承包商来说,索赔的范围更为广泛。一般只要不是承包商自身责任,而由于外界干扰造成工期延长和成本增加,都有可能提出索赔。这包括两种情况:
1.业主违约,未履行合同责任。如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交付设计图纸造成工程拖延,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可提出赔偿要求。
2.业主未违反合同,而由于其他原因,如业主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指令变更工程;工程环境出现事先未能
预料的情况或变化,如恶劣的气候条件,与勘探报告不同的地质情况,国家法令的修改,物价上涨,汇率变化等。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商可提出补偿要求。
这两者在用词上有些差别,但处理过程和处理方法相同。所以,从管理的角度可将它们同归为索赔。 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业主向承包商也可能有索赔要求。但通常业主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业主可通过冲帐、扣拨工程款、没收履约保函、扣保留金等实现对承包商的索赔。而最常见、最有代表性、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所以人们通常将它作为索赔管理的重点和主要对象。
二、索赔的内容
1.费用索赔
2.工期索赔
三、索赔的起因
(五)不可抗力(P174)
七、索赔的证据
(一)要求:P177
九、索赔的处理
(二)索赔的处理方法:P178
十、索赔费用的确定
(一)
原则:P179
基础部分讲稿 (第三章)
第三章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一、定额的基本概念
定额:规定的额度及限度,即标准或尺度。
工程建设定额:是在指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及资金消耗的数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定额的作用 定额既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也不是与市场经济相悖的改革对象。
1.在工程建设中,定额仍然具有节约社会劳动和提高生产效率的作用。
2.定额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
3.定额是对市场行为的规范
4.工程建设定额有利于完善市场的信息系统。 三、工程建设定额特征
1.真实性和科学性
2.系统性和统一性
3.稳定性和时效性(理解) 四、工程建设定额的分类
1.工程建设定额按内容分:劳动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消耗定额。
2.按使用范围分:(1)施工定额【项目划分很细,是工程建设中分项最细、定额子目最多的一种定额,也是工程建设定额中的基础性定额。】(2)预算定额【预算定额是一种计价性的定额,在工程建设定额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从编制程序看,是概算定额的编制基纯(3)概算定额(4)概算指标(5)投资估算指标
3.按适用目的分:(1)建筑工程定额(2)设备安装工程定额(3)建筑工程费用定额(4)工器具定额(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4.按制定单位分: 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和普通定额。
1.施工定额概念
施工定额,是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为组织生产和加强管理在企业内部使用的一种定额,属于企业生产定额的性质。
它是建筑安装工人在合理的劳动组织或工人小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为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劳动、机械、材料消耗的数量标准。
它由劳动定额、机械定额和材料定额三个相对独立的部分组成。
施工定额是企业定额,反映企业的施工水平。
2.施工定额的作用
(1)施工定额是企业计划管理的依据【施工定额在企业计划管理方面的作用,表现在它既是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
(2)施工定额是组织和指挥施工生产的有效工具
(3)施工定额是计算工人劳动报酬的依据。【施工定额是衡量工人劳动数量和质量,提供成果和效益的标准。】
(4) 施工定额有利于推广先进技术
(5) 施工定额是编制施工预算,加强企业成本管理和经济核算的基础
3.施工定额的水平
施工定额的水平直接反映劳动生产率水平,反映劳动和物质消耗水平。施工定额水平与劳动生产率水平变动方向一致,与劳动和物质消耗水平变动方向相反。1
劳动生产率水平越高,施工定额水平越高;劳动和物质消耗数量越多,施工定额水平越低。
1.劳动定额的概念
是指在正常施工技术条件和合理劳动组织条件下为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消耗的工作时间,或在一定的工作时间中必须生产合格产品数量标准。
表现形式有两种: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
(1)时间定额: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工作时间。
条件:正常的施工技术,合理的施工组织,一定技术等级的工人
定额时间包括: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及必须的休息时间等。
计算方法:
单位产品的时间定额(工日)=1/每工的产量
单位产品的时间定额(工日)=小组成员工日数总和/小组的班产量
(2)产量定额:单位时间内,必须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
条件:
计算方法:
每工的产量定额=1/单位产品的时间定额(工日)
每班产量定额=小组成员工日总和/单位产品的时间定额(工日)
(3)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的关系:互为倒数
2.制定劳动定额的方法:
(1)技术测定法:(2)经验估计法:(3)统计分析法:(4)比较类推法: 三、材料消耗定额
1.概念
(1)材料消耗定额:是指在合理和节约使用材料的前提下,生产单位质量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建筑材料的数量标准。
材料:成品、半成品、燃料、配件、水、电等。材料费比例较大,重要70%。 根据施工生产材料消耗工艺要求,建筑材料分为非周转性材料和周转性材料两大类。
(2)材料消耗定额的组成:
直接构成建筑安装工程实体的材料称为材料净用量;不可避免的施工废料和施工操作损耗称为材料损耗量。
材料消耗量=材料净用量+材料损耗量
或材料消耗量=材料净用量/(1-材料损耗率)
材料损耗率=材料损耗量/材料消耗量
2.非周转性材料消耗量定额的测定:(1)现场观察法(2)实验室实验法(3)统计分析法(4)计算法:也称理论计算法
每立方米砌体的砂浆净用量理论计算公式:
砖消耗量=净用量/(1-损耗率)砂浆的净用量=1-标准砖的净用量体积
②100㎡块料面层的材料净用量计算公式:
块料净用量=100/(块料长+缝宽)×(块料宽+缝宽)
结合层材料=100×结合层厚度
嵌勾缝材料净用量=(100-块料长×块料宽×块料净用量)×缝深
例3-4彩色地面砖200×200,灰缝1MM,其损耗率1.5%,试计算100㎡地面砖的消耗量。
2
解:地面砖的净用量=100/[(0.2+0.001)(0.2+0.001)]=2475块
地面砖的消耗量=2475/(1-0.015)=2513块
3、周转性材料消耗定额的制定:
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摊销量:
摊销量=周转使用量-回收量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摊销量
摊销量=一次使用量/周转次数 四、施工机械台班定额的表现形式1)机械时间定额2)机械台班定额3)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的关系
第三节预算定额
1.预算定额的概念
预算定额是规定消耗在合格质量的单位工程基本构造要素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2.预算定额的作用
(1)预算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和控制项目投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基矗
(2)预算定额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依据。
(3)预算定额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今天查些资料看到这,此条应是错误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反映施工单位组织水平和技术水平的文件,它的编制依据应为企业施工定额)
(4)预算定额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5)预算定额是施工企业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依据。
