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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的作文

时间:2021-11-22 18:17:25 散文精选 我要投稿

精选散文的作文汇编7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散文的作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散文的作文汇编7篇

散文的作文 篇1

  旺财在一个多月大就开始流浪。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摇摇晃晃去街角撒尿,在这里碰见同样摇摇晃晃来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时旺财应该很可爱,像个毛绒球。

  路人甲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他说,小家伙,无家可归了吧,跟我走吧。

  就这样,一个小毛绒球和一个醉鬼,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摇晃着迤逦而去。

  后来路人甲成了旺财的主人。再后来路人甲在一个遥远的山坡上开了一家客栈。

  生活过的貌似很悠闲。

  旺财每天就是在门口晒晒太阳,无聊时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衅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异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饭。

  有主人的狗无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过路的小孩、小姑娘吓的四处逃窜,追着过路的瘦弱小狗打架并将其咬成重伤........造成的后果都由路人甲负责,由他来赔偿人家的损失,因为他是它的主人。

  当然旺财也是有责任的:保护路人甲的财产,也就是防贼。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保护。有一天半夜,旺财曾看见过一个小偷悄悄溜进门去,当时它睡意正浓,懒得理他。不一会就听见里面有撕打声。再一会就见那个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头丧气骂骂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见路人甲得潇洒的穿着小偷的衣物闲逛去了。

  旺财明白了主人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不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收起来:白天欢迎客人,晚上欢迎小偷。

  所以说旺财真是懒得管闲事。

  这种生活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不过吃饭是个大问题,吃不饱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饭就咸菜,客栈生意冷清。这可苦了旺财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有时不得不咂品舌头回忆肉的味道。

  这一天,路人甲哼着小曲回来了,两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后。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这个家伙呵斥旺财站在门外,不准进屋。然后放桌上半根火腿肠,一个咸鸭蛋。旺财的眼睛顿时就红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来是准备喝个小酒,就在他转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间,旺财果断出击,用三分之一秒窜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肠和咸鸭蛋,用三分之一秒窜回到门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也就是一秒钟。

  等到路人甲呐喊着挥舞着菜刀冲出来时,旺财正躺在太阳下回味火腿肠和咸鸭蛋混合后的滋味,一种近似于烤鸭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开旺财的嘴看,除了獠牙,什么都没啦。

  旺财顺便打了个哈欠,在路人甲的愤恨声中,在浓浓的烤鸭味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觉睁开眼时,发现路人甲还在盯着它看。那眼神让它有点发毛了。

  路人甲把旺财拎起来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后腿,意味深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旺财毛骨悚然。它知道,一个没人管着的男人,不让他吃肉和不让他泡妞是多么困难。他们为此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旺财溜进屋看他在干嘛。

  路人甲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拿出一本书来,《狗肉的烹饪方法》!!!

  旺财连夜逃窜。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边住着一个小妞。

  当夜月黑风高,旺财潜入她的院子里,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只鸡,一口就咬死了。叼起来就跑,为了避免那个妞拿刀追赶,它还特意学了两声狼嚎。

  果然,那个妞本来已经点着灯了,听到狼嚎,一下又吹灭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栈(旺财不会背叛主人的),把鸡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满意,连夜就给炖了。

  看着路人甲心满意足的啃着鸡脖子,旺财就想:如果不给他弄这只鸡来,他现在啃的会不会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那个住在小溪边的妞就来敲门了。

  旺财和路人甲都想,这回坏事了。

  那个妞进来后很激动,她说,咱这里有狼你知道吗?昨晚还跑我家去了呢,可吓死我了,我家那只芦花老母鸡都给偷走了,多好的一只鸡啊,每天下一个蛋,从没间断过......说着她就抹起眼泪来了。

  旺财和路人甲面面相觑,难道这个妞是外星生物吗?或者她惯用脚丫思考问题,就比如现在,她只要看看这满地的芦花鸡毛和满桌子的鸡骨头,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么回事。可是她宁愿相信那个自己想好了的,确认了的,装在脑子里现成的狼偷鸡的结论。

  既然这样,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芦花鸡毛上,坐在满是鸡骨头的桌子旁边,和那个丢了芦花鸡的妞讨论关于狼偷吃鸡的问题。

