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 百文网手机站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点

时间:2021-11-24 10:31:30 安全知识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17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点

  为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安全工程师考试,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2017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点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规章制度管理

  (1)起草。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由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起草。应对起草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规章制度的编制,应做到目的明确,文字表达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责任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应通过正式渠道征求有关部门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意见不一致时,一般由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组织讨论,取得一致意见。

  (3)审核。安全规章制度在签发前,应进行审核。一是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对规章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及与生产经营单位现行规章制度一致性进行审查;二是专业性较强的规章制度应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审核;三是安全奖惩等涉及全员性的制度,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审核。

  (4)签发。技术规程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性较强的安全规章制度,由生产经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类安全规章制度应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5)发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的发布方式,如通过红头文件形式、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办公网络发布等。发布的范围应覆盖与制度相关的部门及人员。有些特殊的制度还应正式送达相关人员,并由接收人员签字。

  (6)培训。新颁布、修订的安全规章制度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安全操作规程类制度,还应组织进行考试。

  (7)反馈。应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或建立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

  (8)持续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应每年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制定、修订计划,并公布现行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清单。对安全操作规程类安全规章制度,除每年进行一次修订外,3至5年应组织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发布。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题特点和复习思路

  考试题型及特点

  考查专业技术人员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理论和方法,辨识、评价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制定安全制度和规程,规范从业人员作业行为,增强安全管理的系统性和有效性,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提高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统计、分析水平,提高把握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规律的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知识+能力考核

  1)内容多,涉及安全管理各个方面,包括:基本理论,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评价、职业卫生、事故调查、事故统计等。

  2)注重实用性,和安全生产过程紧密结合。紧密结合现状,如: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职业卫生等。和《事故案例分析》关系密切。

  3)全部为选择题,在答题卡上进行填涂。

  单项选择题:70题,每题1分。在四个选项中选择最符合题意的一个。

  多项选择题:15题,每题2分。在五个选项中选择二至四个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是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各科的基础,特别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中的各章内容,与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密切相关。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各章的内容,在本门课程都做了概要介绍,例如,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原则,方法和程序等。下面是案例分析所涉及的内容: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评价、职业病危险评价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相关方的安全管理;

  (3)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

  (4)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应急准备与响应、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

  (5)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上述内容在本课程都会介绍到。所以说本课程是学习案例分析的基础和前提。

  3、学习和考试难度

  相对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来说,容易些,考的都是安全生产的一些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原则,方法和程序等。都是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经常接触到的,与实际工作联系较紧密,容易理解记忆。考题都是客观题,即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其中计算题很少,计算公式简单,需要理解记忆的知识多。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必考点之20类危险因素

  1、物体打击

  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爆炸、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 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常见伤害人体的机械设备有:皮带运输机、球磨机、行车、卷扬机、干燥车、气锤、车床、辊筒机、混砂机、螺旋输送机、泵、压模机、灌肠机、破碎机、推焦机、榨油机、硫化机、卸车机、离心机、搅拌机、轮碾机、制毡撒料机、滚筒筛等。 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5、触电

  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适用于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棵露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手工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事故。

  6、淹溺

  指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适用于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

  7、灼烫

  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故。适用于烧伤、烫伤、化学灼伤、放射性皮肤损伤等伤害。不包括电烧伤以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8、火灾

  指造成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比如,居民火灾蔓延到企业。此类事故居于消防部门统计的事故。

  9、高处坠落

  指出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的坠落,也适用于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但排除以其他类别为诱发条件的坠落。如高处作业时,因触电失足坠落应定为触电事故,不能按高处坠落划分。

  10、坍塌

  指建筑物、构筑、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顶片帮

  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二者常同时发生,简称为冒顶片帮。适用于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发生的坍塌事故。

  12、透水

  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适用于井巷与含水岩层、地下含水带、溶洞或与被淹巷道、地面水域相通时,涌水成灾的事故。不适用于地面水害事故。

  13、放炮

  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适用于各种爆破作业。如采石、采矿、采煤、开山、修路、拆除建筑物等工程进行的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

  14、瓦斯爆炸

  是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主要适用于煤矿,同时也适用于空气不流通,瓦斯、煤尘积聚的场合。

  15、火药爆炸

  指火药与炸药在生产、运输、贮藏的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适用于火药与炸药生产在配料、运输、贮藏、加工过程中,由于振动、明火、摩擦、静电作用,或因炸药的热分解作为,贮藏时间过长或因存药过多发生的化学性爆炸事故,以及熔炼金届时,废料处理不净,残存火药或炸药引起的爆炸事故。

  16、锅炉爆炸

  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适用于使用工作压力大干 0. 7 表大气压(0. 07兆帕)、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以下简称锅炉),但不适用于铁路机车、船舶上的锅炉以及列车电站和船舶电站的锅炉。

  17、容器爆炸

  容器(压力容器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压力载荷的密闭装置。容器爆炸是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产生的化学爆作,也称容器的二次爆炸。

  18、其他爆炸

  凡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为其他爆炸事故,如:

  1、可燃性气体如煤气、乙炔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

  2、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如汽油挥发气引起的爆炸;

  3、可燃性粉尘以及可燃性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起的爆炸;

  4、间接形成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相混合,或者可燃蒸气与空气相混合(如可燃固体、自燃物品,当其受热、水、氧化剂的作用迅速反应,分解出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火源爆炸的事故;

  5、炉膛爆炸,钢水包、亚麻粉尘的爆炸,都属于上述爆炸方面的,亦均属于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指人接触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废弃的坑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两种现象合为一体.称为中毒和窒息事故。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的事故,也不适用干慢性中毒的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20、其他伤害

  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点】相关文章: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点:安全评价程序09-15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点:安全管理基本理论09-15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点:安全目标管理的作用09-15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安全生产检查类型04-07

2017安全工程师考试《管理知识》考点: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生产风09-20

2017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04-15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09-25

2017安全工程师考试《管理知识》考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04-03

2017安全工程师考试《管理知识》考点:安全生产标准化09-22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