(6)预算定额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矗
(7)预算定额是合理编制标底、投标的基矗
3.预算定额的种类
按专业性质分,预算定额分建筑工程定额和安装工程定额两大类。
4.预算定额的编制原则(1)社会平均水平的原则【预算定额应当是平均水平,而施工定额是平均先进水平,预算定额水平要低一些,但是应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2)简明适用的原则(3)坚持统一性和差别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预算定额的编制方法
1.人工消耗量的计算:现场测定;利用劳动定额计算
(1)基本用工
基本用工=∑(综合取定的工程量×劳动定额)
(2)其他用工
其他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人工幅度差=(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系数 人工幅度差系数一般为10%-15%。
2.材料消耗量计算
按用途划分四种: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其他材料
3.机械台班消耗量的计算
砂浆、混凝土搅拌机由于按小组配用,以小组产量计算机械台班产量,不另增加机械幅度差。
预算定额机械耗用台班=施工定额机械耗用台班×(1+机械幅度差系数)
1.概算定额概念
概算定额又称扩大结构定额,规定了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建筑扩大结构构件、分部工程或扩大分项工程所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和费用的数量标准。
2.概算定额的主要作用 :
(1)是编制设计概算的依据;
(2)是对设计方案比较的依据;
(3)是编制概算指标和估算指标的依据;
(4)实行工程总承包时,概算定额可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
3.概算定额的编制依据
(1)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
(2)现行的预算定额;
(3)选择的典型工程施工图和其他有关资料;
(4)现行的概算定额及其编制资料
(5)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和机械台班预算价格。
二、概算指标
1.概算指标的概念
概算指标是以整个建筑物或构筑物为对象,以“m2”、 “m3”或“座”等为计量单位,规定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指标的一种标准。
2.概算指标的主要作用
(1)是编制投资估价和控制初步设计概算、工程概算造价的依据;
(2)是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衡量设计水平、考核投资效果的标准;
(3)是建设单位编制基本建设计划,申请投资贷款和主要材料计划的依据;
(4)是考核基本建设投资效果的依据。
(三)概算指标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概算指标的内容和形式没有统一的格式。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地点、时间、工程各部位的结构及做法等;
(2)工程造价及费用组成;
(3)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程量指标;
(4)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料消耗指标。
1.工程量清单概念
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2.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1)是编制工程预算或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
(2)是供投标者报价的依据;
(3)是确定和调整工程价款的依据;
(4)是计算工程量以及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5)是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索赔的依据。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6)内容和相关术语
1.主要内容 正文和附录,效力相同
正文:共五章。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等内容。
附录:
附录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C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E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强制执行"五统一"。
2.相关术语
(1)项目编码
指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进行的数字标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标识。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不得有重码。
(2)项目特征
指对构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和非实体的措施项目,反应自身价值的特征进行描述。
(3)综合单价
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4)措施项目
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5)暂列金额
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6)暂估价
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7)计日工
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包括两种含义:单价投标人确定;数量发包人确定。
(8)现场签证
指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事项所作的签认证明。
(9) 招标控制价
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
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10) 总承包服务费
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提供相关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三、2016计价规范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矿山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
3.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原理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
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工程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相应分部分项综合单价
含五种费用(人、材、机、管理费和利润)及风险因素
(2)措施项目费=∑各措施项目费
(3)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4)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说金
(5)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
(6)建设项目总报价=∑单项工程报价
五、《计价规范》的特点1.强制性2.竞争性3.通用性4.实用性 六、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
1. 提供一个平等的竞争条件;
2.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的需要;
3.有利于提高计价效率,能真正快速报价;
4.有利于工程款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结算;
5.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
七、计价表的作用:(题目中有)
(1)指导招投标工程编制工程标底、投标报价和审核工程结算。
(2)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3)一般工程(依法非招标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结算的依据。
(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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