  旺财于是也放心的啃着鸡骨头打瞌睡,它觉得这个妞傻的不忍直视。

  但是事实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这个女人看起来还很傻,又长的比较漂亮,那她将天下无敌。

  旺财睡醒一觉后发现了这一点。那个妞笑盈盈的听着路人甲讲狼的故事,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也许她认为房间里有个男人和一条凶巴巴的狗,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而那个男人在那个妞告辞的时候,竟然不能站起来送别了:他被自己讲的故事吓的腿都软了,脸色苍白,两股战战。

  路人甲和这个妞后来发生了很多离奇的故事,离奇到旺财一听就打瞌睡。

  再后来,妞的家人找到了她,她要嫁人了,就很少上来玩了。

  山坡上的客栈,小溪边的木屋,像两个城堡。各人有各人的秘密,对峙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这种局面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好象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又好象从上一刻才开始。反正现在是这样。

  这世上有世外桃源吗?路人甲觉得那个春天的午后,他站在山坡上看到一身火一样红装的妞身后跟着一个晃晃荡荡的大黑狗,徜徉在斑斓的花海里有点像。

  妞第二天就嫁人了。那天没有一点点的风。

  天上孤伶伶的几朵云彩,云彩的边缘是白色的,中间却是黑色的。它们停在天上,没了风,它们就没了方向。

  旺财抬头看看云彩,低头看看山坡下远远的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那是来接那个妞的花车。

  它回头看主人。

  路人甲坐在门前仰望高山。这样看山看的久了会觉得山正在慢慢朝头顶压过来。

  路人甲见旺财在看他,就说,看什么看,我又没有林肯车。

  旺财继续看他。路人甲说,我总不能把她背上来吧。

  旺财还在看他。路人甲若有所思,要不用咱的独轮车把她推上来?

  旺财就闭上眼睛打瞌睡了。

  这个睡不醒的家伙。路人甲骂道,转头望向山坡下的木屋。

  远远的,那个妞穿着洁白的婚纱踏进车门,不知道她是否回头看了这里一下。但是路人甲能清楚的看自己的眼睛里有两颗小星星,闪了一下。

  还是没有一点点的风。白云,大山,丛林,都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大家似乎都在等待有什么事情发生,又都茫然不知道在等什么,因为它们都不知道谁是主角。

  旺财知道谁是主角。但谁让他是路人甲呢,一闪而过的镜头里,还能期望他怎么样呢。

  旺财和路人甲并肩坐在山坡上,看那个妞出嫁。

  那个妞不错,旺财是有点喜欢她的。

  但是对路人甲的事旺财还是选择不去管。因为他清楚自己要失去什么。

  对遥不可系的梦想,最好不要去想它。比如说吃肉,虽然旺财很想吃肉,但是如果没有钱,就不要去想它,因为想也没用,不会改变吃不上肉的事实。

  但是他们有无边无际的自由。

  这自由来源于不去试图抓住什么,就不会被什么带走。

  谁能说清这样对不对呢?反正旺财觉得这种感觉很不错。所以它第一个原谅了路人甲的无动于衷。

  林肯绝尘而去。

  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往那个遥远的滚滚红尘。

  连背影都没了,还看什么?

  这时路人甲说了一句让旺财很费解的话:我也许这辈子也做不出那么漂亮的车。

  路人甲显得有点伤心。不知道是为那个漂亮的林肯还是那个丑陋的独轮车。

  晚上路人甲在山坡上燃起一堆雄雄的篝火。他不能用烟花来祝福那个遥远城市里的妞,不知是不是为了显得浪漫一点,但是旺财觉得路人甲是因为买不起那些烧钱的玩意。

  那个妞的命不错,一天都没有风,预示她一生都没有风波,平安幸福。

  路人甲在火光里喝着一瓶二锅头。

  看着他这样难过,旺财真想冲进火里,烤熟了给他下酒。但是旺财没这样做。

  路人甲一无所有了,还不能让他养只狗吗?

