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养的法律知识整合
收养法规定了哪些人可以作为送养人?
收养法规定的送养人有下列三种: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下列三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作为被收养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法确立了哪些基本原则?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收养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收养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收养的效力是如何体现的?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四条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第二十五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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