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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认识的那些人散文

时间:2021-06-10 12:19:23 散文精选 我要投稿

我所认识的那些人散文

  【一个人的两个名字】

我所认识的那些人散文

  我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认识王晖的,这份友谊一直持续到如今。当年我大学毕业来蛇口工作,他也从北方来到这里,因都是大学诗社的骨干分子,来这里后,再次因为诗歌而成为了好朋友。

  我们一起搞过半岛诗社,还一起编辑了《招商世纪》诗刊,常因诗歌坐而论道,互相走动也是常事,有过许多快乐的玩谈之事。我记得有次,我做了一锅鸡汤,很高兴打电话请他来吃饭,他支吾半天也不肯来,让我十分失望,但又觉得奇怪,后来我追问起,他才解释说自己不吃两条腿的东西,把吓了我一跳。我问起原因,他说也没有特殊的原因,打小就不吃。他这个解释也让我啧啧称奇,留下深刻印象。

  九十年代中期,下海经商成为潮流,身边众多朋友都被卷入商海,文朋诗友从商做生意,大有风起云涌之势,当我知道他也动了这心思,我还是很惊讶的。他先是兼职做磁碟生意试水,后办起了自己的公司,整天东奔西跑,热情高涨,吃苦耐劳的干劲,让我暗暗佩服,同时也有疑惑,诗人做生意,能成功吗?

  后来他越发忙乱起来,我们聚会的机会越来越少,最终他突然消失了。我也没有特意去打听他的情况,感觉有点诡异,我们好像一起走在路上,稍稍走神,两人就走散了,好一出迷雾重重的嫌疑片,谜底难揭。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当时自己怎么就没有再去打他的手机询问情况呢?当时自己给出的一个理由就是,他想出现,自然就会出现的,他不出现,肯定也有自己的理由,我不必强求。

  王晖消失了大约十多年后吧,在本世纪的某一天,我傍晚下班从公司出来,走在“海上世界”那段路上。突然,有人从某处叫我的名字,我有点困惑,转头寻找声音的源头,愣了几秒后,我才认出,是伊尔福,他坐在一辆停在路边的车子驾驶室,正朝我招手呢。他问起我最近的境况。我当时怎么回答的,现在想不起来了。临分手,他让有时间去他家坐坐,他说手机还是从前那个号码。当时会面的情形,让我又感觉到了另一种诡异。

  我们由此又联系上了。这时候我才知道,其实,伊尔福就住在我家对面马路的某间公寓里。我们距离那么近,仅仅只隔了一条马路,却一直没有联系,之前也没在路上遭遇过。想起来真的是太有意味了。

  后来,去他家做客吃饭。伊尔福告诉我,公司做起来了,一切好起来了。之后我们的联系多了起来。某天,他突然说他又开始写诗了。这同样让我感到惊讶。不过,离开诗坛,又重回诗坛,在当时是一种风气,有很多诗人下海经商成功后,若干年后又重返诗坛写作。依尔福也是雄心勃勃,和我谈了他的想法,搞诗歌俱乐部,办诗刊和论坛,热情可嘉。

  关于写作,我们有过许多次面对面的辩驳,在聚会上,在去某地的车里,我俩激动异常,言辞激烈,互相批判对方,常常为佐证自己观念的正确而争论得脸红耳赤,当然结果是谁也说服不了谁。有趣的是,当话题离开写作,转入世俗话题,气氛立刻变得风和日丽,祥和安宁,和谐得犹如两人打太极推手,各自终有所获。这种默契也让我很惊讶。

  其实,王晖和依尔福是同一个人,或者说,是同一个人的不同两面。后者只是前者的笔名。有时候,我很难把两者统一起来。看他的诗歌,很西化,很先锋。他送过一本诗集给我《晃动与幻象》,他的诗歌,诡异,瑰丽,大气,跳跃巨大,事物沉静的下面,隐藏着随时爆发的暴烈之力。

  但我也很坦率第告诉他,我记得那如闪电般亮眼的“诗眼”句子,但读完全诗却不知所云。关于诗歌和写作,我们的争论还是如从前那样激烈,依旧在旅途中或聚会上互相切磋,但一样毫无结果。他读过大量的西方思想和哲学著作,思维西化,但世俗中的他,却是完全中国化的。他身上充满了一种悖论的魅力和迷惑。他辩驳说,他就希望创作出一种新的诗歌形式。

