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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的作文

时间:2021-02-27 09:37:32 散文精选 我要投稿

精选散文的作文4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散文的作文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散文的作文4篇

散文的作文 篇1

  冬天如一个护着娇羞面容的女子,就这样小心翼翼地出现在人们的眼睛里,谁觉察到她迈着轻轻的脚步来的轻捷如飞燕?宛若春姑娘叩开陶渊明的家门一样,自自然然,关于冬天的作文。虽然冷飕飕的风也被揣在冬的衣兜,一并带了来,但这才是冬天,属于冬天的冷艳的美并不需要被谁谁谁温暖着记得,而我突然想起,该是加厚衣的时候了,这样的想起,多是温暖着我对历年冬天的回忆,与冬天里降低的气温实在没有大的关系。或许是因为我喜欢冬天。

  说到北国之冬的特产,风,是绝对不可忽略的。

  风如狂飙过时,地面沙尘被高高拉在空中,扭曲,旋转,一阵狂舞。每一声风吼,都是一声豪情长啸,裹着一种干爽、一种果敢、一种勇猛,毫无半分虚浮和矫情,有着风过铁塔毁的壮观。迎风逆行,大大小小的沙砾劈头盖脸而来,不屑于灰鼻子土眼,也不屑于沙尘扑打过处很疼的感觉,最可体味的是猖狂肆虐的风带来的阻力,解释了“跋涉”的滋味,这时,不得不承认这样跋涉着也是在亲切感受自然的神威和力量,也是在与自然的另外一面对话。较之南方的柔宛之风,北方这样冲撞着来的风,何尝不是雕塑家手中那件鬼斧神工之武器?在高原和沙丘,在平地和沟壑的地貌演变中,竭力展现着它力量的壮美。这样的风摸过大西北广阔的戈壁滩,踏过千沟万壑的黄土高原,到过内蒙古的风力电站,吻过每一个粗犷豪放的北国人,在北方这块神奇的土地上,它的存在犹如精灵,因此,北国人的性格中沾染上了它的精气。

  当然,冬风会见缝插针直捣路人竖起的衣领,也会吹裂鸡皮鹤首的老妪那结茧的双手。然而,所有的老妪所有的路人没有因为冬的属性而诅咒冬天,年年岁岁的冬天,所有的老妪所有的路人顶多一句“这鬼天气!”算做对冬天所有的漫骂,之后,相视一笑,“同是风中跋涉人”。

  至于雪,更是宣扬北方冬天浪漫情调的特产了,当一团白笼罩时,整个世界呈现素洁的美丽,无与伦比。

  看雪花簌簌而落,滋润的是一种心情,因为无声无息绽放在田间地头、村屋茅舍、大街小巷、楼宇客栈的雪花,装饰着每一块地盘上每一个人的梦,那样的梦,是淡泊的,清爽的,不龌龊,不媚俗,如地上逐渐丰厚的白色,宁静而安详,直觉心尘洗净,似乎拜谒过参禅的老僧,梳理过一头蓬乱的头发,圆满了一份生命体验,中学生作文《关于冬天的作文》。赏雪,能赏出一份好心境。

  好多时候,雪刚住,太阳就急匆匆闪出,枝桠挑着白雪,瓦檐滴落融水,绝美的白色与水滴有规律的滴答声响谱就了一支恬适的乐曲,一缕柔曼悄然划过心海,扣击心灵窗棂,好象有琵琶女纤手扶琵琶,弹唱,而赏雪的人倒似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翁,摇着一把蒲扇,闭目闲坐树阴下,听着琵琶曲,轻叹岁月在他眼里的落俗。这雪景,已经不得不叫人贪婪了。耳朵贴近雪地,紧些,再紧些,可以听到白雪之下,虫鸣蛙跃花草私语僵土蠕动。想来,它们全因了飘进这一季的安魂曲倒变的不安分起来的吧!拣一块小石轻轻丢入雪蒿,呼啦啦惊飞好一群伶俐的麻雀,唧唧喳喳,吟唱冬的富有。