  所有的他都可以放弃。

  但那根本就不是放弃,是他从来就没拥有过。

  路人甲也许是个没有梦想的人,甚至连梦都不想做的人。

  但旺财觉得他很善良。

  路人甲终于喝醉了,偎在火边沉沉睡去,像个婴儿一样。

  他终于可以安静的睡着了,也许还做了个离奇的梦,在梦里挖空心思打造一辆漂亮的独轮车。

  但愿他的独轮车完工的时候,那个妞没有被林肯接走。

  这时候山上传来了狼的嚎叫声,真的有狼来了。

  透过山林甚至能看到点点绿光,旺财觉得那真漂亮。

  旺财趴在在路人甲的身边,在此起彼伏的狼嚎中睡着了。

  梦境里旺财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荒漠的狼,咬着冷冷的牙,奔向那个美丽的草原。

散文的作文 篇2

  会议间歇,入群读晓斌“令人头疼的作文课”,感觉不像晓彬老师在说话。

  晓彬是校长,博览群书,工作循循善诱。而这两节作文评改课,他让学生拿出以前的作文自己修改,布置完任务因事离开课堂。待他回到教室,学生未改,一学生捂着本子不让老师看,他生气地想:你不让我看,我也不看了,想帮你,你还不领情,懒得理你。

  故事之后,是晓斌的反思,颇为深刻。但我无心细读,只想当面问问晓彬,这是作文评改课吗?这样上课老师“悔”死又有何用?学生有多少这样的两节课可以“聚在一起说话”,而可以“不用心修改”?我不知道晓彬学校的老师怎样上课,也不知晓彬作为校长发现老师这样上课作何感想?

  此刻,自己觉得有些心堵,这样的感受该不该发群?我迟疑着,打好的文字滞留在手机屏幕。

  想起寒假后组织的学生征文,一样的“令人头疼”,空话大话假话,而且“雷同”。那日,一位学生家长,问孩子的作文能否获奖,语气中感觉她对自己的孩子信心满满。这位家长是乡镇的小学老师,利用假期陪孩子上作文补习班,补习班主讲教师是城内某小学业务副校长,以作文指导成名,在家长心目中很有分量。

  我找出她孩子的习作,又拿出两篇雷同文,她傻了眼。她告诉我,这篇参赛作文是她看着孩子“修改”而成,她相信是孩子的亲笔。

  第二天,她来和我致歉,也是在诉苦。她说,辅导班的钱白花了,老师的辅导方法是,把上届学生的优秀作文让孩子们背下来,然后插在自己的作文里……

  这个辅导班叫“写作速成班”,假期收入不菲。知情人透露些底细,某校班主任老师负责招生,语文老师负责提供范文,大家分成。辅导班生意红火,预退教师常年授课,辅导班有营业执照,属于民办学校。有些在职教师看着眼红,效仿三五人搭伙办短训班,或在车库或在农家,上边查得严,就说是亲戚家孩子补课,也就免去各种办班手续。

  想着晓斌是负责任的校长,想象他的学校该是另一番景象。这样转念,觉察晓斌“令人头疼的作文课”在自己内心激起的波澜,感觉资源难得。想点击“发送”真实的感悟与晓斌碰撞。

  心有余悸,毕竟大家习惯“画饼”。画“饼”不给“饼”,不给“饼”而继续画“饼”,如当下盛行的教师培训,长而久之变作负激励。想起钱起的《省试汀灵鼓瑟》结句“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如何无“帖诗”痕迹,还把人带到永恒的境界?我在思考我们这个群的发展前景。

  先发吧。近日在读奥修,他说心中没有光不要想着助人。此刻自己,内心被现实的“恶露”堵满,尚需清淤,怎能静心对谈?只想“捕捉”当下帮助自己。真诚地附上后缀:“对不起大家,请晓彬包容我的自私!”

  忙完一日工作,想想“修改文章”,应该与晓斌有个对接,何况若水也提到更想知道“改文”的方法。

  能感觉到杨老师病中多了一份担忧,或许我的“想当面问问”让杨老师顾虑大家难以接受,或许我的“利眼”又回到昔日的咄咄逼人,或许我的“认知”停留在了技术层面。泄气?失望?自己直觉捕得的感悟,思考后发群,其价值非他日可比。此刻的我,心绪平和,探求真理在脑海中根深蒂固,不会消逝。

  “修改”?想着自己原来的写作,写人、记事之前先狠很地抒情,然后再用夸张的字词渲染,最后结尾,再加上自己特别主观的评论以提高格调。这些文章现在再读,令我羞愧不已。有了这样的体悟,指导学生修改,只做两件事。一读,抓画面。二找,找形容词,找一个删一个,还原当时的'场境。学生习作每天上墙,修改随时随地。时间一长,改起文章来,学生会找具体的事例表现自己想要说的情感。表面看,孩子们删掉的是“形容”,实际上,他们在学习审辨。还会有“雷同”,是思想撞“衫”,真理或见解流注自己的故事,成了思想体系的一支。

  学者遂不失时机,以近日读经之惑相询,《大学》的“格物致知”可否作为“修改”之回路?