  作家诗人之间的争论,永远都难有统一结论。对当代诗歌,我其实不想多说什么,因为我只是个“前诗人”,停笔转写小说有经年的时间了。我笼统归结为两种态度去看写作。他写诗歌,在天上飞,是云中仙子,来去自如,毫无束缚,心想事成。而我写小说呢,是在地下行走,炊烟四起,凡尘滚滚,四面楚歌,东奔西逃。谈论各自的意见,像是一个在地下行走,一个在天上飞行,只可遥相呼应,相互唱和,却不可混同一起。更何况,他精于理论和书面语,我则熟悉践行写实,虽然争论之时各不相让,但过后某时某刻,还是偶有感悟的。

  对我来说,王晖,是世俗中的人,是我喜欢的朋友,固执,勇往直前,对朋友大气,念旧感恩,他提起他创业之初,我曾经给过他小小的帮助,这让我很惊讶,说实话,他不说,我早就不记得了;而依尔福呢,是诗歌的创造者,我看他,如云中看月,海市蜃楼,无法清楚明了,但他有自己的方向和纬度。

  在诗歌的路上,我不是个坚定的人,走走就走到另一条岔路去了;而他走了一段,停顿了十年,又重新出发。这个需要勇气,也需要定力和思考力。前路茫茫,唯有恒心者有得悟者,能走到自己想象的尽头。

  【女作家央歌儿】

  央歌儿嘴馋,是个好吃的主。我这样说,并没有冤枉她。认识后,她也向我坦白过,她从小就这样,要是想吃某种东西了,她得要挖空心思弄来吃了,心里才像放下了一块石头,否则干什么都没心思。我笑话过她,说过去好理解,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她颇受委屈似的,说改不了啦,就是馋嘛,没办法啊。

  其实,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光子做东的饭局上。当时光子给我电话,让我从蛇口赶去龙华镇,去一家火锅店里吃狗肉,顺便也认识几个美女。我赶到的时候,已经有点晚了,食物已经被收拾大半。我落座后,光子就站起来,向我介绍在座的各位。其中就有央歌儿。早前我就知道她,写小说的,有中篇小说《来的都是客》被选刊选用。没想到在这里不经意就遇上了。当时我给了她名片,却没有收到她的名片。后来才知道,她没有印名片,也没这习惯,是个自由作家嘛。当时我也饿了,只埋头吃,她说得也不多,也在吃。我听他们说,说了些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她的口音,是北方的,她剪个短发,带一副眼镜,挺知识分子的摸样。

  后来我发现,她的馋劲也表现在小说的写作上,她写得很勤奋,对小说有种馋劲。那次饭局后不久,我突然接她的电话,说想找我问点事。我们才见了一次,没事我是不会主动找人的。没想到她找上了,说明我们还有点缘分吧。当时她完成了长篇《来的都是客》,正为出版的事烦恼,她说想听听我的意见。有意思极了,我在电话里听她说话,知道她是个比我更性急的人。不过这很好,她北方人的爽直,使我感到交流没有障碍。

  我谈了我的看法,建议她多投几个出版社。她那部长篇《来的都是客》也真是够遭罪的,从投稿到出版,整个过程都不顺利,挺好的一部作品,受到的待遇差,印数也不高,连书的作者名字都搞错了,变成了“央歌”,后来连支付稿酬也弄错了钱数。为了这本书,她是受够了折磨,可没少生气,甚至和编辑干起来,气得哭了几次,还说准备改行做生意,不再写小说了。我在电话里听她急哭了,也只能安慰她,我说抱歉啊,我又不在身边,朋友们也不在身边,否则可以送上擦眼泪的纸巾嘛。她是个急性子,想到的事,非得马上去办了,有了个结果,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心里才会踏实。

  为那部长篇斗争了好久,让她稍感到欣慰的,是其影视版权今年初被一家影视公司买走了。她告诉我这消息的时候,我就逗她,怎么样,美女作家,还要抛弃文学去做生意吗。她就咯咯地笑了,狡辩说,哎呀,看来是文学不肯抛弃我嘛。她还警告我,不许叫她美女作家,她说自己讨厌这个称呼。她说现在的美女作家,写的作品大多不敢恭维。再说,她说,我都这把年纪了。我故意逮住她的后半句话,和她开玩笑说,哈哈,原来是年龄问题啊。其实,我说,你正处于女人最有魅力的年龄,你有气质的嘛。她听了嘻嘻的笑。我也笑了,说击中要害了吧。她回击我说,你少贫嘴吧,我这把年纪,对别人的拉拢腐蚀都是有一定的抵抗力的。说完,她就哈哈大笑起来。她是个容易开心,也容易伤心的人。