  永恒的生命永恒的美,北国的冬天,真好。

  每当冬爷爷来临之际,我都会拍手叫好。因为在这银装素裹的冬天里,我可以享受到冬爷爷带给我们的礼物——雪的乐趣。

  “嘿!——快来看,下雪了!”每当听到这个消息,大家都会兴奋得跳起来。随后马上开始“包装”:围上围巾,戴上手套,裹上棉袄,戴上口罩………接着飞奔到已被冬爷爷染成银色的草地上,打起雪仗来。你摸一把,我仍一下,一刹那,所有的孩子仿佛都变成了小雪人似的,只露出两只黑溜溜的眼睛在轱辘辘地转,随即爆发出一片欢笑声。

  冬天不仅有趣,还是一些动物休息的好时光。黑熊、小松鼠吃得饱饱的都钻进了洞里,美美的睡上一觉,慢慢地等着春天的来临。大人们呢,则躲进了屋里,开着取暖器,享受着咖啡那浓郁的芳香。整个大地静悄悄的,除了几个孩子们的吵闹声,到处都是一片安然的景象。大家都休息了,积蓄着力量,准备在来年的春天里更好地学习和工作。

  冬天不仅是美丽的,是洁白无暇的,也是助人为乐的。俗话说:“瑞雪兆丰年”。当雪花从天空纷纷扬扬地降落的时候,农民伯伯的脸上也乐开了花。麦苗盖上了暖和的“冬被”睡着了,一觉醒来,看到春天来了,伸一伸懒腰,高喊着:“我长大喽,谢谢你冬爷爷!”这真是“今冬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啊!

  冬天虽然寒冷,但低温可以杀死空气中的许多细菌,帮助人们摆脱疾病的困扰。北方冬天的室外简直就是一个天然大冰箱,许多食品放在外面都不会坏,省了很多电,冬天可帮了我们人类的大忙了。

  我爱你,冬天!

散文的作文 篇2

  有一班冷酷的列车,却偶尔也会在温暖的阳光下停个站。西北的雨远不如南方来的温婉俏丽,于是所谓“烟雨杭州,乌巷朦胧”的意境大抵是每个西北人心中一场被风吹过的梦。可我从来都不厌恶西北的雨,那时似乎整个世界都在淋漓尽致的抛洒着这些途径黄沙戈壁的情绪,总能给我一种红衣女侠一挥长袖,剑指天涯的豪情,这是南方的雨所没有的坦率与豪爽。所以我总是喜欢在某场大雨下,漫步于这座城某条充满市井气息的小路上,悠闲自在的看着过往的行人匆匆的步伐,忽开的雨伞也会将自己的美丽奉献于这雨天,这时我却总有一种不知何来的“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窃喜感,我依旧慢悠悠走着,像是要看尽这世间景,人间花。

  成长二字,对我们来说都显得格外神圣与伟大。不是你家中无人时偷穿爸爸妈妈的衣服,装作严肃的样子,也不是你去承担不在你能力范围的责任。我想成长大概是:我沉默于这个世界,我热爱我所经历过的一切,我铭记未来的风景。这样的成长,干净却令人羡慕。

  每个孩子的通病大概都是去向父亲问:“爸爸,我长大了吗,什么是成长呀?”

  直到现在父亲的答案我仍旧记得清楚“成长啊,就是你从什么时候不再问我这个问题,那个时候你就长大了”我背着父亲做个鬼脸,父亲明白我并不懂他的意思“那这样说咯,成长就是等你有一天意识到自己是足够重要的一部分,然后拼命奔跑,去承担自己所该尽的责任。”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恍然意识到父亲语句中的深意。那时我回头望望自己。我说过的梦想早都被我忘记,我写了一半的故事也不知道怎么去结局,我那本珍藏很久的童话书早都落了尘。我开始恐慌,怎么连我都变成了这个言不由衷的模样,于是我想要逃避成长,我会在笔记本上画下很久以前最爱的小涂鸦,在阳光下让泡泡水荡起美丽的花,为在大风中受了伤的水瓶“包扎”,那大概是我情绪很低落的一段时间,我无比难过我被时光带到远方,丢了我经历过的所有风景。