  章太炎引王艮之解曰:“‘格物’,即物有本末;‘致知’,知所先后,乃与‘诚意’‘正心’合,次第也相符。”粗浅理解,格物,感之于外;致知,觉之于内。如宋儒程颢诗云:“闲来无事不从容,睡觉东窗日已红。”即内在生命节律与昼夜四季相合。若用《白虎通》的“觉”浅显释之,乃学者与教者相互感应。“觉”是通过自己与学生的交相互动,唤醒其本有的生命节奏而已。

  想一想读“令人头疼的作文课”心堵的缘由,是用课后的“思”替代当下的“觉”成为当今教师培训的导向,尚需“修改”。用近人严立三先生的《礼记大学篇通释》劝慰自己:“知者,情之感也;物者,感之应也;致者,极也;格者,通也。通物而感,极感而实有诸己。”

  广言学之,持一颗初心,念兹在兹。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散文的作文 篇3

  大学里的写作老师是位中年妇女同志,我时常钦佩她能把头发盘得一丝不乱,且次次如模板复制般地不差分毫。她说话的样子完全是一种傲视天下的姿态,显示出小有名气一类人的尊严,在她面前很容易让人感到自卑,似乎是迫不得已调教我们这些文辞拙劣的学生。反正见到她的第一眼,脑海里“敬而远之”四个字便挥之不去。即使她曾经“垂青”我的一篇文章,并亲自在班里宣读且加惊诧加赞赏,也仍然无法改变我对她一如既往的这种“偏见”情感。

  她所宣读的那篇作文,经了我的笔,她的眼、口之后,就很自然地“收藏”了。她是一个有远见的人,而我的短视造成了终身与这篇文章的“失之交臂”,悔之晚矣。好在,作文里的内容还隐约记得:写的是家里养的一只名叫蹦蹦的狗的趣事。

  以我的猜测,她老人家是绝不会养宠物的,否则,实在无法做到一丝不乱。无形中养狗的事对她就比较陌生,其中的乐趣也就不甚了了,暗合了“陌生化”理论,起到了“吸引眼球”的“新闻”效应。

  据我现在的回忆,她一定以为狗是动物中最“忠厚老实”的一类,不可能做出人类那样欺骗的小把戏。而我在文中恰恰讲述了狗狗的狡猾一面:有一次,那只叫蹦蹦的狗,趁着我们全家外出的机会,把门口所有的棉拖鞋都叼到了沙发上,一个一个咬碎,家里狼籍一片的情景可想而知。就在我们准备“捉拿归案”“严刑拷打”问罪之时,不知谁不小心踩了它一下,它噢地一声哀叫,好似婴孩般地哼叫起来,慌张的我们便也不忍心惩罚它,只是训孩子似地口头教育了一下。仿佛要增加我们对它的怜悯,提醒人类的自省,它一瘸一拐外带可怜巴巴的眼神以及嗯嗯呜呜的呓语,很快使原本的凶手褪变为受害者,我们大受盅惑,心存愧疚,好像地震的时候跑得快却没大声喊出来,失了一次真实表白的机会。弥补的方法自然也简单,想法堵住它的口,以挽回“狗言狗语”对人类的诋毁。买回来的肉,切一小块,喂到它嘴里,终于得了个笑脸。我到厨房打算再去拿一块过来,大约中学上晚自习时常走夜路养成的习惯吧,走路总喜欢“蓦然回首”,以为这样会有李清照“却把青梅嗅”的少女情怀。不料猛一回头,蹦蹦尾随其后,四蹄如履平地。它那狡黠的眼里分明含着一丝笑意。大呼上当之后,全家人都笑起来,嗔怪它精灵古怪,原谅了它所有的过错。

