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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沉淀散文

时间:2021-03-20 18:10:09 散文精选 我要投稿

记忆的沉淀散文

  浓浓的绿色下,红的长亭廊柱边,倚着一袭浅色旗袍,手执团扇,如纱的团扇之后,是你的浅笑嫣然。绿荫外,细雨轻尝若烟,何必扰了雨滴与花香的幽会,未若展一尺水墨,听一曲高山流水,红袖添香……

记忆的沉淀散文

  我喜欢很多古典的东西,是那种打心眼里的喜欢,跟附庸风雅毫无关系。学生时期也如其它同学一般无二,甚是厌烦异常枯燥的历史课,在远离了课本之后,却能生生从书店的中国通史中读出趣味来,我想这样丝丝缕缕的古典情怀应该是深植于我的骨子里的。

  (一)不舍旗袍美

  在我的家里储藏着诸如古朴典雅的芙蓉发簪、四君子的铜书签、漆器的梳妆盒……这些小东西藏的到处都是,如此这些小玩意儿,隐隐地显露出一个女子的殷殷情怀。

  而可以配得上钟爱二字的,首要的要算旗袍了。还是在孩童时期,在父亲单位的大门外,偶遇一位与父亲为同事的阿姨,大约是刚刚结婚的罢,她身上的那件红色的无袖旗袍首先吸引了我,而后才是她美丽的脸。经常会记起那个夏天,她静静地站立于树荫下,双手叠于小腹之前,似是在远眺远方,又似是若有所思。见父亲牵着我的手经过,便微点下颌,轻轻翘起嘴角跟我们打着招呼。那个时候父亲工作的单位紧挨着铁路的,呼啸而过的火车掠过的凉风在我经过她身旁时,恰如其分地吹来她散发中的丝丝淡香,也掀斜了她旗袍的下摆。淡淡的岁月划走几多记忆,而这一幕躲过层层过滤,经过次次沉淀,仍然顽强地停留在我的记忆深处。我想,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爱上了旗袍。

  只是自己更偏爱素色,偏爱那件晕染着水墨烟雨的素色旗袍。说是旗袍,其实只是自己在裁缝店里唠唠叨叨、满眼兴奋地手舞足蹈着比划了大半天,才让裁缝阿姨明白我的意图。准确的说那是一件自己设计的改良旗袍,那么姑且就叫做裙子吧。并不是通体的那种,也没有开衩,只是小竖领,中间简单的一个手工盘扣,扣起来便组起了领口下方的心形开口,在这里可以露出脖颈里配带着的小饰物。下摆我将它设计成了大大的及踝裙摆,一种中西结合的元素在我的描述中并没有得到阿姨的认可,她只是说自己只管做,只要给钱就好。

  可是当我站在裁缝阿姨面前,上半身的合体与下半身的飘逸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仍然惹来她眼中的一抹亮光。而这件裙子并束缚不住身体散发出的青春气息和脸上的稚气,那个时候,估计也只适合那样四不象的旗袍,那年我十八岁!

  第一次身着真正的旗袍,是到了二十岁,参加工作的第一年。那年县上开三干会,颁奖需要礼仪,而那次的荣幸让我与旗袍有了贴身的相融。依然是大红色的,它不但勾起了记忆深处的旗袍情结,还让一直对红色衣服有着排斥心理的我见识了旗袍浓妆淡抹总相宜的温婉。

  心目中真正的旗袍应该是淡然静雅的,是能够透出韵致成熟女人味儿的,而这样的境界却需要等待,象等待花开一样,自会在悄无声息中静默来临。

  拥有人生中第一件真正属于自己的旗袍,是缘于一次愉快的网购。还记得那个店铺名叫作上海印象,铺子的网页上琳琅满目地呈着各色各式的旗袍,件件养眼、件件不舍,流连了好几天才选中了那件有着浅浅青草绿,古典中透出些许时尚的中长织锦旗袍。旗袍必然是要与高跟鞋相配的,穿着它行走于闹市,巧而精致的鞋跟踏地轻送,自是不由挺直了颈子,婀娜了身姿。跻身于各种潮流之中,只想倾听一曲《春江花月夜》。无论身旁是怎样的喧闹,怎样的异目而望,我自如在幽静小巷中,淡然享受着它带来的孤独。后来还珍藏过几款,但是这一抹浅绿在我的衣橱里驻守十多个年头,仍依依难弃,更难弃的是那段不可逆回的缱倦时光。

  (二)琴墨未了情

  自小的时候就很奇怪,别人对砚中黑乎乎的液体散发出的气味叫做臭,而我却执拗地认为,那明明就是种香么!