  然后呢,可能没有像所有故事那样。没有老师,没有父母的开导,我只是在某天坐在楼下的秋千上,旁边睡着不知从哪里来的黑色老猫,墙上不知名的小花努力爬啊爬啊,你看到那朵侧身的小花儿吗?可能就在那一段时间忽然明白,我完全没有必要去逃避,成长大概就是我可能走着一条与我曾经愿望不符的道路,我可能喜欢上了曾经极度讨厌的调子,这不是忘记初衷,而是我在用另一种方法贯彻成长的概念,我沉默于这个世界,我热爱我所经历过的一切。最后我认真的在纸上写下了我如今的梦想,并不是怕忘记,而是,我希望无论在何时何地,我都能保持初心,依然有着年少时的勇气,写了一半的故事我最后给了它一个温暖的结局,那本童话书现在还在我枕边,偶尔翻翻总能让我欣喜。

  我想,这大概是成长吧,我经历着世界给我的一切,无论痛与喜。

  我想,这大概是我的成长吧,我铭记着过去,也更期待着未来。我想,每一次成长都是一场雨,有着满腔的热情,没有尽头的征途。

  就像当时西北那场雨,我悠悠走着,像是要看尽这一路景,依旧一腔豪情。

散文的作文 篇3

  旺财在一个多月大就开始流浪。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摇摇晃晃去街角撒尿,在这里碰见同样摇摇晃晃来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时旺财应该很可爱,像个毛绒球。

  路人甲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他说,小家伙,无家可归了吧,跟我走吧。

  就这样,一个小毛绒球和一个醉鬼,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摇晃着迤逦而去。

  后来路人甲成了旺财的主人。再后来路人甲在一个遥远的山坡上开了一家客栈。

  生活过的貌似很悠闲。

  旺财每天就是在门口晒晒太阳,无聊时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衅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异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饭。

  有主人的狗无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过路的小孩、小姑娘吓的四处逃窜,追着过路的瘦弱小狗打架并将其咬成重伤........造成的后果都由路人甲负责,由他来赔偿人家的损失,因为他是它的主人。

  当然旺财也是有责任的:保护路人甲的财产,也就是防贼。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保护。有一天半夜,旺财曾看见过一个小偷悄悄溜进门去,当时它睡意正浓,懒得理他。不一会就听见里面有撕打声。再一会就见那个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头丧气骂骂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见路人甲得潇洒的穿着小偷的衣物闲逛去了。

  旺财明白了主人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不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收起来:白天欢迎客人,晚上欢迎小偷。

  所以说旺财真是懒得管闲事。

  这种生活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不过吃饭是个大问题,吃不饱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饭就咸菜,客栈生意冷清。这可苦了旺财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有时不得不咂品舌头回忆肉的味道。

  这一天,路人甲哼着小曲回来了,两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后。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这个家伙呵斥旺财站在门外,不准进屋。然后放桌上半根火腿肠,一个咸鸭蛋。旺财的眼睛顿时就红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来是准备喝个小酒,就在他转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间,旺财果断出击,用三分之一秒窜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肠和咸鸭蛋,用三分之一秒窜回到门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也就是一秒钟。

  等到路人甲呐喊着挥舞着菜刀冲出来时,旺财正躺在太阳下回味火腿肠和咸鸭蛋混合后的滋味,一种近似于烤鸭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开旺财的嘴看,除了獠牙,什么都没啦。

  旺财顺便打了个哈欠,在路人甲的愤恨声中,在浓浓的烤鸭味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觉睁开眼时,发现路人甲还在盯着它看。那眼神让它有点发毛了。

  路人甲把旺财拎起来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后腿,意味深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旺财毛骨悚然。它知道,一个没人管着的男人,不让他吃肉和不让他泡妞是多么困难。他们为此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旺财溜进屋看他在干嘛。

  路人甲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拿出一本书来,《狗肉的烹饪方法》!!!