  其实写小说对她来说,也就近两年才开始的,她说以前在大学写过一篇,投出去没消息,大受打击之后就没再写了,一直安心地做一名中学语文老师。一晃就许多年过去了。1999年从哈尔滨移居深圳后,在家里呆了一段时间,没出去工作,心情挺郁闷的,看看刊物上的东西打发时间,但刊物上的作品不尽满意,她觉得自己可以写出更好的来,就尝试写点东西来解闷,没想到出手不凡,其中篇小说《来的都是客》一经发表,就被《小说选刊》等选刊看上了,这在最近几年的深圳文坛是少有的。我认识她后,公开对她说,我现在把你列为我的竞争对手。的确,我心目中的对手,在深圳我只挑选她。她的小说《纹身》、《半颗牙》、《流水飞红》等,写得都有一股狠劲,写女人的情感,她写出了一种淋漓尽致的疼痛感,要是单从作品看,肯定会说是个男作家写的。这就如同她鲜明的个性一样,爱憎分明,和她交往,不会让人有和稀泥的感觉,都是快刀斩乱麻的痛快劲。

  和央歌儿打交道是愉快的,我们的交流,通常在电话里多。她要是来电话了,一是有喜讯,二是写了个好东西,三是写得无聊了。她会在电话里哇哇地说个痛快,然后说,那,你去写东西吧。有时某个朋友提议说,出来聚聚吃喝一顿吧。以前她会热烈响应的,我和她出去吃饭,总是她负责找地方,对找饭馆,她倒是很有耐心的,有时要跟着她走好几条街道,才找到她心目中的饭馆,坐下来后,点菜的工作也是交给她完成,因为她好吃在行嘛。现在呢,一说弄个饭局,她就说,好像也没什么意思啊,熟人在电话里一聊就得了。她变得比以前深居简出多了,就窝在家里,看看影碟,一度她还迷上了韩国电视剧,和我说起来就滔滔不绝。当然,看书和写作是她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

  偶尔我们还是会聚会吃喝一顿的,她照样吃得来劲,吃得专心致志。我就警告她说,你也该注意一下了,不要光顾吃喝,也得锻炼一下了。比如说,找我打个羽毛球什么的。因为她的身体算是丰腴的,我常常赞美她有韵味,但再吃就是另一副摸样了。她却狡辩说,也许是早年做导游,走路多伤了,都不爱动了。

  每次聚会,聊好了,吃好了,我们就会各自回家。在这之前和之后,我说的是聚散前后,我们各人都会握个手什么的。这时我们就会惊叹,哎呀,央歌儿的手好柔软呀,握上去,真像十八岁姑娘的手。她倒很认真地说,还真的,我的手是好嘛。其实,她的手倒真是好,握上去是柔弱无骨的感觉。这样的手,当然适合在家里写作了。我们听她说得这么认真,就忍不住轰笑起来,说那得约个时间再聚一聚,握握央歌儿的手,立马回到十八、九岁。

  【又见师兄李洱】

  李洱喊我的名字时,我正在会所前的空地徘徊。听见喊声,我抬头望过去,他正朝我走过来,十几年没见,他还容颜未改,还是那么瘦,没有挺起的肚腩,依旧一副我心中文人的摸样。我笑着握住他伸过来的手,说他还和学校那会差不多啊。他嘿嘿地笑,一边和我搭话,一边引我往会所里走。这时是2005年5月15日的午饭时间,阳光正好,晒得人懒洋洋的。

  说起来,李洱是师兄,高我两届,但我们不同系。他读中文系,我读经济系。八十年代中期,我在华东师大上学那会,文学和经济同样热。那时我对文学万分迷狂,很崇拜中文系的人,不但和夏雨诗社的人混在一起,整天捣鼓诗歌,还老往中文系的宿舍里窜,遇见许多癫狂邋遢的“文人雅士”,有关他们的奇闻逸事,早在校园传遍。但显然李洱不在此列,他是我喜欢的另一类文人,文质彬彬,斯文得体。那时他写得一手好散文,在搞一本叫《散花》的油印杂志,上面发过中文系几个才子的一组同题散文,叫《林荫道上的咖啡馆》,恕我愚笨,直到现在,都没搞懂他们那组散文的寓意。