  写作老师念完后惊异的情绪带动了班里的同学,也许在他们看来:无论做板报写字画画,还是平日和同学下棋、读书、游逛,一点也不像和狗们打过交道的人。或许文章描写还算活灵活现,或许不曾听闻这样的异事,默默无闻的我,竟然成了以后一段时间班里焦点话题之一。

  我除了有点意外,便只有些恍惚,自然也带些奇异,用现在的话就是:至于吗?同时也悟到:于我极平常的事,对于别人也许是一种极大的意外和惊喜,体验结果正可用“天壤之别”来区分。

散文的作文 篇4

  有一班冷酷的列车,却偶尔也会在温暖的阳光下停个站。西北的雨远不如南方来的温婉俏丽,于是所谓“烟雨杭州,乌巷朦胧”的意境大抵是每个西北人心中一场被风吹过的梦。可我从来都不厌恶西北的雨,那时似乎整个世界都在淋漓尽致的抛洒着这些途径黄沙戈壁的情绪,总能给我一种红衣女侠一挥长袖,剑指天涯的豪情,这是南方的雨所没有的坦率与豪爽。所以我总是喜欢在某场大雨下,漫步于这座城某条充满市井气息的小路上,悠闲自在的看着过往的行人匆匆的步伐,忽开的雨伞也会将自己的美丽奉献于这雨天,这时我却总有一种不知何来的“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窃喜感,我依旧慢悠悠走着,像是要看尽这世间景,人间花。

  成长二字,对我们来说都显得格外神圣与伟大。不是你家中无人时偷穿爸爸妈妈的衣服,装作严肃的样子,也不是你去承担不在你能力范围的责任。我想成长大概是:我沉默于这个世界,我热爱我所经历过的一切,我铭记未来的风景。这样的成长,干净却令人羡慕。

  每个孩子的通病大概都是去向父亲问:“爸爸,我长大了吗,什么是成长呀?”

  直到现在父亲的答案我仍旧记得清楚“成长啊,就是你从什么时候不再问我这个问题,那个时候你就长大了”我背着父亲做个鬼脸,父亲明白我并不懂他的意思“那这样说咯,成长就是等你有一天意识到自己是足够重要的一部分,然后拼命奔跑,去承担自己所该尽的责任。”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恍然意识到父亲语句中的深意。那时我回头望望自己。我说过的梦想早都被我忘记,我写了一半的故事也不知道怎么去结局,我那本珍藏很久的童话书早都落了尘。我开始恐慌,怎么连我都变成了这个言不由衷的模样,于是我想要逃避成长,我会在笔记本上画下很久以前最爱的小涂鸦,在阳光下让泡泡水荡起美丽的花,为在大风中受了伤的水瓶“包扎”,那大概是我情绪很低落的一段时间,我无比难过我被时光带到远方,丢了我经历过的所有风景。

  然后呢,可能没有像所有故事那样。没有老师,没有父母的开导,我只是在某天坐在楼下的秋千上,旁边睡着不知从哪里来的黑色老猫,墙上不知名的小花努力爬啊爬啊,你看到那朵侧身的小花儿吗?可能就在那一段时间忽然明白,我完全没有必要去逃避,成长大概就是我可能走着一条与我曾经愿望不符的道路,我可能喜欢上了曾经极度讨厌的调子,这不是忘记初衷,而是我在用另一种方法贯彻成长的概念,我沉默于这个世界,我热爱我所经历过的一切。最后我认真的在纸上写下了我如今的梦想,并不是怕忘记,而是,我希望无论在何时何地,我都能保持初心,依然有着年少时的勇气,写了一半的故事我最后给了它一个温暖的结局,那本童话书现在还在我枕边,偶尔翻翻总能让我欣喜。

  我想,这大概是成长吧,我经历着世界给我的一切,无论痛与喜。

  我想,这大概是我的成长吧,我铭记着过去,也更期待着未来。我想,每一次成长都是一场雨,有着满腔的热情,没有尽头的征途。

  就像当时西北那场雨,我悠悠走着,像是要看尽这一路景,依旧一腔豪情。

散文的作文 篇5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题记

  燕子去,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有再开的时候。可是亲爱的外公,您长眠在这冰冷的墓地里很久很久。外孙和您近在咫尺,却又阴阳两隔,千呼万唤也无法和您相见。这怎么不让外孙悲伤,痛苦,而又惆怅满怀呢。