  旺财连夜逃窜。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边住着一个小妞。

  当夜月黑风高,旺财潜入她的院子里,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只鸡,一口就咬死了。叼起来就跑,为了避免那个妞拿刀追赶,它还特意学了两声狼嚎。

  果然,那个妞本来已经点着灯了,听到狼嚎,一下又吹灭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栈(旺财不会背叛主人的),把鸡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满意,连夜就给炖了。

  看着路人甲心满意足的啃着鸡脖子,旺财就想:如果不给他弄这只鸡来,他现在啃的会不会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那个住在小溪边的妞就来敲门了。

  旺财和路人甲都想,这回坏事了。

  那个妞进来后很激动,她说,咱这里有狼你知道吗?昨晚还跑我家去了呢,可吓死我了,我家那只芦花老母鸡都给偷走了,多好的一只鸡啊,每天下一个蛋,从没间断过......说着她就抹起眼泪来了。

  旺财和路人甲面面相觑,难道这个妞是外星生物吗?或者她惯用脚丫思考问题,就比如现在,她只要看看这满地的芦花鸡毛和满桌子的鸡骨头,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么回事。可是她宁愿相信那个自己想好了的,确认了的,装在脑子里现成的狼偷鸡的结论。

  既然这样,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芦花鸡毛上,坐在满是鸡骨头的桌子旁边,和那个丢了芦花鸡的妞讨论关于狼偷吃鸡的问题。

  旺财于是也放心的啃着鸡骨头打瞌睡,它觉得这个妞傻的不忍直视。

  但是事实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这个女人看起来还很傻,又长的比较漂亮,那她将天下无敌。

  旺财睡醒一觉后发现了这一点。那个妞笑盈盈的听着路人甲讲狼的故事,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也许她认为房间里有个男人和一条凶巴巴的狗,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而那个男人在那个妞告辞的时候,竟然不能站起来送别了:他被自己讲的故事吓的腿都软了,脸色苍白,两股战战。

  路人甲和这个妞后来发生了很多离奇的故事,离奇到旺财一听就打瞌睡。

  再后来,妞的家人找到了她,她要嫁人了,就很少上来玩了。

  山坡上的客栈,小溪边的木屋,像两个城堡。各人有各人的秘密,对峙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这种局面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好象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又好象从上一刻才开始。反正现在是这样。

  这世上有世外桃源吗?路人甲觉得那个春天的午后,他站在山坡上看到一身火一样红装的妞身后跟着一个晃晃荡荡的大黑狗,徜徉在斑斓的花海里有点像。

  妞第二天就嫁人了。那天没有一点点的风。

  天上孤伶伶的几朵云彩,云彩的边缘是白色的,中间却是黑色的。它们停在天上,没了风,它们就没了方向。

  旺财抬头看看云彩,低头看看山坡下远远的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那是来接那个妞的花车。

  它回头看主人。

  路人甲坐在门前仰望高山。这样看山看的`久了会觉得山正在慢慢朝头顶压过来。

  路人甲见旺财在看他,就说,看什么看,我又没有林肯车。

  旺财继续看他。路人甲说,我总不能把她背上来吧。

  旺财还在看他。路人甲若有所思,要不用咱的独轮车把她推上来?

  旺财就闭上眼睛打瞌睡了。

  这个睡不醒的家伙。路人甲骂道,转头望向山坡下的木屋。

  远远的,那个妞穿着洁白的婚纱踏进车门,不知道她是否回头看了这里一下。但是路人甲能清楚的看自己的眼睛里有两颗小星星,闪了一下。

  还是没有一点点的风。白云,大山,丛林,都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大家似乎都在等待有什么事情发生,又都茫然不知道在等什么,因为它们都不知道谁是主角。

  旺财知道谁是主角。但谁让他是路人甲呢,一闪而过的镜头里,还能期望他怎么样呢。

  旺财和路人甲并肩坐在山坡上,看那个妞出嫁。

  那个妞不错,旺财是有点喜欢她的。

  但是对路人甲的事旺财还是选择不去管。因为他清楚自己要失去什么。

  对遥不可系的梦想,最好不要去想它。比如说吃肉,虽然旺财很想吃肉,但是如果没有钱,就不要去想它,因为想也没用,不会改变吃不上肉的事实。

  但是他们有无边无际的自由。

  这自由来源于不去试图抓住什么,就不会被什么带走。

  谁能说清这样对不对呢?反正旺财觉得这种感觉很不错。所以它第一个原谅了路人甲的无动于衷。

  林肯绝尘而去。

  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往那个遥远的滚滚红尘。

  连背影都没了,还看什么?