  每到腊月底,最盼望的不是新衣服,也不是妈妈束之高阁的花生糖块,而是站在炕沿下,看父亲为邻里写对联。那时候的大红纸是整个一大块的,写之前需要从妈妈的线轱辘上扯一根长长的线,父亲拿线轱辘的一头,我拽线的另一头,顺着用指甲抹平的纸缝,父亲渐渐用力,线在父亲的手中小心翼翼地发出哧哧的声音,等到父亲的手与我拽线的手相遇的时候,大红的纸就整齐地划开,那个时候,总会偷偷的也学着父亲的样子去用线裁纸,怎奈我的这头总是毛毛糙糙的,尽管会招来父亲瞪眼制止,还是忍不住好奇。裁好的纸还要折出轻浅的米字格的印子,再拆开来,才能开始写的。

  炕上一方小桌,父亲盘腿坐在炕上,桌上一个小碟子,浅浅地装着黑黑的可以映出人脸的墨汁,飘出的墨香溢满整个屋子。父亲端坐在桌旁,如日本武士一般郑重地执了笔,蘸饱墨,轻按下去时一定会先抖两下腕,软软的笔峰就似是中间竖起骨一样了。藏峰、露峰、回峰、提、顿、收笔……我小小年纪便不时从他嘴里得知了许多搞不明白的名词,似懂非懂。

  每到父亲开写了,我就派上用场了。站在炕沿下,紧紧地盯着父亲,他写完一个字,我就把面前的纸向下拉一截,拉的时候要看准时机,一定要等一个字收笔后,还要不偏不倚地为下一个字调整好适当的位置。一直到一条对联写完,才能用两手轻拈着纸的两头,把它整齐地摆在客厅里的地上晾干。每年的腊月根儿,我家的客厅里总是摆满了对联,每一家的父亲心里都有数,因为内容都是他根据各家的实际情况现编的。

  腊月里非常忙,团团转的母亲对我们父女俩竟然没有发过一句怨言,她承揽了那几天的所有家务,在我眼里对于脾气很差的母亲来讲真是件奇怪的事情。

  那个时候对坐在炕上的父亲,真是崇拜得不得了,于是也想试试把笔抓在手心里的感觉,特别想去尝试一下用毛笔写字的感觉。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父亲对我说了一句:“女孩子家家的,写啥毛笔字嘛!”我想当时父亲肯定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丝毫没有发现站在炕下的我可怜巴巴的、满是乞盼的眼神。长大后,我才发现,原来女孩子家家的也是可以写毛笔字的,还为此询问过父亲,可是他竟然一点不记得了,也许本来就是一句无意的话,却让我对书法的认识迟了许多年。

  直到我的孩子上小学了,就帮他报了个书法班。已过而立之年的我跟着小小的儿子学了些皮毛,于是也装模作样地在书桌上摆上了字帖和宣纸,闲来也喜捉笔卖弄几下,甚至还想再得寸进尺些,因为那种寥寥几笔便能勾勒出的水墨画同样也不时地扰得我心里直痒痒。

  要说书法是我未了的心愿的话,那么,古筝就要算是还没有实现的梦想了。

  打小对音乐特别敏感,这样的遗传来自于我的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便经常听母亲唱北风吹,唱卖花姑娘,唱北京的金山上,听上几遍就可以哼出歌儿的旋律来,还从来不走调儿。

  有天,父母下地劳作,五六岁的我在家看弟弟。站在炕上,就发现父亲的白衬衣挂在门后的铁衣架上。于是踩上凳子摘下衬衣,套在弱小的身上,长长的衣身几乎遮住了整个身子,衣角在脚背上蹭来蹭去的,袖子也是宽宽大大的,挂在我细如柴的小胳膊上,像极了蒲剧里的水袖。到现在依然清晰地记得,我一边用力地将袖子甩得呼呼生风,边围着炕中间坐着的弟弟转圈圈,嘴里边哼唱着“卖花来哟,卖花来哟,花儿红红,花儿鲜,多少鲜花儿卖不完哟,多少泪珠儿流不干……”,当然,歌词是自己听音儿瞎编的,正沉浸在其中的我没注意到有人突然就掀开门帘进了屋,吃了一惊的我脚踩着衣角,就结结实实地在炕上趴了个狗啃泥,而后,我就得了个小名,叫“戏娃儿”。

  到了中考了,却选择了“卫校”这个跟音乐八杆子打不着的中等专业学校,我的梦想基本上在这里就戛然而止了。那个时候上中专还是很流行的,当时的分数线要比高中高出几十分。就算当时选择的是音乐院校,我想也是跟我的梦想挨不上边的。因为对我来说,除了会唱歌,连怎么跟伴奏都不知道,简谱也只是会快速地说出“哆唻咪发嗦啦西”,隔着说就不知道那七个数字代表哪个了。小学五年,我们是没有音乐老师的,就一个全才的班主任。初中是在乡里的初中上的,一个学校也就一个音乐老师,音乐课满打满算也就上了两节,我的音乐梦,只停留在四大天王、小虎队他们歌声的旋律里。这个梦,经常会做,直到现在。

  但是,在内心深处,最最想做的事情,是身着素白的飘逸长裙,头戴发簪,两手如游龙戏凤般地上下翻飞在面前的古筝上,缓缓的古曲如潺潺流水似地流出指尖。可惜对古筝的了解少得可怜,仅仅局限在它优美的旋律里,春江花月夜、寒鸦戏水、平湖秋月……仅仅只是会哼唱,在脑海里想象着自己抚琴的画面,渴望让自己穿越进悠扬雅致的境界之中去。