  在我的印象中,外公是一位慈祥的老人,以前是他村的村长。他为人忠厚老实,从不贪图小利,一直为村默默的工作着,直至他死去。有人说,对别人的思念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淡。但是我想,我对于外公的思念恰恰与之相反吧。即使过再长的时间,在每次忆起外公的音容笑貌时,我的心中总会有些酸酸凉凉的感觉,哪怕是五年、十年,这种感觉还是没有减弱、消失,反而更加强烈。

  时光荏苒,岁月变迁,今天,又一次站在外公的坟前,泪光朦胧双眼。透过蒙蒙的雨丝,只发现远处的青山,近处的田野,渐渐变得模糊起来。眼前的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的熟悉,好像刚刚祖父还在给村里人写着春联,还在告诫村里年轻人别把垃圾往清澈的小溪里倒,还在为村里修缮祠堂用心操劳……一转眼之间,祖父就已驾鹤西去,消失得无影无踪,像雨中的水汽,无论我怎么抓,都已经抓他不住,空留下一片潮湿在掌心。这时我才明白,燕子能再飞回来,杨柳有再青之时,但外公却再也回不来,而陪我度过的也只能是常常的思念和一年一度的清明节。

  清明时节雨纷纷——那是一桢新陈代谢的生机景象,纷纷雨、滴滴泪交织在一起,滋养着我。

散文的作文 篇6

  回忆小时候,每年春天到来时,我就在那和煦的春风中嬉戏,玩耍.可是那也是好景不长的,春天也只不过是两三个月,一转眼也就过去了.

  每年都会有一个春天,但一年一次的春天,回事我慢慢的长大,性格也会转变的,当春天来时,我已经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也没有小孩了的那份天真了.

  这让我感到了春天的不一样.

  和小时候相比我已经成熟了,不会像孩子那样,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我也已经没有那颗童真的心了.

  在今年我和春天来了一次约会.

  今年春天到来时.我走在一片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静静地走着,走着,在感受春天的喜悦,在倾听春天的欢声笑语,在观察春天的万物.

  春天是一年的开始,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是希望的开始.

  春天啊!春天,你的到来给大地上的万物带来了生机,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希望!

散文的作文 篇7

  当我不经意看见硕果向我招手,稻浪翻滚,枫叶满树时,我就知道——秋天来了。我爱秋天的一切。

  我爱秋天的花。田野里,漫地的野花盛开着;红的,粉的,紫的!有名的,没名的都聚集在一起争芳夺艳,好不热闹!我想,这大概是天上仙女胭脂盒里的粉吧。五颜六色,炫彩烂漫,让人看了之后愣是不忍心伸手去摘一朵。

  我爱秋天的草。可别看它枯黄枯黄的,其实生命力可强了呢!不是还有一位诗人曾发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感叹么?待到来年之时,春风一吹,小草又会探出那可爱的脑袋,为大地披上一层新装了。小草被烧完之后,还可以做肥料呢!可别看了这个枯黄枯黄的小草呢。

  我爱秋天的树。想知道为什么吗?嘻嘻,这个可是因为果树会结果,我这个小馋虫自然喜欢啦!每当结果的时候,我就会爬到树上,想尽一切方法把它给摘下来。那味道呀,极棒!当然,我不止喜欢果树,我还喜欢枫树呢!“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这不就赞美了它么?倘若你不身临其境是不会感受到那美妙的感觉的。无数枫叶随风飘落,仿佛火红的精灵在空中飞舞一般,而在远处看,枫林红如火,仿佛即将燃烧起来了一样,而你在这时也不得不赞叹大自然的伟大。

  我爱秋天的雨。她如同一位阅尽沧桑的老妇人。曾经有人发出“一场秋雨一场寒”的抱怨。但她却描绘出了“红于二月”的霜叶。如果没有她,人们又怎能见到层林尽染!色彩绚丽的秋之图呢?不论是春雨!夏雨还是冬雨,他们不都一样精彩,不都一样做出了贡献么?而秋雨又何尝不是呢?她也同样作出了贡献,为人们带去一丝凉爽,我们难道应该忘记她吗?

  秋天的美,又何止这一些。当你不经意间转身,将会发现秋天之中更美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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