  这时路人甲说了一句让旺财很费解的话:我也许这辈子也做不出那么漂亮的车。

  路人甲显得有点伤心。不知道是为那个漂亮的林肯还是那个丑陋的独轮车。

  晚上路人甲在山坡上燃起一堆雄雄的篝火。他不能用烟花来祝福那个遥远城市里的妞,不知是不是为了显得浪漫一点,但是旺财觉得路人甲是因为买不起那些烧钱的玩意。

  那个妞的命不错,一天都没有风,预示她一生都没有风波,平安幸福。

  路人甲在火光里喝着一瓶二锅头。

  看着他这样难过,旺财真想冲进火里,烤熟了给他下酒。但是旺财没这样做。

  路人甲一无所有了,还不能让他养只狗吗?

  所有的他都可以放弃。

  但那根本就不是放弃,是他从来就没拥有过。

  路人甲也许是个没有梦想的人,甚至连梦都不想做的人。

  但旺财觉得他很善良。

  路人甲终于喝醉了,偎在火边沉沉睡去,像个婴儿一样。

  他终于可以安静的睡着了,也许还做了个离奇的梦,在梦里挖空心思打造一辆漂亮的独轮车。

  但愿他的独轮车完工的时候,那个妞没有被林肯接走。

  这时候山上传来了狼的嚎叫声,真的有狼来了。

  透过山林甚至能看到点点绿光,旺财觉得那真漂亮。

  旺财趴在在路人甲的身边,在此起彼伏的狼嚎中睡着了。

  梦境里旺财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荒漠的狼,咬着冷冷的牙,奔向那个美丽的草原。

散文的作文 篇4

  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是不需要我们去寻找的,其实我们偶尔向路边一看那反而是最美的景象。

  每次回家都会经过那条熟悉的小道,有时眼睛一瞥就会看见那一排排桃树下,长着一簇簇不知名的黄色小花。它们大多会被大家忽略,而我也对这不起眼的花感到嫌弃。我时常闲来无事就习惯蹲在桃树下把这些不起眼的花拔了,看着一地的花瓣还觉得桃树下挺干净的。

  等到我下次在注意到它时,它又长出了嫩芽开出了黄色的小花朵。我渐渐的发现这行为根本阻止不了它的生长,它总是乘别人不注意时拼命地生长,每一次拔掉没隔几周就又长出来了。渐渐地我对它有了新的看法和认识。

  有一次我惊奇的发现了它那顽强的生命力,它不畏惧任何磨难,只为一个劲的往上生长,它虽然是那么的渺小,有时甚至可以将它忽略,确深深的震撼了我,让我对新事物有了新的认识。它已不在是我以前我心目中那个令我嫌弃的小花,它为自己赋予了一种美——精神美,让我不得不为它的生命力而佩服。

  这些花因为外表不是那么的美丽,经常长在偏僻的地方,所以经常会被人们所忽略。但它的精神却不是我们所能忽略的。当我们观赏那些被人呵护长大的美丽风景时,不妨低头看看那生长在路边那一簇簇野花,要不是有它们的存在,为这里点缀,哪会有这么美丽的风景啊。

  这一次的新发现让我重新收获了一个新观念,带给我一个新起点,它从原来我对它们的嫌弃转变到后来我对它的钦佩。其实看事物的好与坏,美与丑不能只一味的注重于外表而因此忽略了它的内在美。我们也常常会肤浅的看到那坏的丑的,从来不仔细想想它的作用与优点。

  野花用它的坚强告诉我们,最美的不仅仅是你看到的也有你没看到的一面,那些看不到的一面正是被我们所忽略的,但是它们却用顽强的生命力证明了自己。

  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是这些野花带给了我新的认识,也带给我一个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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