  我们在不同的文学社团,但偶尔一起参加活动。记得有次去上海的'“大世界”参加文学活动,晚上一起坐车回来,我站在车上,手吊在扶手上,一路听他说些笑话,说了些什么,我不记得,总之蛮好玩的。后来他一毕业,走后就杳无音信。我毕业后回深圳,写了近十年的诗歌。到九十年代中期,我的写作从诗歌转向小说。小说写完便跑图书馆,翻阅文学杂志,找地址四处投稿。我注意到一个叫李洱的作家,频频出现在各家杂志上,但当时也没太留意,也没看过他的作品,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红,到处都是有关他作品的评论。后来我翻阅到《作家》杂志,有一则他的简介,还配了照片,我这才知道,李洱就是荣飞呢!我记不清楚了,我是从朱彦鹏大哥还是从格非那里要到了他的电话号码。我打过去,他在郑州家里,显得挺惊讶的,连说真没想到呢。

  我们就这么联系上了,但一直没能见面,在电话里,我们聊了很多,谈过他的《花腔》和《石榴树上结樱桃》两本书,似乎前者的成就比后者高。他问过我的看法,我也实话实说,我喜欢后者,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后者的。我常说,你来深圳玩吧,我请你吃饭;他也笑着说,我去郑州玩的话,他请我吃饭。这话说了几年,没想到,我们却是在北京见面,才有了个两人的饭局。

  我们往会所走,遇见一个女服务员,李洱逗她说,这小妹妹很好的,我们就在这吃吧。那小妹妹抿嘴一笑,领我们往大厅走。到了门口,望一眼,李洱又说,要不我们吃烤鸭吧?他说过又带我出来,横过马路,往对面一家烤鸭店走。进去一看,人多声杂,根本没法说话,我们又倒回那家会所去,进大厅挑位子坐下。我对李洱说,你点菜,我请客。李洱只问我喜欢吃什么。我说我对吃的都采取通吃的态度。李洱说他还比较讲究吃的,于是点了许多菜,边吃边聊些琐事。吃好,他说晚上要回趟郑州,得回去收拾东西。

  我喊服务员过来结帐。但李洱坚持说他是东道主,这饭他请,抢着结了帐。之后,我们还坐在大堂的沙发上,由那个可爱的小妹妹给我们照了个合影。出了会所,李洱让我到他家坐一会。我注意到他心事重重的,有点担心会打扰他。李洱说,那半个小时吧。

  在他宽敞明亮的家里,我们坐在阳台聊天。我注意到阳台的壁柜上,摆了些他夫人的奖状,我就问他的呢。他说要是摆出来,他不是有病吗?我说他太谦虚了。他只是笑。我问他干吗心事重重的。他说自己是个懒散的人,但总有许多琐事要做。谈到写作,我说挺羡慕他的成绩的。不过,他却说挺羡慕我这种状态的,爱写就写,不想写就不写。我有点惊讶,说你说笑吧?李洱解释说他欠了许多文债。我笑说这不挺好的嘛。李洱苦笑一下,说写得太快的话,对得起编辑,却对不起读者,反过来也一样。他话不多,我也是,有时候我们就不说话,都发呆,想起就搭一句话。后来他送我下楼,我出来一看表,都过了一个小时了。

  从北京回来,我将照片冲出来,一看,李洱和我,都显得严肃,都心事重重的。后来,我们通了个电话,他正在修改一个小说,听他的语气,有点烦躁。我打趣说,烦什么啊,作品能发在那么好的杂志上。他却不以为然,说我不明白。我说我想烦都没得烦呢。他反问我,一个月能写出两个中篇,两个短篇的吗?我说那我不行。他说搞“联网四重奏”的时候,他就干过,那太难了。想想也是,他是这么个认真的人,要想敷衍,肯定不可能。我想这就是他苦恼的原因吧。后来聊到我的作品,我让他挑毛病,他说我的东西太平,不够深刻,没有痛感。我辩解说,我看世界的眼光是平和的。他说小说不该这样。他以前给我的书《貌合神离》写过书评,写得十分机智好玩,还不失宽容大度,对我笔下留情,让人看了有份温暖感。

  这次北京见面,距我们上次在学校的见面,中间相隔了大约十五年,时光飞逝,他现在已是著名作家了,但还保留着那谦谦君子的风度,和他相处,让我毫无见外的惶恐。而我呢,白的头发比他多,肚子也比他挺,学问却没见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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