  哎,我这未了的墨琴之愿,何时能了?也许这并不是件难的事情……

  (三)痴迷文字缘

  发现自己喜欢文字,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候我们住校,每周日下午从家里走之前母亲会给我一块钱的零花钱。在校门外,有一个书屋,五毛钱租一本小说,每一周我都能将一块钱完完整整地送到书屋里。最迷的是琼瑶的小说,还有席娟、金庸、古龙等等,什么都看。

  正常看小说的时间没有多少,只好偷机耍滑了。所以在课上,经常会在面前竖着一本书,左手执着桌上的书防止倒下去,右手扶着腿上的小说,那动作绝对的比考试作弊要高明得多。当然也有马失前蹄时,有次上政治课,在读琼瑶的《庭院深深》,也许是太入迷了,连老师站在我面前都没发现,同桌用脚踢了踢我的腿,抬头看到我们的帅哥老师眼中喷出的`怒火,我的脸霎时就成了猪肝色,吓得书也掉到了地上。老师捡起掉在地上的小说,暴怒地吼着:“红泥!成天的琼瑶琼瑶,小心越摇越穷!”帅哥老师幽默地吼我们可是一绝,你绝对想象不到他的夸张感有多强,想象力有多丰富。虽然当众出了丑,但是对小说的热衷丝毫没有改变,我依然我行我素,所以就给母亲留下了花钱大手大脚的印象。因为别的伙伴每周都能攒下零花钱,而我却分文不剩。当然,对于母亲的拷问,理由当然是编得万分的圆满,简直是天衣无缝呢!

  初中一直坚持写日记,倒不是老师要求的,是受了《情深深雨濛濛》里“方依萍”的影响。最爱李清照和纳兰容若的词,每一首都是爱不释手,喜欢他们笔下那浪漫和清婉,常常手握书卷,在婉约的词句中不能自拔。于是,就开始模仿,开始努力使自己的文字清丽。一直到卫校,还经常把日记中写的某一段得意之作读给舍友,眼巴巴地期望得到她们的赞扬。本是一个低调、好害羞的人,能做出这些事情来,也算是我青春飞扬的彰显吧。

  人们通常对第一次都记得很清楚,对第一次在县报上发表的豆腐块,到现在还记得。那些稚气、青春的文字,是关于桐树花儿的,寥寥五六百字,却写出了青春年少时眼中的美好。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不求采用,也不求稿费,独独只是爱好,爱好文字带来的愉悦,爱好文字给予的诉说,爱好简易的字组合在一起却可以表现出的深邃,爱好它一如既往地、无比忠诚地一直陪着我……

  岁月流年,慢慢沉淀出一个最真实的自我。对文字的热爱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变为痴迷,在这个小小的世界里,我与文字如热恋般地思念、如夫妻般的包容,即使朱颜已改,仍然忠贞不渝。

  之前对文字应该是叫作爱好,真正到痴迷,是认识网络之后的事了。

  每日里,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有心思和时间,把自己交给电脑屏幕,轻抚着键盘,与文字谈一场结结实实的恋爱!每天都有不一样的感觉,几日不见,也如热恋中的人一样,如隔三秋般的思念。

  每当家人已经入得梦乡,我辗转难侧,白天脑海里的构思扰得我心烦意乱。于是经常悄悄抱着电脑,蹑手蹑脚地行至餐厅,怕影响到家人休息,连灯也不敢开,深沉的夜,只有闪耀着蓝光的电脑陪着我,一个个字跳跃在屏幕上,在删删改改中,他们成了我最熟悉的亲人,争相为了我而经受着推敲。

  经常会在晨起跑步时进行构思,手机上也下载了随手写,只要是有点小灵感,随时写下来。一说到随时,就不得不说说老公和儿子的微言,因为他们会经常吃到糊的饭,会经常忘记一些事情,有时候还会显出些神神叨叨来,这父子俩还会经常自嘲他们被忽略不计了。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对一个正在谈恋爱的人来说,这些不是经常会发生的事吗?因为迷,所以痴,因为痴,而无法自拔,则更迷!

  文字可以倾诉,音乐可以疗伤,喜欢两者的完美结合,喜欢找个无人的地方,听着音乐,任思绪纷飞,把忧伤、把喜悦、把一切的感知都诉诸于笔端,尽情倾泻。而文字又是最忠实的闺蜜,你所有的小秘密,它都会守口如瓶,与你分享窃喜、分担忧伤。

  笔墨的意趣静雅,音乐的闲适宁静,还有旗袍的含蓄娟雅,文字的敏捷感性,我喜欢这些东西,喜欢行走于自我世界里,从来都不惧与身边的世界格格不入。有时候常常想,如果有前世今生,我一定是那个与琴棋书画相伴的女子,孤寂的世世轮回,那丝丝缕缕的古典情怀深植于骨子里,穿越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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